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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消费者来讲,不买“爱国者”的,不一定不是爱国者;买了“爱国者”的,也不一定是爱国者。抵制法货的,不一定是爱国者;不抵制法货的,不一定不是爱国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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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商事活动的法治化,对商人内涵予以界定是必要的.由于商人在现实生活中复杂的表现形式,如果在立法时将“商人”作为一个抽象概念,则难免会遭遇涵摄不能的立法困境;这就需要我们在抽象概念之外再探讨其他适宜的法学方法论.以类型化的方法对“商人”予以界定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商人应当指依法登记的各类商事组织及个体工商户,以及虽未登记,但具有其他商人要素的人;其他商人要素包括使第三人善意信赖、开展营业、从事商行为等.商人要素的判断应以商事法律适用的必要为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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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不仅对解决具体国际商事纠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商人法的发展有重要意义.首先,国际商事仲裁具有对商人法实体规则的适用与解释的作用;其次,国际商事仲裁具有对商人法特性的维护作用;再次,国际商事仲裁具有对商人法法律效力的保障作用.总之,商人法因为有国际商事仲裁机制的支撑,不仅具备民间法的内控性优势,而且具备确定性、统一性、强制性和程序性的国家法优势,并强化了其自身的国际性和自治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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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习惯法成为现在商人法的重要渊源,它的使用提高了国际商事仲裁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由于各国国内法的差异而严重影响案件结果的情况,更好地保证了个案的公正裁决。我国立法界对现代商人法规则已逐步接受。但尽管我国仲裁立法中有关现代商人法适用的规定已有不少,却仍然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仲裁立法中对现代商人法的适用应进行更明确的规定;法院对仲裁给予适当监督;在国际商事争议处理中更多适用比较成熟的现代商人习惯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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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罗马法中即存在商法的萌芽,进入中世纪后,商法是在相对封闭的商人团体、商人阶层内部基于交易习惯自主生长起来的。缺乏罗马法上的制度与理论渊源的商法领域,也未能在欧洲理性法运动中形成体系化的理论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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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是商人的立足之根本。作为财产组织体的客观意义上的营业更可谓商人取得人格的前提条件。其可以成为转让、租赁及委托经营等法律上处分行为的客体,但客观意义上的营业是否可以作为担保的标的则不无争议。客观意义上的营业以其组织体的整体性而彰显优势,但本文认为,其同时所表现出的极大地不确定性更加突出。因此,本文在现行法规范及体系构;逮上均否定客观意义上的营业作为担保标的的可能性及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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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商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官商,一是民商。所谓官商,乃是指具有官员身份或官方背景的商人;而缺乏官场过硬关系的民间商人,则为民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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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有立法中缺乏无单放货的制度,大量无单放货的案例亟需立法进行规范.在司法实践中,无单放货案件在所有海事案件中的问题较为突出.面对现实之需,中国解决无单放货问题的立法应当主要平衡海上运输法律关系的各方权益,而不应将所有相关主体的利益放在同等地位;同时,立法目标应兼顾效率和安全.建议主要基于中国现有立法和最新司法实践成果,并参考《鹿特丹规则》,利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之契机,完善海商法中有关货物交付的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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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国内第一家经常性民间反盗版联合组织“抵制盗版联合体”(以下简称“抵联体”)在京正式宣布成立。参加“抵联体”的百家音像企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成立仪式,共同倡议全国音像企业团结起来,联手抵制盗版侵害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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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优先权是现代海事法一个很有特色和历史特征的制度,是跨国习惯商法(lex mercatoria)的组成部分,该法调整中世纪海上随货旅行的商人之间的关系这种习惯海法起初仅是口头形式,后来逐渐写人中世纪的海法里。本文就从THE LANNER案再看船舶优先权法律冲突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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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对商人、商人精神对商人法的产生的影响,以及商人、商人精神对近代、当代商法的发展的影响进行梳理,以期对商法的产生和发展有一个完整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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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货凭证是货物承运后铁路承运人交给托运人,再由托运人交给收货人向到站领取货物的主要凭据。近年来,因领货凭证引起的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较多。由于法律对领货凭证的性质没有作明确界定,给法院审理这类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增加了难度。如何正确认定领货凭证的性质、作用及法律效力,成为审理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急需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试就这方面的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一、领货凭证的作用要正确理解领货凭证的性质,有必要明确领货凭证的作用。在现阶段,领货凭证具有以下作用;(一)领货凭证是货物运输合同开始履行的证明铁路货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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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期对小商人的法律规制倾向于“模仿企业/公司”,不重视对小商人的“区分管理”,更缺乏对小商人尤其是个体工商户的特别优待。此种“混同管理”的思维,实际上将“个体工商户企业化”,未能妥当定位个体工商户作为“自然人商人”的性质。今日之商法学界亦欠缺对“自然人商人”与“组织性商人”之区分研究,二者之差异主要在于人格要素是否分离。自然人商人在名称、从业人员以及账户开设、财产主体、纳税主体、责任承担等人格要素上均存在“分离不彻底”之特点;而组织性商人则在上述人格要素上几近“全面分离”,使商事组织超越传统的投资人人格而日益独立,形成对组织名称、组织设立程序、组织运营、组织交易、组织责任在法体系上的单独对待。故小商人在法政策上要保持其作为自然人主体之特色,维持个体工商户与企业之本质不同。鉴于中国当前社会之发展水平,将个体工商户等小商人全部改造为个人独资企业会增加自然人从事商营业之成本,故中国在法政策定位上仍需保留个体工商户之主体形式,并在设立人资格、登记管理、税收政策等方面对其凸显“优待立场”,以适应底层社会“通过营业解决谋生”的民事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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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单放货案件中,承运人有否实施放货,即有关货物交付的事实认定问题,近年来越来越成为海事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焦点.如何认定货物交付是一个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重要课题.在检索国际海上运输法律制度中对货物交付定义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海事审判实践中提单持有人和承运人各自举证的具体内容,并结合无单放货案件所应体现的价值取向,就此类案件中货物交付的认定标准进行梳理和小结,以期为海商法的理论和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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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危货法律关系论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述了海运危货法律关系中运输主体的资格及其在危货运输中的权利义务问题,阐释了危货运输行为及危货本身的法律属性,揭示了海运危货法律关系相对于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关系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