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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是海商保险中一项重要权利,它作为一种法定权利,其取得需基于保险人的有效实际赔付,其实质并非法律权利的转让,而是法律地位的转移,即保险人取得该权利是基于取得了被保险人在运输合同中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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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0,(2)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的井喷式增长,印证了保证保险业务的迅猛发展,特别是金融借款保证保险,也凸显了实践中的问题。为解决规制欠缺、性质不明、实践混乱等问题,对于金融借款保证保险的法律性质辨析至关重要,需从保险利益、主体构成、合同独立性等角度综合考量。在明确金融借款保证保险性质的基础上,一方面提升立法层级、明确法律适用、保障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另一方面强化风险防控,加强行业监管,以期实现我国金融借款保证保险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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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是国际投资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判断一国涉外投资法律制度是否完善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我国而言,这方面的法制建设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因此,以具有比较优势的美国模式为范例来分析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的构建,对正处于法律整合时期的中国无疑具有重大意义。我国应对美国的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及由其衍生的MIGA中可以利用的资源进行整合,以确立能与我国目前的海外投资相适的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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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滨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7):113-114
金融领域的立法漏洞和法律冲突随处可见,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常常发现金融交易处于无法可依的空白地带,因而金融机构的侵权问题时有发生。我国目前金融消费者遭受侵权后,常常面临"求偿难"的问题。当前,中国应借鉴西方国家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立法经验,从立法、机制与解纷效率三方面入手,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求偿权,使其损失降到最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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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第三人请求权制度的确立与运行,关乎受侵害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却面临着法理基础和立法实践两方面的障碍。我国的责任保险第三人请求权制度应以优先保护第三人利益为理论取向,在法理基础方面,通过对理论的解析超越合同相对性原理的束缚;在立法实践方面,则应针对所附条件过多、规定内容模糊、配套机制缺位等问题,围绕修正既存规定、建立预付保险金制度、加强配套机制保障等方面实现立法的进步。只有将责任保险制度保护第三人利益的应然功能贯彻始终,才能实现责任保险第三人请求权的立法初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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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意然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10(4):17-20
近年来,在医疗、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热点领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极端事件有增多的趋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是当今社会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今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仅是当前我国各级领导干部需要认真研讨的重要课题,也是理论界深入研究的前沿性课题。责任保险不仅具有积极的社会管理功能,而且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因此,深入研究和探讨社会管理功能、不断完善我国责任保险法律制度,使其在安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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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美阳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2,(6):57-66
依据英国伦敦市和美国纽约州法律的不同规则,对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案件的不同判决结果可以从案件是否存在真实冲突、明示和默示法律选择、最密切联系原则、政府利益和对弱势一方的保护等几个方面进行思考。结合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的特殊选法规则,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在合同没有明示的法律选择协议时,依据纽约法,争端的解决主要参考交易地法和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英国法则主要参考默示选择的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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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责任是英美法上的一项制度,指行为人违反了民法中的惩罚性法律规范而依法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后果。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对此作了规定。责任保险依我国《保险法》规定,“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但并没有指明何种“赔偿责任”才可作为保险标的,因此可能带来法律适用上的混乱,为解决此问题,有必要对该“赔偿责任”的范围进行研究。作为一种新型的赔偿责任方式———惩罚性赔偿自然也在研究之列。本文从惩罚性赔偿和责任保险的功能、构成要件及美国责任保险危机的角度出发进行论证,认为惩罚性赔偿责任不应成为我国责任保险的标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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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随之引发的环境损害赔偿事件也越来越多。本文简单地介绍环境污染责任制度的历史和现状,阐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概念、特征及其基本功能,分析该制度在中国的源起和现状。同时提出了在我国现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中引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必要性,论证了在中国建立该制度的可行性及其几项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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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责任保险与侵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个国家的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责任保险的发展。而责任保险制度对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分担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即将集中于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致人损害的责任分散于社会大众 ,做到损害赔偿的社会化 ,使损失分散于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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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与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具有重要的社会管理功能和保障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制体系的持续健全,人们对于责任保险的需求必将进一步增强,我国的责任保险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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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是中国经济改革最为重要也是最核心的内容。在金融体制改革中,中小银行发展问题又是其关键“。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促进中小银行发展的核心动力制度,可以说是我国中小银行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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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在理解合同的效力含义时往往存在歧义。 国内许多学者将其等同于合同生效的概念。事实上,合同 效力与合同生效的内涵并不相同,合同生效只是合同效力 的一种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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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通过对合同诈骗罪等三种合同违法行为的分析,特别是对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民事欺诈行为的比较,有助于在合同法理论与实践中更全面准确地把握这三种性质截然不同的违法行为,为依法处理合同民事经济纠纷、制裁合同行政违法行为与打击利用合同进行刑事犯罪活动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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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问题必须系统运用要约和承诺理论详加分析。在代理人模式下,一般投保人签署投保书是为要约,保险人同意承保、打印保单是为承诺。在特殊销售模式下,存在投保人签署保证核保产品的投保书即构成承诺,从而保险合同成立的可能性。投保人是否交纳了保险费,不影响人寿保险合同的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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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与违约并不总是非此即被的罪与非罪的关系,对合同诈骗构成犯罪者施以刑罚与对违约行为施以民事制裁,有时可同时适用。当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进行合同诈骗时,代理人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连带责任,被代理人只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合同诈骗罪一旦成立,合同当然无效的法律规定是否合理,值得商榷。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堵截条款有极大灵活性,但不属于纯正意义上的罪刑法定,用之不当会罪及无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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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晓运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0,(5):87-90
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些规定尚不尽人意,但其第76条是应该肯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成功之处或者贡献所在,至少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它构建了我国机动车强制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它细化了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认定;它把特殊的侵权民事责任与强制责任保险很好地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