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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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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军事刑事司法管辖制度是指确定军事刑事管辖权配置的规则体系。划分军事刑事司法管辖应坚持国家司法权统一行使原则、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原则、属人原则、属事原则。犯罪行为人的主体身份及身份等级是影响军事司法与普通司法刑事管辖权范围和划分上下级军事司法机关刑事管辖权的重要因素。我国理论界对于现役军人的刑事管辖权存在军人犯主义和军事犯主义的学术分歧,对于军事司法机关战时对特定平民行使管辖权的范围存在较大的争议。我国立法应对现役军人的刑事管辖权采取军事犯主义,把战时执行军事勤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纳入军事司法机关的管辖范围。  相似文献   

2.
与美、法、德等国的协议管辖制度相比,我国协议管辖制度在协议管辖范围、明示协议管辖和默示协议管辖等方面尚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应当借鉴国外相关制度中的合理成分,完善我国的协议管辖制度,协调法院职权与当事人处分权之间的矛盾,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3.
作为行政程序法之重要内容,行政程序的管辖制度的确立对于推进我国行政程序法典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就合理性而言,应当将行政管辖制度单列成章,并系统地规定违反管辖制度的责任。  相似文献   

4.
侦查地域管辖是指在侦查职能管辖的基础上,由何地的侦查机关行使管辖权的职权划分。侦查地域管辖既不同于审判地域管辖。也不同于以该地域为基础的侦查级别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对侦查地域管辖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套用审判地域管辖或由侦查机关将“犯罪地”与“职能管辖”相结合来确定侦查地域管辖权的做法。既不科学也不合理。建议以公正、效率为原则。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建立侦查管辖决定权与实际侦查权分离,侦查管辖决定权上移的侦查地域管辖制度。  相似文献   

5.
我国军事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已有30余年的历史,在实践中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的制度暴露出诸多问题。完善军事法院民事案件管辖制度,应树立科学的法治理念,提高立法层次,改革军事法院管理体制,补充现行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一国因执行军事任务而经允许或授权后向另一主权国家派驻军队的现象屡见不鲜,外国驻军人员的司法管辖特别是刑事司法管辖是其中十分重要的法律问题。我国在这方面的实践相对较少,国内立法也不尽完善,与我日益增多的对外军事交流活动不相适应,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军事任务的执行效果。应从维护国家主权、军事利益和官兵权益的高度出发,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在这一领域构建具有我军特色的刑事司法管辖制度。  相似文献   

7.
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协议管辖与相关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协议管辖是当代各国管辖权法律制度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也是协调国际管辖权冲突的一个重要方法。本文在介绍了协议管辖制度的发展及各国内法和国际立法关于协议管辖制度的规定后,对协议管辖中默示协议管辖的界定、意思自治的限制及管辖协议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修改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应规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联合作战条件下军事刑事司法管辖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联合作战的跨军种性、跨地域性和多方参与性给当前我国刑事司法管辖制度带来了较大挑战。要根据联合作战的需要,确立战时军事司法效率优先的价值取向,在联合指挥部下设置军事司法机构,对所属军种部队统一进行管辖,将地域管辖、属人管辖与保护管辖相结合,把地域管辖的范围扩展至整个军事行动区,协调处理好军事刑事司法管辖与普通刑事司法管辖的关系,把属人管辖的范围扩展至参与军事行动的其他相关人员、战俘和外国军人。军事行动区发生的涉外军事刑事案件也应由联合军事司法机构管辖。  相似文献   

9.
在刑事诉讼中,指定管辖制度发挥着特殊的制度价值,对避免外力干预司法起着重要作用.但在实践运行中,暴露出一些问题:立法上对其启动理由、启动主体以及被指定单位的标准等规定得不够清晰;各单位间衔接不畅,管辖协商随意性强;具有打击偏好,对当事人权利保障不足.需要确立指定管辖的指导原则,同时对其适用范围、启动理由、决定主体、被指...  相似文献   

10.
以平时军事刑事诉讼管辖制度为基础构建的我国战时军事刑事诉讼管辖制度,虽然适度伸缩了军队保、检、法机关的专门管辖范围,实行了较为灵活的军队保、检、法机关立案管辖和区域管辖,适当调整和补充了军队保、检、法机关的级别管辖,但还存在一些缺失和不足。建议完善对敌方人员犯罪案件和涉外犯罪案件的管辖、取消军事法院对普通自诉案件和军职罪案件的立案管辖、允许军队保卫部门和军事检察院跨系统管辖、明确战时军事刑事诉讼管辖与平时军事刑事诉讼管辖的衔接。  相似文献   

11.
司法机关所行使的审判权(司法权)并不是万能的、无界限的,司法机关只能在已经发生纠纷并形成案件后才能启动审判程序,行使审判权;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机关既具有合法性审查权,亦附带地具有合宪性审查权,而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机关只具有合法性审查权,我国原则上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司法机关也只具有合法性审查权;司法机关受其性质和审判基准所限,只能对法律行为进行判断,而不能裁判政治行为(国家行为);司法机关的合法性审查权包括对作为正在审理案件适用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相似文献   

12.
国家豁免问题是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共同话题,也是一个长期争论的古老话题。《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对国家豁免的有关问题作了规定,基本的一点是在国家豁免问题上采取了限制豁免的原则。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对我国刑事诉讼中设立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可行性作了探讨。文章首先阐述了设立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必要性,认为它是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一个必不可少的诉讼权利;接着文章分析了当前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的态度和处理办法,进而充分论述了此项制度的基本内涵,包括异议主体、异议内容、处理机关及救济措施等;最后作者提出了自己对建立此项制度在立法上和程序操作上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司法解释无疑在我国的审判实践和理论架构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发挥着制度性功能,但由于种种原因,它又遭受着侵蚀立法权、干扰法官独立的非难,这一现状使得我们对其建构应当有重新的认识和定位。  相似文献   

15.
国有船舶豁免理论认为,对任何国有船舶的诉讼也就是对国家的诉讼,因此国有船舶同国家一样不能在外国审判机关中作为诉讼标的。目前的限制豁免理论认为,用于政府商业性用途以外目的的国有船舶不得享有豁免权。但是,拥有但不经营船舶的国家不应以任何方式被要求对船舶的经营负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6.
自2004年1月1日上海交通管理的"责任区"勤务模式实施以来,在很多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但随着交通管理形势发展变化,"责任区"勤务模式在运作中产生了一些情况和问题.为了充分发挥好"责任区"勤务模式的作用,我们必须结合当前交通管理实际,通过优化勤务方式、调整考核导向、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充分提高民警出现率、管事率和快处率,进一步深化交通管理现代警务机制建设.  相似文献   

17.
仲裁庭有权决定自己的管辖权是现代商事仲裁的一个新发展 ,已为大多数国家接受。我国《仲裁法》原则上接受“管辖权 /管辖权”原则 ,同时我国的“管辖权 /管辖权”原则虽有缺陷 ,但正在完善中。建议我国通过提高仲裁委员会的自治性、尽力填补“管辖权 /管辖权”原则方面存在的空白、借鉴国际惯例提高仲裁效率、为纳入临时仲裁作好制度上的准备工作等方式完善我国的“管辖权 /管辖权”原则。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由于受警务运作、警力配置、警务装备、经费保障、科技投入等改革的影响,对如何深化责任区刑侦队建设产生了一定的分歧和争议,使责任区刑侦队发展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停滞甚至倒退.为此,我们必须从六个方面改革和加强责任区刑侦队的各项工作坚定不移地抓好责任区刑侦队建设、责任区刑侦队规范化建设、所队衔接配合机制建设、责任区刑侦队基础建设、责任区刑侦队侦查办案能力建设以及刑侦队伍专业化建设.  相似文献   

19.
在民商事案件诉讼中,管辖权的确定是诉讼程序启动的首要问题,是司法权先例的前提条件,同时,为保障当事人诉讼程序上的权利,许多国家包括我国均设立了管辖权异议制度,赋予诉讼当事人管辖异议权。管辖异议权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体现,是诉讼平等性的体现。我国目前的管辖异议制度在异议主体、异议权利保护的完整性及异议制度设计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问题,致使管辖异议权的实现受到了限制。为此,笔者提出了确立原告、第三人的管辖异议权,确立当事人对法院移送案件的异议权以及使管辖异议审查制度司法化等建议。  相似文献   

20.
贺万忠 《外交评论》2004,(2):96-101
欧盟理事会《民商事件管辖权与判决承认及执行条例》的生效,标志着欧盟直接民商事裁判管辖权体制正式形成。而三项管辖规则构成该管辖权体制的三根支柱,即住所在欧盟成员国内的人原则上均应在该国被诉;在欧盟一成员国有住所的人可依特别规定在另一成员国被诉;在任何成员国无住所的人得在一成员国依该国国内法规定被诉。欧盟民商事管辖权体制的运作真正实现了欧盟成员国在有关民商事管辖权规范方面的高度协调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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