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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国敏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2):108-115
监狱执行刑罚是一种典型的社会性行为。监狱执行刑罚内在构成要件包括行刑主体、行刑主观方面、行刑客体、行刑客观方面。科学解构其构成,努力揭示并运用行刑规律,对于我们规范执行刑罚,提高行刑质量,完善监狱立法无疑具有重大帮助。 相似文献
2.
严海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114-116
行刑效益是行刑成本与行刑收益之间的比例关系,监狱行刑活动围绕行刑效益展开,行刑效益的法律属性是监狱行刑法律关系的运行状态。监狱安全事故的发生,会造成行刑效益的损耗,同时引起监狱行刑保护性法律关系的产生。行刑效益的补救的正确途径是认真对待监狱行刑保护性法律关系,具体方法是明晰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相似文献
3.
建设和谐社会,尽量降低重新犯罪率是必要的。在重新犯罪中,财产性的犯罪居于首位,这是因为在监狱行刑中,服刑人员的"监狱化"以及未能在劳动改造过程中掌握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技能,使得他们在刑满释放以后不能顺利融入社会,一部分人又重新犯罪。因此,有必要从整个和谐社会刑事政策的价值追求层面,来指导监狱行刑的改革,使犯罪人在行刑过程中,能够尽可能地与社会接近,尽量减少其"监狱化"人格,并且能够掌握其复归社会所需要的职业技能。 相似文献
4.
陈旭华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1,(2):44-48
监狱行刑,正义是平安监狱的质的构成要素,且始终是一个对行刑保持关涉,并推动监狱行刑不断远离野蛮、走向文明、实现平安监狱的重要因素。正义的实在支配着监狱行刑的应然价值,提高监狱行刑质量必须努力实现监狱行刑正义。 相似文献
5.
陈旭华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0,(1):14-20
监狱行刑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提高新形势下的监狱行刑效能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监狱行刑实践中,今后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即转变行刑观念,辩证对待刑之宽严;加强监狱立法建设,完善宽严的措施规定;完善对罪犯的矫正激励机制;推进恢复性司法实践;加强行刑监督,防止宽严不当,以促进监狱工作更好地贯彻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6.
陶新胜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85-90
科学认识罪犯,理性界定现阶段罪犯改造质量和改造质量评价标准,树立全新的改造目标,把塑造良好的社会人格、实现罪犯的顺利回归、推进社会和谐作为当代监狱社会价值实现的最终目标。改革现行监狱行刑方式,构建以促进罪犯回归社会为核心价值的罪犯教育改造体系,是现阶段监狱管理的必然选择与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7.
张敏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4,(1)
尽管紧急状态在世界各国宪法中用语并不统一,但基本特征明显,而且意义重大。我国制宪史上曾出现过紧急状态制度,当前为实现法治,保障人权,建设政治文明和形成完整的紧急状态法律体系,必须尽快在现行宪法中加入紧急状态制度,对宪法中的一些条款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8.
法治社会具有日常状态与紧急状态两幅面孔。当社会进入紧急状态,公民的行为策略会改变,遵守法律将变得困难。这是由人类的思维机制与认知倾向决定的。人类拥有快速但不准确的“系统一”与缓慢但可靠的“系统二”两套决策机制,在面对紧急状态时大量的情绪刺激会让“系统一”控制决策支配权,而信息过载也会限制“系统二”的监督与预警作用。因此,紧急状态下的个体决策者总是运用“系统一”进行行为选择。“系统一”采用启发式判断,有限时间内的决策往往存在各种认知偏差,导致人的行为与守法的要求背道而驰。正视这些违法行为背后的心理过程,通过事前建立完善应急措施与事中规范宣传报道,按照认知规律办事能够较好地减少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9.
王锋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4):72-76
刑事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其运用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公民人身权利在刑事诉讼中能否得到切实的保护和尊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期限及理由,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公安机关滥用延长拘留等问题。检察机关有必要对公安机关延长拘留问题进行规范和监督,并完善相关检察监督机制,以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效果,维护程序价值。 相似文献
10.
王全社李文博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21,(4):105-110
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主动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需求,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创新性检察监督制度。尽管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巡回检察宣传开展不深入、巡回检察干警业务能力跟不上新时代监狱检察工作发展等问题。应从革新监督理念,打造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格局,完善“派驻+巡回”检察方式,建立健全巡回检察案件化办理模式,借助“外脑”等方面提升监狱巡回检察工作质效,本文从监狱巡回检察理论认知、监狱巡回检察的实践分析、对监狱巡回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思考等三方面对监狱巡回检察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陈红英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8(1):17-19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宽严相济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提出的一项刑事政策,监狱作为刑罚执行的主要机关,必须将这一政策在司法实践中具体化。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有助于监狱工作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加快监狱体制改革步伐,在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和社区矫正等行刑活动中充分履行职能,科学认识罪犯,文明公正执法,实现行刑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和最优化,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12.
何徕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23(4):36-39
罪犯教育改造社会化是监狱行刑发展的必然,它在推动刑罚执行社会化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要真正使这项工作规范运行,还应从法律和制度本身着手,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努力,才能使罪犯教育改造社会化工作上新的台阶,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实现法律制度的最大价值。 相似文献
13.
刘炯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3)
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下的独生子女群体问题日益凸显,其在刑事政策方面的影响也显而易见.以在家庭结构中处于关键位置的独生子女为对象的行刑政策更应该体现人道化的价值取向,对其养亲和承祀问题应予人道化考虑和处理,在新社会防卫思想的指导下贯彻人道化要求,充分体现行刑政策人道化的价值取向,充分体现刑事政策人道原则的核心-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 相似文献
14.
驻监检察监督抗诉案件的实证研究——以驻北新泾监狱检察室2005-2009年抗诉案件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力度,严格对生效裁判及裁判确定的附加刑执行的检察,是驻监检察部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文章通过对抗诉案件前置检察监督环节存在问题的分析,寻求科学的对策,旨在有效提高检察监督的力度和水平。 相似文献
15.
蔡永彤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2(3)
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力度,严格对生效裁判及裁判确定的附加刑的检察,是驻监检察部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异地犯罪的前科认定依赖罪犯口供、刑事诉讼后道程序对前置程序过分依赖以及监督成效的实现某种程度上还依赖于审判机关的配合等原因,导致检察监督渠道不畅通,监督不全面、不到位,监督权威被弱化等问题。因此,对这些抗诉案件进行例行的分析并寻求科学的对策,能有效提高检察监督的力度和水平。 相似文献
16.
胡配军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3,(3):59-63
循证矫正在国外的实践表明,这一矫正新举措在降低重新犯罪率方面起到了实效。其目的追求契合了我国监狱工作首要标准的要求,其理念特质契合了监狱工作理念创新的要求,其运作模式契合了罪犯矫正科学化的要求。因此,将循证矫正引入到我国监狱工作领域有着现实的土壤。 相似文献
17.
杜邈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2,(1):67-72
刑事审判检察监督的理性发展要以客观公正义务为立足点和出发点,体现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的双重价值追求,正确认识和处理刑事审判监督与指控犯罪、审判独立和自我监督的辨证关系。为此,既要针对刑事审判监督的薄弱环节和盲区拓展权力,也要对现有的成功经验予以强化,还要对某些权力进行必要的规范或限制。 相似文献
18.
陈晓明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8,23(4):1-5
恢复性司法作为一种与传统刑事司法制度完全不同的新型的理念与运作模式,正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思考,并且在许多国家进行了程度不同的尝试。合理引入恢复性司法制度,确定恢复性司法理念,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意义重大。目前,我国尚没有形成严格意义上的恢复性司法模式,恢复性司法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实践问题。本专题着重对恢复性司法的理论问题及在我国的实践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王锋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4,(4):46-50
刑事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其运用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公民人身权利在刑事诉讼中能否得到切实的保护和尊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9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期限及理由,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公安机关延长拘留后不及时变更其他强制措施、延长拘留自由裁量权大等问题。对公安机关延长拘留问题进行规范和监督,有利于规范讯问,遏制刑讯逼供;权力制衡,防范司法腐败;保障人权,维护程序价值。完善延长拘留的检察监督制度应有以下举措: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建立对延长拘留的备案审查制度进行刑式审查,建立延长拘留合法性审查制度进行实质审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侦查监督职能,建立制裁制度及救济制度,完善嫌疑人被错误延长拘留的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20.
于文静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3,(1):13-17
监狱工作的特殊性要求监狱警察树立安全观。监狱警察的安全观是特殊场域下的安全观,具有安全观的一切特性的同时,有其自身的内涵和要求。在安全观塑造机理的指导下,监狱警察教育培训不但应当理清思路,设计以受训主体为主导,以氛围创设为先导,以知识传授为引导,以规范释义为指导的教学内容,而且应当选择适当的方法以完成受训主体安全观的塑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