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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农村私房买卖日趋活跃,由此引发的农村私房买卖合同纠纷也与日俱增.由于理论研究不足、立法不明确等原因,各地法院判决结果存在分歧.面对如此现实困境,应该在仔细甄别的基础上实现区别对待,最终确立"认定合同无效为原则,有效为例外"的处理原则.  相似文献   

2.
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司法实践没能区分房屋买卖分为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过户登记两个法律事实,对于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房屋买卖,多数的法院认为买卖合同也无效.影响交易的安全和效率,通过对此案的分析,有助于我国物权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在禁止流押、流质的背景下,学者对买卖型担保的解释路径进行了诸多尝试,但并未形成共识,对各种路径进行梳理及分析实属必要。在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买卖型担保合同仅具有债权效力,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通过买卖合同实现债权担保。债权人所获得的所有权是担保性所有权,因此在所有权变更登记后,得就该担保标的优先受偿。基于买卖合同而履行的房屋备案登记行为或预告登记行为等合同公示方式,虽未使买卖型担保具有物权效力,却已使合同具有了对世性,在功能上为主债务届清偿期后债权人就房屋优先受偿提供了保障。  相似文献   

4.
试论隋唐五代买卖合同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买卖合同是隋唐五代时期最重要的合同类型之一。买卖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须有买卖双方的合意及符合法律,重要的还要求有第三人担保或见证以及制作成书面合同。隋唐五代买卖合同一般包括六项内容,即买卖标的条款、买卖事由条款、买卖事实条款、保证义务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和当事人、保人乃至见人的签字画押。隋唐五代时期,合同一经成立,一般都能够得到履行,但违反合同的事情或履行中的其他纠纷也时有发生,为此,隋唐五代各朝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予以控制,包括控制买卖当事人、约束买卖中介、严禁无端悔约、整顿官民买卖。  相似文献   

5.
"买卖型担保"的法律性质,系规则适用与权利实现之基础。买卖合同及原合同实现,并无责任财产增加及优先受偿权,不应认定为担保契约。代物清偿因其要物性传统而与"买卖型担保"性质相悖,要物性之改造亦无必要。处分行为说对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与之后的"买卖合同"性质认定并不一致,其法律关系亦未较契约说更优。此种情形下,买卖合同本身应为当事人意欲之目标。当事人得依自治原则,就包含买卖合同在内的债法制度悉心安排,达致与担保契约相同的功效。"当事人利益平衡"之理由,忽视了债法领域中约定应优于法定的基本规则,债权人亦不因此而享有选择权。"履行买卖合同"约定应类似于违约金等约定条款,较法定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优先适用。原合同既为买卖合同原因与条件,二契约之结合,构成单向合同联立。  相似文献   

6.
在审判实践中 ,一房几经买卖而始终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情况并不鲜见 ,如果仅以权属登记为合同的生效要件而确认几个买卖合同均无效 ,极不利于经济关系的稳定。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且没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 ,就应为有效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未办理权属登记而主张合同无效的 ,不应予以支持。若当事人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7.
商品房买卖面积争议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表现形式,对其进行分析和探讨,有利于商品房买卖面积争议处理更为科学合理并保证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更加顺畅。  相似文献   

8.
由于机动车辆驾驶员的情况很复杂,因而确定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责任主体和诉讼主体时也十分复杂。根据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二元说",确立赔偿主体应对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盗窃驾驶、分期付款买卖、车辆买卖未过户等十种情形进行客观分析,以此来确定各种具体情形下的事故的责任主体和诉讼主体。  相似文献   

9.
通过对《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和英国《1979年货物买卖法》中违约救济手段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与英国《1979年货物买卖法》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救济手段的规定相比,《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的强制实际履行和宽限期内履行的规定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中的守约方提供了更多的救济选择,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持合同效力,确保当事人根本订约目的的实现,减少因废止合同而造成的交易成本损失。因此,前者比后者在制度设计上更加符合国际货物买卖交易的实际,更为合理可取。  相似文献   

10.
本文主要从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一般要件和特别要件两个方面来阐述买卖合同当事人的资格问题。作者认为买卖合同当事人(自然人、法人、其他非经济组织)要具备订立买卖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一般要件,还要具备订立买卖合同特殊要件,即有关民法、公司法及交易实践中禁止某些自然人,法人和其他非经济组织作为买卖合同当事人的禁止条件。  相似文献   

11.
所谓物权行为,指的是以物权的设立、变更和废止为目的的法律行为。①物权行为理论最初是从19世纪德国普通法法学发展而来。德国法学家萨维尼在《当代罗马法制度》中系统阐述了关于物权行为理论的基本观点:1.交付是一个独立的契约;2.交付中的意思表示是独立的意思表示;3.交付必须具备外在形式。依萨维尼的设想,买卖过程可分解为三个法律行为:(1)债的买卖合同,即债权行为,它使出卖人承担交付标的的义务而买受人承担交付买卖价款的义务;(2)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并为不动产登记或者动产交付,完成所有权的移转的行为;(3)买受人…  相似文献   

12.
国际货物买卖是一种复杂的买卖行为,涉及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货物的国际运输,货款的国际支付等一系列法律问题,特别是由于买卖双方处于不同的国家,受不同的法律体系管辖,往往容易发生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困难更大。所以,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尽量避免纠纷的发生,并对纠纷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拟就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几个法律问题谈几点自己的认识。一、FOB和CIF的运用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广泛使用国际贸易惯例,特别是FOB(我国通常译为“离岸价格”)和CIF(我国通常译为“到岸价格”),是我国同资本主义国家进行国际货物  相似文献   

13.
本文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四个方面尚须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即:1、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房产登记效力;2、房屋二重买卖中的登记效力问题;3、房屋分期付款买卖中的登记效力问题;4、房产抵押中的登记效力问题;结合不同的主张,提出自己的研究心得,抛砖引玉,并求教于同仁。  相似文献   

14.
宅基地买卖合同的效力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均未时宅基地的买卖作出禁止性规定。而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等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则不得作为判定宅基地买卖合同效力的依据。宅基地买卖合同原则上也不满足《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此外,从诚信原则出发,我们亦不应支持宅基地买卖合同之出卖人主张合同无效的恶意抗辩。因此,自解释论而言,宅基地的买卖合同应以有效为原则.无效为例外。  相似文献   

15.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被越来越多地运用到商业领域,是一种古老的买卖形式,早在罗马法中已经存在。目前国内研究该方向的学者尚不多,大多散于民法、合同法、债法中,或者只限于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某个方面的探讨,缺乏整体理论和构架,笔者就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各类问题、关键的法律要素进行研究,做一个较全面的分析,以期补充和完善该制度。  相似文献   

16.
产权转移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仲建惟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屋买卖纠纷骤增。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难题是房屋买卖合同是签订后即成立呢?还是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才算成立。因此,产权转移登记与合同致力的关系如何是处理好这类案件的一个重要问题。法学界对产...  相似文献   

17.
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就业的劳动者但找不到工作的社会现象,其实质是劳动者不能与生产资料结合进行社会财富的创造,是一种经济资源的浪费。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步伐加快,失业问题已成为非常严峻的社会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这几年,我国城镇失业人口不断增加,1992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1993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1994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1995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至1997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已达4%。①失业人数不仅有剧增之势,而且他们的日常生活缺乏基本的保障…  相似文献   

18.
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负有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及权利瑕疵担保义务,与此相对应,出卖人相应有两项瑕疵担保责任。我国这方面的立法虽有规定,但立法不足,鉴于我国权利的买卖业已存在,在立法上也应体现。  相似文献   

19.
划拨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中的"批准"对买卖合同的效力影响问题随着法释[2005]5号的颁布施行而逐渐显露,如何理解"批准"的法律意义,如何适用法释[2005]5号的相关规定成为本文研究的着力点.本文认为,应仔细把握我国买卖合同法的真正内涵,认识到我国买卖合同法系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结合体这一立法现实,并以此得出"批准"对买卖合同中的负担行为效力不产生影响,对买卖合同中的处分行为产生效力待定影响的逻辑结果.  相似文献   

20.
所有权保留买卖作为现代民法权利分化的一种现象,在买卖双方以及第三人之间是一种独一无二的利益平衡方式。然而,国内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的移转没有明确规定,可以按照交易时的环境和条件,由能够控制风险的一方当事人承担标的物转移毁损、灭失的风险,较能实现当事人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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