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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某、郭某某二人系夫妻关系,共同经营某针织有限公司,李某某为董事长,郭某某为法人代表。2007年3月至10月间,被告人李某某、郭某某以该针织有限公司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以其女儿郭某、女婿林某、儿媳于某名义向某商业银行贷款77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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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介:被告司某为湖北省武穴市某贸易公司的负责人。1995年9月2013,司某所负责的武穴市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武穴贸易”)与恩平市某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恩平服务”)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由“武穴贸易”向“恩平服务”提供钢材,双方约定结算付款方式为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为现金支付。1995年9月2913,双方另补充以下合同条款:如:甲方(即“恩平服务”)不能贴现承兑汇票,不影响交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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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基本案情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间,郭某某通过微信组织李某某等20余名参赌人员,多次在“心悦麻将”游戏平台其创建的虚拟“房间”内,以天津麻将“刮大风”玩法计算输赢的方式进行赌博。其间,郭某某利用事先购买的“房卡”在上述游戏平台建立游戏“房间”,将房间号码通过微信群发送给参赌人员,由参赌人员进入“房间”赌博,郭某某每日通过游戏平台查看该房间内的输赢情况,按一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同)兑换一积分的比例,使用4个微信账号分别向赢家和输家结算赌资,并按每局每人2至3元的价格获取好处费(其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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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郭某某与被害人许某某系夫妻,结婚十年,感情一般,后因被告郭某某与陈某某(女)来往频繁,致使夫妻关系紧张,吵打不断。某日晚,被告郭某某回到家中,打开电视机坐在床头的凳子上,边看电视边用手拨动已在床上休息的许某某的头,质问许是否叫人调查自己与陈之间的事,双方为此发生口角。被告人郭某某将许某某所穿汗衫撕烂,尔后又挥拳将许左眼打伤,致许左眼失明,经法医鉴定许某某的伤情属重伤,劳动力丧失40%左右。此案审理期间,被害人许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郭某某赔偿其医疗费、今后治疗费及伤残补助费等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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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2013年3月份,被告人张某在火车上认识一个自称是贵州茅台酒厂推销员的郭某某(暂查无此人),并花18万余元人民币从郭某某手中购得45箱共计270瓶标识为53°飞天茅台酒,郭某某又赠送张某10瓶散装的该茅台酒。被告人贾某某系某副食店老板,被告人张某找到贾某某,称其手中有一批茅台酒,让贾某某代为销售,并向贾某某告知该批茅台酒的进价是700元每瓶,让其在销售时,适当提价,并协商二人对销售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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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基本案情]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11月19日一审判决认定:2006年4月至2007年5月底,被告人张某某伙同被告人郭某某、郭某、刘某、刘某某在柘城县洪思乡、起台镇、陈青集乡、大仵乡等地,携带匕首、棍棒、手电筒等作案工具,采取暴力手段,先后实施抢劫犯罪12次。在2007年4月21日抢劫过程中,张某某、郭某某、郭某先后将王某强奸。一、本案办理经过(一)诉讼经过本案经柘城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07年9月18日移送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柘城县人民检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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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简介
2007年10月17日下午,武穴个体老板郭某某(男,56岁)携带37000元巨款前往阳新县某镇时在一公路边的树林中被人用刀杀死,身上的现金被抢,死者身上多达40余处刀伤,系失血性休克死亡。经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在现场提取指节纹1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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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发案件的基本愣况、性质及其管辖期货交易是格买卖双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通过期货商品交易所进行的,在约定的某一将来时间交割某一特定商品的标准合约的买卖。期货交易做为市场发展的高级形式和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引人注目地出现在我国社会生活之中,多少人对“以小博大”、“一本万利”的期货交易趋之若骛,使得期货在神州炒得火热。与此同时,起诉到法院的期货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由于审判难度大,期货案件的审判实务研究迫在眉睫,笔者试图对审理期货纠纷案件的几个程序法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从1994年至1995年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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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撤销案件”的思考王爱东笔者近日在某市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上半年经济案件的立案、撤案数呈现出不正常的降升状况。立案数与92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1.3%,而撤案数比去年同期却上升了4.4倍。8月份某县院一周之内就撤销了八个经济案件。从“撤销案件决定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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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转让“内部职工股票”是否有效?杨世洪甲系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1992年9月,甲所在的公司向内部职工溢价发行股票,溢价额为回:3.5。甲作为职工有认购1000股的权利,乙得知此信息后,即与甲协商转让,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甲将自己所持的1000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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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某些疑难复杂具体案件或者在法庭上辩论时,往往能听到这样一种声音:“对于这种危害社会的行为,以某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是符合立法本意的。”或“对于这种行为如果以犯罪论处,有违立法本意。”等等。这种话听起来似乎很有说服力,但是,细细想来,却发现这种以“立法本意”分析案件的方式用在理论探讨上无可非议,然而将其用于分析具体案件却是不可取的。何为“立法本意”?顾名思义,“立法本意”就是立法者立法时为打击某行为或保护某客体的一种本来意愿。那么这种意愿怎样体现,如何能被大众所掌握?试问,作为执法者中的一员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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