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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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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将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从根本上化解涉诉信访,作为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点内容来抓。 近两个月来,该院通过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院长预约接访、领导包案等信访工作制度,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解决了信访当事人合理诉求,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就有6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2.
《中国司法》2012,(9):109-109
为进一步拓展律师法律服务职能,创新法律服务形式,开辟法律服务领域,发挥律师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深化法律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形式,宁夏律师协会决定建立百家律师专业调解机构暨律师调解巡视员制度。从2012年起至2014年底,在全区建立100家由律师主导的按行业分类的专业调解机构,建立乡镇(村居)矛盾纠纷调解律师巡视员制度、社会矛盾纠纷舆情动态分析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逐步形成覆盖全区的组织健全、运行规范、效果明显的律师专业调解网络。  相似文献   

3.
《法学》1991,(10)
律师承办非诉讼事件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预防将来可能会发生或者引起争议的法律事务,如:代立遗嘱、代理申办工商登记或专利申请、代办房产事务的公证手续等等。第二类是已经发生了争议或者纠纷而不通过诉讼由调解、仲裁解决的法律行为和事件,即通常所称的非诉讼纠纷事件。在我国律师制度恢复十多年来的实践中,前者的业务较少,因为我国的公民和法人把尚未引起纠纷的法律事务,托付给律师承办的习惯尚在逐步形成中,后者的业务则较多。然而,律师究竟以什么  相似文献   

4.
上海新闵调解事务所(下简称"新闵所")是业界公认的闵行区乃至上海市提供信访法律服务的品牌律所.新闵所10余年来成功化解了30人以上的群体性信访矛盾300余起.为此,新闵所主任江净律师在2007年经闵行区推荐,被评为上海市第二届"+大平安英雄".江净律师是上海两万余名律师中,唯一因化解信访矛盾成绩显著获得"平安英雄"称号...  相似文献   

5.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是全球公认的纠纷解决方式。律师作为一方代理人参与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是传统律师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调解——正在成为时尚的传统调解是被誉为"东方经验"的中国传统,而这一传统,有其深刻的历史文化和社会心理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发、频发,"诉讼爆炸"的压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压力巨大,调解在我国受到高度重视,并从"西方"ADR(替代纠纷解决方式)中汲取了营养。  相似文献   

6.
<正>从“全科”到“专科”是一个必经的过程每一位律师都可能在不断思考一个问题:“当下的法律服务市场到底需要怎样的律师?”不同时代背景下,随着法律服务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拓宽,适应市场需求的律师类型也会逐渐发生变化。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初期,法律非诉讼业务开始快速增长,越来越多的国人逐步接受“不打官司,也要请律师”的观念。发展到近一二十年,法律服务行业又提出了“专业化”的概念,打造专业律师一度成为“热词”,律师的专业化分工也愈来愈细。而最近的四五年,  相似文献   

7.
调解是中国传统的解决纠纷方式,在构建大调解格局和进行现代转型过程中,由司法局监督指导的律师调解中心引起了学者的关注。律师的社会责任和现代调解制度是发展律师调解的现实基础,律师调解是律师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国家法治化的方式,而现代调解制度的构建又需要律师调解的充实。律师以当事人利益为中心的服务立场不是律师调解的障碍,反而成为律师调解特有优势,律师调解的优势在于专业的权威性、职业伦理的信任度、社会效应的正义感,律师调解的途径有委托调解、参与调解和主持调解,无论何种调解,均体现了律师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不可替代的法律职业者的功能。  相似文献   

8.
调解活动的本质是纠纷双方基于自身利益的心理战,纠纷当事人心理因素的变化直接影响到调解的成功与否。结合纠纷的不同性质与类型,选择恰当的调解方法与技巧,根据当事人的心理活动规律,把握纠纷心理,用心调解,可以提高调解成功率。  相似文献   

9.
《中国律师》2006,(11):88-88
10月12日上午,国内首家专门的律师调解服务机构——“青岛市涉外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在山东省青岛市成立。青岛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刘建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锦初和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局、市外经贸局、市外办以及青岛海事法院领导,市社会调解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以及有关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代袁近百人参加揭牌仪式。揭  相似文献   

10.
大李 《中国律师》2011,(10):33-34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的继续完善,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侵袭,我国已经步入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当中央不断加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进程的同时.如何充分发挥律师这一专业队伍的积极“辅助”作用,已经成为大中型城市政府部门的工作思路。  相似文献   

11.
<正>2021年9月,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复函浙江省司法厅,同意在杭州市开展律师调解市场化试点工作。杭州市司法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律师调解专业化、数字化、市场化水平,探索构建“公益+市场化”并行模式,在机制建设、队伍管理、费用保障、理论研究等多方面取得试点实效,初步形成符合当前实际的,具有杭州辨识度的可复制、易推广的律师调解市场化解纷工作机制。这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的生动实践,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浙江律师积极参与政府信访工作,配合政府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在执业过程中。浙江律师注重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解决在劳动合同、土地征收征用、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代理涉及“三农”问题的案件,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3.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社会管理最重要的载体。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会服务功能。"从2011年开始,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和菏泽市相继启动了"律师会客厅"、"社区律师工作室"的创建工作,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点对点扎根社区,初步构建了基层律师法律服务网络,在创新社会管理上探出了新路子。一、创建"律师会客厅"和"社区律师工作室"的初衷(一)着眼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和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涌现出大量影响社会  相似文献   

14.
《人民调解》2023,(10):38-40
<正>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工作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于创新发展特色调解,针对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需求,创设“老兵调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老兵调解员政治可靠、勇于担当、诚实可信、公道正派的优势,以“战友情结”化解“矛盾心结”,打通化解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的“最后一公里”。江苏淮安“老兵调解”工作经验被司法部、  相似文献   

15.
张文静 《中国司法》2006,(11):54-54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委政法委、市综合委《关于在青岛市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积极推动社会中介机构为社会提供矛盾纠纷调解服务,青岛市司法局研究决定,试点成立“青岛市涉外纠纷律师调解服务中心”。10月12日上午,国内首家专门的律师调解服务机构———“青岛市涉外纠纷律师调解服务中心”在山东省青岛市成立。青岛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刘建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锦初和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局、市外经贸局、市外办以及青岛海事法院领导,市社会调解协调委员会…  相似文献   

16.
彭毅 《人民调解》2023,(9):22-24
<正>初秋时节,阳光洒进山林间。大巴山下毗邻的重庆市城口县与四川省万源市是两地群众密切往来之地,也是跨省矛盾纠纷多发易发之地。近日,在四川省万源市司法局大竹司法所,万源市、城口县两地司法局组织人民调解员通过以案说法、劝解疏导、多方协调等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跨省借贷纠纷,双方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相似文献   

17.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务纠纷难断,离婚纠纷尤其如此。一般的民事纠纷,调解起来就是“法”“理”“情”三个字,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则更重视“情”的方面。  相似文献   

18.
宋安勇 《中国律师》2023,(11):26-29
<正>2016年,杭州市律师协会在杭州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成立了全国首家以律师为主体的专业性调解组织——“杭州律谐调解中心”。调解中心在命名时专门采用了和谐的“谐”字,旨在用专业调解纠纷,用调解宣传法律,用法律推动法治,以中立的第三方介入争议事项,化解社会矛盾与冲突,为营造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相似文献   

19.
《天津律师》2005,(4):1-1
7月19日下午,市司法局刘广炬局长在接见我市出席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以及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代表时指出,为滨海新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律师要不等不靠,要主动出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律师事务所开拓业务提供保障和支持。  相似文献   

20.
<正>2013年,四川省司法厅下发文件,对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作出规定和安排。当时,我刚卸任成都市武侯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武侯区法制教育培训学校校长,区政法委为继续发挥我在人民调解方面的专长,为武侯区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化解多做些事,鼓励我成立了王兴华人民调解工作室,由武侯区人民调解员协会授牌,办公地点设在区政法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公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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