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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当前处理离婚案件的一大难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规定精神,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判决。这是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但是,在审判实践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出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知识产权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就是一个新问题。本文拟就著作权在离婚案件中如何处理这一问题作一探讨,以供大家商榷。一、著作权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著作权(有的国家称作版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对自己的智力创作作品所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它是随作品的产生而产生,为著作权人所享有的精神权利,它与作者人身不可分离,是作者专享的…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随着我国离婚率的不断升高,婚姻家庭关系中夫妻债务如何处理的问题也随之成为了理论界的热点,本文立足《婚姻法》对于夫妻债务方面的规定,分析当前夫妻债务承担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试提出如何完善处理夫妻债务承担问题的看法,以期为审判实践提供一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4.
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一规定,是人民法院处理夫妻财产案件的法律依据。但是,在审判实践中,常常遇到夫妻一方财产权的取得时间与实际占有时间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是财产权的取得时间发生在结婚以前,而实际占有时间发生在结婚以后;有的是财产权的取得时间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实际占有时间发生在离婚以后。这就给人民法院处理这类案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了同大家一起对如何处理这类案件进行探讨,笔者仅就一件夫妻一方财产权的取得时间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实际占有时间发生在离婚以后的财产纠纷案件,谈一点看法。  相似文献   

5.
理论上讲,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构成不同,其范围也不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夫妻关系的紧密性,两种财产往往会出现交叉的情况,这就使得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之间的划分变得更为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二者的分割处理难度。在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问题通常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如何分割夫妻财产,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时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本文首先对夫妻财产构成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着重对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分割标准进行了探讨,以期对规范离婚审判提供必要的理论指导。  相似文献   

6.
单位公有住宅补贴出售给职工,即私买公房,为城镇家庭注入了一项最重要的财产内容。由于我国大部分家庭尚不十分富裕,城市住房还相当紧张,在夫妻离婚、家庭解体时,房产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相对以前的城镇离婚案件而言,已从公房承租使用权的处理转化为带普遍性的房产产权分割,而私买公房本身具有的不同一般私房的独有特性,房产固有的可增值性等给法院处理案件带来较大难度,加之我国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够完善,涉及私买公房的离婚案件日益增多,有必要在审判实践中对此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予以明确化、具体化。现笔者…  相似文献   

7.
我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之司法解释确立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主要原则,即“根据共同财产的实际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合理分割”。但是,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才能体现上述原则,达到公平合理、减缓矛盾?这往往是审判实践中的一个难题。尤其是对不动产和不宜、不易分割物的处理更是这样。事实上,在离婚案件所涉及的四个主要问题即离婚本身、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债务负担当中,大都因财产分割问题(主要是共同财产分剖)而导致本可调解解决的案件最后却非判不可,  相似文献   

8.
本文对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完善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制度的建议。通过查阅离婚案件的卷宗和走访当事人,归纳了离婚夫妻财产分割中主要存在的三个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分析得出两个方面的原因:女性自身权利意识不足和我国法律制度在妇女财产权保护方面的局限性,并且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9.
分割夫妻财产应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于世平一某法院曾受理过这样一起离婚案件:经法官调查核实,当事人双方也均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准备调解双方离婚。但在处理财产问题时,双方对一架价值1500元的电子琴归属发生争议。女方主张这架琴是两年前其父为庆贺...  相似文献   

10.
ERIEFPROBEINTOTHEDIVISIONOFBUYINGPUBLICHOUSESPRIVATELYASTHEPROPERTYOFBOTHHUSBANDANDWIFE单位公有住宅补贴出售给职工,即私买公房,为城镇家庭注入了一项最重要的财产内容。目前,涉及私买公房的离婚案件日益增多,有必要在审判实践中对此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予以明确化、具体化,笔者就私买公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略陈管见。一、私买公房的特点及处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注意的问勒私买公房是指职工根据国家现行房改政策和有关规定与单位签订公有住宅买卖合同,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价格、优…  相似文献   

11.
当前,由于各地城镇相继实施了住房改革制度,使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对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上遇到了新问题。因夫妻所购公有房屋的自身特点,导致审判实践中,分割处理这类房产的难度相应增大,出现了程序上和实体上的一些新的难题。如:售房单位是否列入此类案件的当事人?购房的诉讼标的怎样确定?付款期限未到,未领取共有产权证书的购房怎样处理?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份额应如何进行分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处理个体、合伙经营及私营企业领有集体企业<营业执照>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在审判工作中参照。 附:《关于处理个体、合伙经营及私营企业领有集体企业<营业执照>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13.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夫妻双方为了共同或各自的目的,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各种经济活动中,从事生产、经营、理财、消费等民事交易行为,共同享有债权和负担债务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相关问题也日益复杂多样。离婚的夫妻,基于其自身利益考虑,对夫妻债权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经常发生争执。审判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和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已成为妥善处理离婚诉讼案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一、夫妻共同债权的认定和处理案例一:孙某与谢某系夫妻关系。孙某起诉谢某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谢某提出  相似文献   

14.
在行政审判中,常涉及到农民负担问题。处理农民负担问题,关键是分清农民负担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一般农民的合理负担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农业税,农民俗称“公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规定,农业税分夏秋两季征收,亦可秋季一并征收;农业税以  相似文献   

15.
在司法实践中.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设立的“夫妻公司”的法人格常常被法院否定.实际上.我国现行《公司法》对夫妻设立公司并无特殊要求.虽然国家工商局要求“夫妻设立公司时.必须分割共有财产,并以各自所有的财产出资”.有关地方法院认为该文件的规制理由在于“避免单一主体设立公司”和“确保公司财产的独立性”.但这两点都经不起推敲:首先,共有财产的法律主体均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以未分割之夫妻共同财产设立公司.并非单一主体设立公司;其次.公司财产独立性的法律内涵是指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和股东出资财产必须转让给公司。以未作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并不必然损害公司财产的独立性,关键在于用作出资的该项财产是否征得夫妻双方同意,是否已经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实际上,以未分割之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将形成夫妻共有股权的现象.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股权共有欠缺规制,应当立法完善。此外,在否定“夫妻公司”法人格时.有些法院运用“代理理论”支持其判决.但代理理论本身存在重大缺陷,并且.法院在判决时并未言明其裁判推理的过程及依据的事实要素.结论难以令人信服。对“夫妻公司”法人格否认一类案例的解读提醒我们:当法官们在大胆地突破司法的雷区.实践着被理论界普遍颂扬的学术思想时.他们是否会步入对学术思想一知半解或者误解误读的危险境地呢?  相似文献   

16.
单位公有住宅补贴出售给职工,即私买的公房,是全面改革我国现行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私买的公房已成为寻常百姓家庭重要的财产组成部分。一旦夫妻分道扬镳,家庭解体时,在离婚案件共同财产的分割中必然涉及到所买公房的分割,离婚双方往往就房产争执不休,形成更多而又复杂的案中案,而且这种房产本身特有的福利性、补贴性、优惠性和产权交易的附条件性、房产固有的巨大可增值性、整体不宜分割性,给法院处理案件带来较大难度。加之我国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够完善,审判实践对此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法不一,有必要给其严格统一又合乎情理的具体“说法”。  相似文献   

17.
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离婚案件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作出了详细,具体的司法解释。其中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这一司法解释虽然针对的是夫妻约定财产在离婚时处理的原则,但其内涵  相似文献   

18.
从司法实践看,离婚案件在民事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一旦判决或调解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就成为法官要解决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办案中的难点之一。目前我国现行《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对夫妻财产规定得过于原则、笼统,而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往往认识不一,意见各异,存在许多模糊认识和错误做法,因此,笔者拟就夫妻财产制的完善谈几点浅见。  相似文献   

19.
股权应当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在离婚判决中进行分割,这应是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措施。笔者试从有关规定和法理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能促进立法的进展。股权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股权是财产权股权的主体是股东。进入家庭关系,股东作为自然人,在夫妻关系中属于婚姻关系存续的一方。如果没有关于股权归属的夫妻特殊约定,作为一种财产权利,按照《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里意味着持股权…  相似文献   

20.
《法学》1986,(9)
夫妻离婚,必然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分割往往争执不休,互不相让,给离婚案件的处理带来很大的困难。要正确处理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分割问题,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尤其是正确划定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妥善处理这类纠纷的关键所在;其次必须遵循处理原则,教育双方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台情合理的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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