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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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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主要是从公法和私法的层面上划分,民法不同于其它的法律,它的产生和发展都有着一定的历史渊源,是各个部门法制定的基础。就民法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不难知道,民法的产生主要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商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富足,剩余价值的产生,生产力的提高,就构成了民法产生的先决条件。民法主要是调解社会关系,并以尊重和保护人的意志为立场的一种法律关系,与合同法有着密切的法律关系,它们相互制约和相辅相成,都是为人们更好的服务,使人们更好的受到法律的保护。本文就民法与合同法的法律关系从法律的制定、内容的互补、调整的对象以及相关的方面进行了合理的阐述,有利于促进民法与合同法法律关系的不断完善,使市场经济在法律的运行中更有序的运行。  相似文献   

2.
诉讼时效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民事法律制度,在促使当事人积极行使权利,促进市场经济流转,节约司法资源,稳定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基础建立的诉讼时效制度,明显地不能适应当今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我国加入WTO以后,涉外商事交流骤然频繁,旧的时效制度与我国外向型经济模式的矛  相似文献   

3.
尹田 《法学杂志》2016,(11):13-22
《民法总则(草案)》纠正了《民法通则》对法律行为性质的错误定性,将“乘人之危”与“显失公平”正确地并合,增设了“虚假表示”和“第三人欺诈”的行为种类,增设了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及撤销权放弃规则,正确地否定了当事人对可撤销行为所享有的“变更权”,并在法律行为效力相关问题上对现行制度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包括增加了有关法律行为无效之无对抗力的规定等,从整体上推进了法律行为制度的科学化.但草案根据法律行为是否具有相对人而分别规定不同的解释原则,在法律行为的解释规则设计上存在重大失误,应直接以《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解释规则予以替换.  相似文献   

4.
无论是基于过错责任还是严格责任,债务人通常无须对事变负责.地震属于事变的一种,其根本法律属性是不可抗力.在合同法中,在-般情况下,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但是,发生不可抗力在合同法中所产生的效果并不是单一的,值得思考研究的问题有商业风险、情事变更和悬赏广告等.  相似文献   

5.
<正> 十、免责"合同必须遵守"这一法原则,在合同有效的成立以后就占统治的地位。这一原则在中国的合同法中也被承认(民法通则第85条,经济合同法第6条),但是严格地维持达原则,有时就会强加给合同当事人不利的结果而违反合同正义。所以在不能履行、事情变迁、危险负担的场合,模范合同法例外地允许免予承担对有效成立的合同的违约责任,或准许解除合同。第一,关于不能履行的问题,例如合同的标的物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消失时,比较法  相似文献   

6.
程顺增 《法律适用》2012,(6):106-111
所谓情势变更制度,通说认为,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的发生(或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导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平)时,则应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相似文献   

7.
一、房屋租赁合同一般不能适用不可抗力条款 我国《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非典”疫情及其防治措施对  相似文献   

8.
为了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在当前正处于国际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司法解释在统一合同司法标准、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使审判工作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为便于读者对相关解释条文正确理解和适用,本刊特约该解释起草人曹守晔法官撰文,对该解释第26条关于情势变更问题作专题解读。  相似文献   

9.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产生了负面影响,需求大幅萎缩,商品价格剧烈变化,供求严重失衡。许多企业都面临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压力,而这些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产品交易的合同有的却早已签订,当时有利可图的交易,到履行期限来临时已变成赔本买卖,这种由于金融危机传导产生的合同不履行、无法履行,  相似文献   

10.
谢山 《律师世界》2002,(5):16-18
一、股票质押的含义 在资金融通和市场交易过程中,质押是保障债权实现的一种有效手段。债务人在向银行或者其他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股票出质。在我国,股份/股票质押是随着公司(商事)、证券法律制度的确立和发  相似文献   

11.
一、民法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民法是司法考试里的重头戏。在2000年以前的律师资格考试中,民法的分值大概在150分左右,2003年民法部分分值在60分~65分之间,虽然与以前相比分值下降,但仍占相当比例,另外对民法部分的掌握对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的理解都有非常大的帮助。而且大家在学习中,会感觉到民法部分的内容比较难,有些地方争议性很大,这也客观上使得考生认为司法考试中民法比较重要。如关于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不动产的风险移转时间、不动产买卖的效力、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以及特殊侵权的构成要件等。二、2003年民法…  相似文献   

12.
为正确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3.
李俊  曹晓锐 《人民司法》2022,(4):74-78+82
现代社会的家庭构成方式除血缘与婚姻之外就是收养,收养行为能够在成立后于当事人间产生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且对实际生活产生持续性的影响。如果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以养亲关系参加社会生活之后,因为在该收养行为中的某种瑕疵而彻底否认其效力,这对各方当事人在身份利益上和现实生活中的冲击无疑都是巨大的。民法典的颁行实现了收养制度的整体回归,也对收养制度在总体上的科学性与系统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在我国立法中长期未受到应有重视的无效收养制度却并没有很好地回应上述需求,无论是在该制度本身的内容设计还是在其与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请求权主体不完全明确、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收养行为处理欠妥以及双轨制的认定程序潜伏隐患等。因此,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以无效收养的请求权,同时,从固化收养无效事由、设立可撤销收养制度及采用单轨制的确认程序等多个方面对我国收养制度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我国仲裁证据制度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仲裁制度中,证据规则对于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影响非常大,对于仲裁效率与公正的实现亦十分重要。我国《仲裁法》对仲裁程序中的证据收集与保全作出了规定,但与国际通行规则相比显得明显不足。本文在考察有关国家和联合国相关方面规定的基础上,认为要更好地促进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仲裁证据规则,现有的不足必须通过司法的支持最终通过立法的完善以及司法的进一步支持获得解决。  相似文献   

15.
实施MBO中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邬俊 《法学》2002,(11)
管理层收购有利于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但是在我国,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制度规范,在实施管理层收购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要真正实现管理层收购的最终目的,就必须有规范而理性的法律制度来引导约束管理层收购的整个过程。  相似文献   

16.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用工方式,本是传统用工方式的补充,但由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过于简单原则,导致实践中处理劳务派遣纠纷产生大量疑难问题。笔者结合司法实践及法律理论作探讨如下,以求教大方。一、劳务派遣员工的辞职权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一款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36条、第38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条款恰恰省略了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所享有的无理由单方辞职权。如何理解这个法律条文的含义呢?有人认为,劳务派遣不同于普通的劳动关系,因为劳  相似文献   

17.
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8.
竞业禁止在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有相关说明,在本质上两个不同的法律规定存在一定差异性,如适用对象、基础理论、理赔范围等.这也使得竞业禁止在落实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竞业禁止含义和其在两种法律中的差异性进行分析,将二者间融合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合理转化,为两者法律的实施提出建议,促进商业社会竞争的健康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9.
为正确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20.
事实问题具有法律性,法律问题具有事实性,因此在理论上很难找到清晰而明确的标准准确地区分刑事陪审中的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境外刑事陪审实践中对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之区分,主要是通过程序机制的方法明确法官和陪审员的具体职责,由此形成了一般裁定和问题清单两种不同的模式。我国刑事陪审中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的区分,既要遵循法哲学上有关诉讼中区分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的基本规律,又要充分考虑我国法律传统和司法实践等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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