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三、如何理解公证业务的相关规定
《公证法》在第11条、第12条规定了十六类公证事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理解:
(一)公证业务的三个基本范围、两个基本原则和一个有机结合
三个基本范围,一是《公证法》采取列举式列出的十五项公证业务,即第11条第一款第(一)至(十)项、第12条第(一)至(五)项,这是公证机构的基本业务范围;二是《公证法》采取概括式规定的公证业务,即第11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这是一个不确定但又是无限大的业务范围,只要当事人自愿申请,又符合相关规定,公证机构都可以办理;三是《公证法》第11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事项,也是一个不确定但无限大的业务范围,只要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均在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内. 相似文献
2.
正2006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是调整公证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公证当事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开展公证行为,应当遵守《公证法》的规定。关于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问题,《公证法》用一个章节四个条文规定了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公证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的法律责任。其中,《公证法》第44条专门就公证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扰乱公证秩序应当承担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做出了规定,从立法的角度予以了明确的规范。然而,从法律实践的角度上看,该 相似文献
3.
九、关于公证协会
《暂行条例》没有关于公证协会的规定。《公证法》第4条规定了公证协会的性质、设置和职责等内容。 相似文献
4.
《公证法》中救济性条款适用程序从新原则的意义——从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利益的角度来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3月1日《公证法》开始实施。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法》赋予了公证机构以民事主体的地位,而在《公证法》实施前的《公证暂行条例》中,公证机构的性质则被定义为国家机关。法律地 相似文献
5.
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公证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是对公证制度恢复重建二十多年来公证实践和公证理论的一次总结和创新。对此前的公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而言,《公证法》是一次全面的提升,对原有的公证规定作了大幅度的完善,在许多方面增添了新的法律规定。例如,在公证法律责任方面,《公证法》第六章用了四个条款,首次明确规定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具体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对违反公证法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这对规范公证行业、保障公证质量将起到非常直接而有效的作用。在三… 相似文献
6.
7.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8条规定,公证机构应当有自己的名称.尽管《公证法》并没有对公证机构的名称作出具体规定,但根据其整体内容来看,我国绝大多数公证机构的现有名称与新颁布的《公证法》所体现的精神并不相符. 相似文献
9.
10.
11.
12.
13.
记: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已正式施行。《公证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我国公证工作实现法制化的重要标志。请您谈谈我国公证工作在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的使命。吴:《公证法》的颁布实施,是推动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司法制度,加强公证立法,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公证等手段推动经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公证法》是推进公证事业发展的基本法律,是规范公… 相似文献
14.
一、现行的公证强制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该执行."新<公证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公证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表明公证是一种法定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强制执行是公证推动社会诚信体制建立的司法保障,是公证作为国家证明活动的权威性的集中体现.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从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三个角度论证了医疗公证可以成为公证业务的新领域,医疗公证可以大胆尝试.但同时指出,由于相关法律不健全,配套条件不完善,尤其是监督机制的缺失,医疗公证存在被滥用的可能,因此,医疗公证在实践中必须谨慎操作.最后作者对如何遏制滥用医疗公证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一、世界公证制度的分类近现代西方各国的公证制度,由于法律体系和历史渊源的不同,可分为英美公证制度和拉丁公证制度。前者的公证制度采取形式审查,公证人不对证明内容负责。英美法系以判例为主,公证采取自愿原则。此公证制度为英国、美国及英属殖民地所采用,英国更多地保留了 相似文献
17.
收养公证具有民主性、自便性和平等性,因为订立收养协议是在充分协商、自愿自主、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的。收养公证具有规范性和法治性,因为收养公证从申请、受理、审查、出证乃至解除等全过程,都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收养公证具有诚信性和效益性。因为收养公证是按照人们的传统习俗、精神、灵魂、道德和言而有信的基础上而建立起来的,故有极高的效果性和可行性。收养公证具有正义性和道义性,因为这种精神符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这既是行急人危的恻隐之心,又是人类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已成为世人广为称道和颂扬的美德。 相似文献
18.
19.
我国公证行业经西安宝马假票案后,其公信力和诚信度被公众屡屡质疑。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公证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以期重新树立起公证职业群体的崭新形象?于是有人提出赋予一些专门机关如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公证员协会对公证的审查权,以确保公证的质量。他们认为中国公证制度只有依赖于这种严格审查制度的建立,才能够得到完善和发展。对于上述观点,笔者实难苟同。本文拟就公证审查权的内涵、现状以及对其未来发展趋势的展望,结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的理解作一探讨。一、公证审查权的内涵与我国目前公证审查的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