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文分析了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的意蕴、价值取向及其与合理性审查原则的关系问题。作者认为,合法性审查原则既涉及到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必要性问题,同时又与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密切相连。法律上此一原则,实质上是为具体行政行为规定了成立的基础、效力的界限、产生的根据、有效的根据。然而,有鉴于此一原则的适用中过于刚性,必须以合理性原则加以弥补。  相似文献   

2.
于富伟 《工会论坛》2008,14(3):121-122
我国行政诉讼基本原则采用合法性审查原则。而在司法实践中却对“合法性”的认识存在偏差,致使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范围局限于现有法律明确例举的行政行为,人为地缩小受审查的范围。这不仅违背合法性审查原则确立的初衷,更严重阻碍了人权保障的路径。同时基于我国现有制度的考量,对于合法性与合理性关系,我国应采用合法性审查单一原则;而此处的合法性意指实质意义上的合法性,而非简单的形式上的合法。  相似文献   

3.
略论中国入世与合法性审查原则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入世将对现行行政诉讼中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该原则重新予以审视,并在结合WTO规则对司法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对其予以补充和创新。  相似文献   

4.
服务行政是行政权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权力运行模式,与传统意义上的秩序行政有着本质差别。服务行政作为公权力的一种形态,必然要遵守行政合法性原则,但又受到自身特性、公众需求、法律制度的影响,存在着突破合法性的张力。这就需要在准确厘清合法性、合理性关系的前提下,在合法——不合法、合理——不合理的二维标准中准确评价服务行政,寻求服务行政在合法性与合理性之间的平衡点,并在法制上、司法上给予服务行政必要的支持。  相似文献   

5.
行政裁量基准能否司法审查,取决于裁量基准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宪法至上"理论和"司法最终"原则决定了裁量基准不能游离于司法审查之外。就我国现行法制体系而言,司法审查应扩大其受案范围,采取依申请和依职权相结合、附带审查与直接审查并存的审查方式,秉持"合法性审查"的标准与"合理性尊重"的态度。  相似文献   

6.
本文主要涉及公证基础理论中对公证对象合法性审查的存废问题。笔者阐述了废除公证对象合法性审查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为我国公证制度改革和修订公证立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行政不作为违法是行政违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行政不作为违法进行司法的最终救济,能够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政不作为可分为依职权的行政不作为和依申请的行政不作为,司法实践中,应从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出发,审查受案范围、原告资格、职权要件、条件要件、期限要件、内容要件、利害关系要件、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等,同时适当分配原...  相似文献   

8.
将"合理性"要求从民法引入行政法,乃是人类法治的一大进步.从此,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仅被要求合法,同时被要求合理,行政法的两大原则即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由此被确认.合法性原则高于合理性原则,后者只是前者的补充,这乃是当今大多学者有关两大原则之间关系方面的一种观点.本文在挖掘"合理性原则"渊源与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合理性"高于"合法性"的主张,并认为这有助于中国从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  相似文献   

9.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中必不可少的、也是必须进行控制的权力。传统法治要求行政活动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这是一种合法性控制。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引申,是对行政法治提出的更高要求。对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涵可概括为妥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比例性原则三方面。依据行政合理性原则应通过立法规范、司法审查和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合理性控制。  相似文献   

10.
作为一项非典型的司法审查活动,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合法性审查与普通行政诉讼案件迥异。当前司法实践中开展的审查活动忽视了这种差别,引发了与行政过程、普通行政诉讼等外部制度的兼容性难题,且不利于行政效能的切实发挥,应当进行重构。新的合法性审查在两个维度内展开:首先以行政机关提交的申请材料为审查对象;其次根据个案情况适用不同的审查强度。通过审查对象的理性限定和审查强度的灵活变换,新的合法性审查可以有效化解内部双重价值目标之间的张力,并实现与外部制度的平稳衔接。  相似文献   

11.
论行政诉讼审查标准之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诉讼审查标准是人民法院针对被诉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判断并作出裁判时所应遵循的标准,是人民法院裁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所依据的尺度.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审查标准存在明显的缺陷:不分问题的性质,都采取了统一的严格的标准;以合法性审查为基本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程序审查中仅以法定程序为准,不考虑非法定程序.随着行政机关被赋予更广泛的行政管理权,这种审查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我国依法治国的实践与理念.因此,应当重构我国行政诉讼审查的标准,即区分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建立灵活适当的审查标准,确立合理性审查标准,全面引入正当法律程序标准.  相似文献   

12.
对抽象行政行为予以合法性审查是现代文明国家法律监督的重要制度。我国应当确立和完善权力机关的审查监督、行政机关的内部层级审查监督与司法审查监督相结合,预防性与事后性审查监督相结合,主动性和被动性审查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批准制度,建立预防性与事后性监督相结合、预防性为主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附带性司法审查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撤销制度及其具体的程序规范,完善行政复议中对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和程序规定,完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建议权制度。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电子数据审查规则围绕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关联性四个层面展开。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过于强调真实性审查,而忽视其他层面的审查,甚至认为后者的价值顺位可以让渡于前者,补正采用。在取证活动中,此种做法不仅易使公民权利遭受侵害,而且可能引发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困境等一系列问题。故应当从权利保障的视角重构取证原则和程序,依据价值层次重构审查规定,梳理非法电子数据排除规则的适用情况,使合法性审查发挥实际效用。  相似文献   

14.
重大行政决策作为高政治性、强专业性的行政行为,其合法有效性关乎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因此,为减少决策失误、防止腐败滋生,让重大行政决策回归公共理性,并预防社会安全风险,应建立健全我国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而该机制的建构可以通过制定统一、权威的法律规范,来明确审查主体资格,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并进一步细化审查内容具体规则,强化审查意见的法律效力。另外,还需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以保障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的有效运行。  相似文献   

15.
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基本的行政领导制度。从行政决策的角度,行政首长在本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终的行政决策权,就此承担责任。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一种内部辅助性的程序设计,仅具有建议权的价值属性,应当服务、服从于宪法所设定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因此,合法性审查不能对行政首长行使重大行政决策权产生实质性的剥夺效应。在宪法框架下,合法性审查程序及其内在机理,在解释论的视角应当以合法性论证为最终归宿。  相似文献   

16.
诱惑侦查之基准:合法性原则和最后手段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法性原则和最后手段原则是诱惑侦查司法准则的核心内容。合法性原则以诱惑侦查的强制侦查属性为基础,要求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在实施诱惑侦查过程中应严格遵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并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方法正当地实施,以追求客观、合法、有效的侦查结果。最后手段原则足以合法性原则为前提,并以侦查比例原则为理论基础,将诱惑侦查限定为侦查方法系统中的最后一环,是不得已而采用的最后方法。  相似文献   

17.
行政协议合法性与合约性审查已成为行政诉讼司法审查重点,但已有研究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文中对31份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行政协议司法审查存在着合约性审查含义不明、合法性审查未形成规范及合法性与合约性审查未协调运作的问题.对此,提出应将合约性审查定义为运用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审查,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同时确定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及其主动全面审查原则,从而为行政协议司法审判提供标准,使合法性与合约性审查协调一致,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相似文献   

18.
国家行政管理必须遵循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目前我国对不合法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已比较健全,但对不合理行为的监督却很不够,本文在对合法性和合理性行为进行分析后,提出了对不合理行为进行审查监督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9.
逮捕作为一项最为严厉的羁押措施,对其适用应进行严格控制,对逮捕的审查批准问题也长期受到各方关注。逮捕审查批准制度的科学构建,必须首先解决逮捕审查批准权的属性问题。而围绕该问题,目前主要存在行政权、监督权、司法权、多权合一等分歧。从司法权的主体及特征入手,应将逮捕的审查批准权定位为一种裁决性的司法权。无论由那个机关执行逮捕的审查批准权,都应当以诉讼化的司法方式行使该权力。  相似文献   

20.
刑法解释的原则,是指贯穿于各种刑法解释过程之中,指导和制约全部刑法解释活动,并体现着刑法基本精神的准则。刑法解释的原则应当为合法性、合理性与技术导向性三个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刑法的解释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合理性原则是指刑法的解释必须符合罪刑法定实质正当性的要求,技术导向性原则是指甄别比较根据不同解释方法得出的结论,以何种解释结论为妥当,它是为了满足为达到合法性、合理性原则的中立的桥梁和媒介而被提出的。以“诽谤信息转发500次入刑”为例,可对刑法解释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技术导向性原则的适用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