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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1.《婚姻法》第2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表明了离婚的实质性条件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程序性条件则为进行调解,二者均为离婚的法定条件。2.正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关键,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要有发展的观点,不能固定、静止、不变的看问题,影响夫妻感情变化的因素是多样而又复杂的,我们在认定时,要看到过去,更要看到现在、将来,全面进行分析,不能只看一时一事,也不能轻信当事人陈述。3.根…  相似文献   

2.
198 0年婚姻法实施以后 ,其所确定的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引起了法学界的讨论 ,褒贬不一 ,最高法院两次针对性的司法解释也至少说明其在司法实践中的不适。在本次修法的过程中 ,大多数学者、司法工作人员主张对离婚的法定理由重新规定 ,并且综合 1989年 11月 2 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以下简称 (意见》)的规定 ,诉讼离婚法定理由形成以破裂主义原则为主 ,过错主义原则和目的主义原则为辅的立法原则体系 ,立法方式以概括主义、例示主义并重。至于概括性条款仍规定为“感情确已破…  相似文献   

3.
【基本案情】 1996年6月,被告人王卫明(男,1970年5月生)搬离住所,以与妻子钱某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同年10月,法院对其离婚请求作出了“不予支持”的判决。后双方仍处于  相似文献   

4.
我国《婚姻家庭法》专家建议稿将我国的离婚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改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已使我国的婚姻立法朝着理性与科学迈进了一大步,但还应在立法形式等方面作更大的完善。  相似文献   

5.
离婚标准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离婚标准,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从世界各国的立法例来看,主要有三种,即过错原则,目的原则和破裂原则。1·过错原则,亦称有责主义。夫妻一方得以对方违背婚姻义务的特定过错行为,作为提出离婚的法律依据,离婚的请求权只属于无过错一方。如《南斯拉夫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一国婚姻法》第59条规定:“如果婚姻关系破裂完全是由于夫妻一方的过错所致,要求离婚的权利只属于另一方。”法律规定可以作为离婚理由的过错行为通常有通好、虐待、遗弃、谋害、重婚、酗酒等。2目的原则,亦称无责主义。即夫妻双方均无过错,但因一定之客观事实…  相似文献   

6.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又无和好可能,已无法共同生活,法院判决予以离婚,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的唯一标准,然而对那些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认为有可能和好的,经调解无效后,法院判决不能离婚,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这一司法行为不仅具有违法性一面,其法律社会效果也是很差的,对不需要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案件如何处理,学术界正在探索一种新的司法途径,笔者就判决不准离婚的违法性、负面效应及对不准离婚的案件如何处理,谈些肤浅的看法,以求抛砖引玉之效应。一判决不准离婚的违法性及负面效应1判决不准离婚这一司法行为主要是违反…  相似文献   

7.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由于法律对调解的具体程序规定得不够完备,导致在实践中调解与庭审关系不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调解程序存在某些冲突。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确立调解的价值取向,其次要从立法上完善离婚案件中适用调解的程序性规定,建立先调后审,调、审分离的运行机制;再次要提高法官素质,继承和发扬我国审判方式的优良传统和做法。  相似文献   

8.
衡量一对夫妻婚姻稳固的法理标准主要基于两点 :一是夫妻感情需求和满足的相互一致性 ,一是夫妻之间权利义务的对等统一性。我国《婚姻法》把“感情确已破裂”作为诉讼离婚的唯一实质要件是不够的 ,还应当从婚姻法律关系的内容上考察夫妻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 ,从而认定婚姻关系是否确已破裂 ,这样才真正符合马克思关于离婚问题的本意。  相似文献   

9.
本文将民事调解程序与离婚制度结合起来 ,通过对离婚调解制度的历史回顾 ,重点分析了当前我国离婚调解制度的现状以及不足 ,并借鉴西方各国有关离婚调解制度的经验与制度 ,指出当前对离婚调解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必要性 ,并提出应将离婚调解制度与诉讼相分离 ,实行调解优先等原则。  相似文献   

10.
在美国,调解正日益成为解决各种离婚纠纷的重要手段,它涉及金钱、财产、孩子监护诸方面。人们可以通过法院系统或法院外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有合格证的离婚调解员也愈来愈多。 一、法院里的调解制度 1990年美国结婚人数为2,400,000个,离婚人数达1,700,000个,与五年前的情况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离婚数量的快速上升,离婚的标准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在一些特殊情形的离婚案件中,各方都关注法律是否能公正适用.总的说来,法院在裁判是否离婚时会慎重抉择,因为处理不当的话将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不可否认,目前我国《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标准的规定存在立法缺陷.因此,探讨“相对破裂主义”作为《婚姻法》的离婚标准之一在我国也就具有了积极意义.相对破裂主义在我国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其在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我国应该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在《婚姻法》上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2.
一、我国军婚保护立法规定的不足 1.我国的军婚保护立法违背了平等自由原则。《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婚姻法》第10条至18条都有男女平等原则的具体规定。而《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的规定虽然出于保护军婚的目的,但从另一个方面却造成离婚权利的不平等。  相似文献   

13.
女性主义对离婚调解的态度经历了从支持到激烈批判,直至建设性地检讨和重构的过程.其最关注的问题是:离婚调解是否能够保证在离婚争议解决过程中性别正义的实现.在调解过程中,女性是否能够拥有和男性平等的话语权力;在离婚调解中,调解员的中立性原则是否适当和可操作;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争议是否适宜调解,又如何调解.西方女性主义者从这...  相似文献   

14.
离婚理由是裁判离婚立法的核心内容,在婚姻法修订过程中,有关离婚理由是保留"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还是改为"婚姻关系破裂"一直是争论的焦点.本文认为两种提法其实并无实质区别,问题的关键应在于修改后的离婚理由应避免原则抽象,具有可操作性,以便于当事人举证,人民法院裁判,并就此提出了完善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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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调解”是指《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所规定的“对于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的调解。 几年实践证明,治安调解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增强人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调解处理经验。但有些问题,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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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着重进行调解。”经济案件的当事人,绝大多数是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的法人,他们的根本目标和利益是一致的,因此更有贯彻“着重调解”原则的必要和可能。律师在进行经济案件的诉讼代理活动时,应积极主动地同法院配合,争取案件以调解解决。一、调解结案的好处从实践经验看,经济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最少有以下几个好处: (一)有利于促进当事人的团结和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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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调解制度在我国现行行政复议法中找不到它应有的一席之地 ,并且在行政复议法的前身行政复议条例中更有着明确的规定 :“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依此逻辑 :在法律没有例外规定的情况下 ,从“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的前提条件中 ,必然进而得出“行政复议程序中的行政赔偿同样不能适用调解”的结论。可是 ,在我国现行的行政复议法中 ,没有像行政复议条例那样对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作了禁止性的规定 ,这是否意味着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的立法政策所松动 ?不言而喻 ,若遵照“法律保留”原则 ,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必须有法律明文授权依据 ,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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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赔偿是修订后的《婚姻法》中确定的一项新的重要制度,它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有着重要作用。离婚过错赔偿需具备一定条件;离婚过错赔偿限于《婚姻法》第46条所规定的四种情形;离婚过错赔偿范圈包括人身和财产两方面的损失。  相似文献   

19.
随着对外交往的日益扩大,我国涉外婚姻案件开始频繁出现,致使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问题日趋重要。为此,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专门就此问题作了规定。该条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该规定采用了两条冲突规范,即“结婚依婚姻举行地法”,“离婚依法院地法”。需要指出的是,无论结婚或离婚的规定,都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方面的内容。其次,该条文涉及的仅是涉外婚姻中的一类,即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或境外的结婚、离婚。本文从比较的角度,结合我国上述立法,分别对涉外结婚、离婚的法律适用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20.
协议离婚时,双方协议将房产赠与子女,但离婚后,父母一方反悔,要求撤销赠与,这是否应予支持?该问题在我国《合同法》、《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适用上争议颇大.本文从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特点出发,辨析了有关离婚协议中房产赠与条款的法律规定,并对任意撤销权的行使作出判断;继而,从离婚协议伦理考量的根源、价值和现实意义三个方面,分析了伦理考量的功能与价值;最后,将理论争议和司法实践相结合,提出了完善立法规定、加强伦理调解和严格审查撤销权行使这三方面对策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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