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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市民社会驱动:中国法治发展模式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彬 《行政与法》2004,(3):44-46
在中国法治化进程中,我们必须以中国市民社会的建构作为法治的前提,以市民社会的建构驱动中国的法治化进程,运用法律维护市民社会的自律、自治与独立,明确国家权力行使的根据、范围、界限和程序,将实现市民社会的自治作为中国法治发展的目标取向。  相似文献   

2.
马克思的法律思想是他在解决现代社会问题的理论构建中形成的。一方面马克思在市民社会分析批判的宏大主题之下指出了现代人类的归宿即共产主义社会;另一方面马克思依托这一社会发展历史境遇赋予法律作为反映者和施予者的双重角色,阐明法律在自身矛盾推动下的辩证运动及其此运动对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全球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及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以下缩写为"CSR")运动是"国际商界近十年最令人瞩目的发展"。但这一运动是以一种有趣的方式发展的:CSR的理念风靡世界,但迄今为止对其定义、范围和方法却没有任何共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及新兴市场对CSR有不同的优先议题;跨国公司和中小企业对CSR有不同的关注和准则;对CSR的激烈辩论涉及从含义到前景的一系列问题,参与者包括商界、专业群体、学术界、政府监管部门、国际  相似文献   

4.
西方法治产生的深层根源在于其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和互动发展,即在国家重建和市民社会自由化运动过程中,权力和权利的界分与冲突导致了法律秩序的生成,而市民社会精神的张扬则推动了法律形式化运动.在走向现代法治的进程中,由于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的潜在差异,出现了"社会优位型"和"国家优位型"两种法治模式,但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与"国家社会化"和"社会国家化"的新变化,西方法治也由分殊走向了趋同,并出现了法律传统的危机和超越倾向.中国要走向法治,就必须重构国家和社会关系,确立多元社会权利基础、公权力权威和良法之治,并实现依法治国与市民社会理性规则秩序的回应与契合.  相似文献   

5.
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关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截然分开的理论受到挑战,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日渐融合,经济法的出现是这种趋势在法律上的体现之一。经济法作为贯穿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领域的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其利益观体现出一定的综合性,融合了运行于市民社会中的私法与运行于政治国家中的公法的双重特征。  相似文献   

6.
程南 《研究生法学》2010,25(3):18-28
经济法当前的理论建构本身无法从法学逻辑上论证自身,逻辑论证的原命题多是经济学的而非法学的。本文立足于黑格尔有关市民社会的特殊性和普遍性之间的辩证法,从法哲学上追寻经济法的原命题,致力于经济法本体研究。文中指出私法只看见市民社会普遍性社会性交换所要求的抽象平等而漠视和放任了特殊性,顺应交换扩大对资本的渴求,结果以法律的力量强化了经济不平等。扩大的不平等从根本上撼动了私法的基础抽象平等,使个人特殊需要赖以实现的普遍化形式——市场交换难以为继,由此引发了经济法的勃兴。经济法本质上是源于市民社会个人特殊需要满足赖以实现的普遍化形式中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辩证运动,是对市民社会普遍化形式市场交换的维续,从而完成经济法基础理论的逻辑自治性,并进一步回应和指导经济法实践,生发理论研究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经济法的利益观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受到以主客观分离与对立为出发点的二元思维模式的影响 ,在社会结构方面形成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立的二元理论 ,在法学领域中也形成了以规制政治国家权力为主的公法部门和以调整市民社会关系为主的私法部门的二元划分。随着社会的发展 ,传统的关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截然分开的理论受到挑战 ,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日渐融合 ,经济法的出现是这种趋势在法律上的体现之一。经济法作为贯穿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领域的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 ,其利益观体现出一定的综合性 ,融合了运行于市民社会中的私法与运行于政治国家中的公法的双重特征。经济法虽然以社会利益作为其首要的保护目标 ,但其对社会利益保护的实质是以个人利益为核心的个人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之间协调的结果。  相似文献   

8.
在对青年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研究中,他的市民社会理论常常被人忽视。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思想及其市民社会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法哲学体系和市民社会理论。在市民社会与近代法律的关系上,马克思指出两个基本原则:市民社会决定法;市民社会通过国家制定法律。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兴资产阶级的崛起。导致近代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高,这是近代法律产生的根源。  相似文献   

9.
吴军  杨靖 《中国司法》2009,(8):44-45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机制,是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整合社会资源,满足市民法律需求,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为此,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为目标,探索尝试建立多种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工作模式,在实践中,努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可持续开展。  相似文献   

10.
周耕 《行政与法》2010,(7):69-71
本文认为,市民社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但不是发展的目的,它应上升到更高层次的自由社会。由于我国市民社会的特殊性使得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需借助国家的力量来完成。因为中国的市民社会不仅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也是国家意志的产物,它是被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与国家有着天然的良性关系。因此,大力培育和发展中国式的市民社会,对于我们的社会发展和国家定位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论迁徙自由在我国的实现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迁徙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我国历史上有过宪法实践的经历,但在建国后不久,因为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原因而取消;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人们对权利的要求日益迫切,同时,出于建立我国市民社会需要,恢复迁徙自由已经势在必行;市场经济的发展、大规模人口流动的事实以及政府和社会公众承受改革能力的增强为迁徙自由的实现创造了良好条件;建构迁徙自由制度应该坚持自由与秩序并重,尊重市场规律和坚持法治的原则,通过宪法规定迁徙自由,改革户籍制度以及建设、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来实现。  相似文献   

12.
法律根植于社会,社会变迁与公法的发展紧密相连,社会变迁在制度、观念和应用等层面影响着公法的发展,公法对社会变迁具有推动作用。中国正在经历从政治国家一元社会向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并存的二元社会的变迁,这种变迁需具备建立市场经济和确立正确的政府理念两大要素,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与之相适应,中国公法应当在制度层面、观念层面和方法层面对这种变迁作出回应。  相似文献   

13.
对“民法上人”的特点或称“色彩”的假设是民法制度展开及其正当性的基础。罗马法上的人具有多神社会中“家”的祭司和二元社会中“家”的主权者双重色彩。近代民法上的人像包括人是“主体”的世界、抽象理性人、孤立的“经济人”三重色彩,其底色——对理性和人性的乐观主义,是近代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法律制度正当性的真正基础。人在工业社会的异化摧毁了乐观理性主义。社会学的发展揭示:人与人被无可避免地连结,非物质因素、非理性因素经常分别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行为中的决定性因素。嬗变中的现代民法上人像色彩包括:被连结在社会网络中受约束的人、混合了自利和激情的有限理性人、平等性丧失的“具体”人、去神圣化的人、相互协作、相互关心的人。  相似文献   

14.
王海军 《政法学刊》2007,24(1):10-13
“从契约到身份”运动的兴起,使现代民法陷入了困境。民法的终极价值是自由,这决定了民法在面对上述运动时,必须放弃社会正义的价值取向,而坚持自由这一终极价值。“从契约到身份”运动只能由以社会本位为本原的经济法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15.
中国民法典的品性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现代民法不仅是调整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更主要是通过对市场经济的调整来促进社会的进步、推动人的发展的法律,是一部维护人权、解放人性的法律,是建设民主政治与法治国家的法制基础。将民法定位于一部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的法律,是现代民法应有品性的回归。  相似文献   

16.
市民社会是法治的社会基础。自治是市民社会的内在要求,法治需以社会自治为基础。市民社会蕴含的公民意识是法治精神的基础。只有大力推进市民社会建设,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法治。  相似文献   

17.
社会法的产生机理、演化变革、功能发展、性质或本体、社会法问题代沟与制度需求、主要理论范式等深层次的反思性问题,应在部门法哲学意义上得到关注,应予以跨学科、批判性的研究。社会法的产生机理在于社会保护本能和社会理性,形成了本文所称的"市场化运动推之,社会保护运动挽之"的制衡关系。其性质为构成维系现代产权制度、经济秩序与保障社会权利之间的社会对价关系或新型社会契约。社会法相关的"问题代沟"理论具有广泛的解释力。中国同时面临三代社会法问题,制度需求强烈,应以全球正在探索的第三代社会法为主要资源,科学建构社会法;借鉴多学科理论范式建构社会法法哲学。  相似文献   

18.
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的长成及其法治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民社会理论主要致力于公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 /特征和法律文化特征 ,以及公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之研究。通过对社会契约论的重新解读可以认识到经济与国家之间的互动关系将导致第三法域的形成。承认当前我们正经历法律体系从二元结构向三元结构的嬗变 ,确立独立于公法和私法的第三法域的法律地位 ,无疑是理论法学对现实的最佳回应。我们有理由期待公民社会合法性的确立、制度的创新和全新权利体系的架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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