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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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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信息     
内蒙古7部门联手治理教育乱收费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纠风办、财政厅等7部门制定出台了《2005年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联合开展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7部门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将择校生统一纳入公办高中招生计划,择校生比例不能突破自治区规定的比例,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计划生指标;要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严禁高校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治理收取与招生录取相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如“双轨”收费、降分高收费、“专升本费”、“重修费”、“答辩费”以及各种押金、保证金等,毕业生违反就…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巩固教育收费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湘价教[2009]32号HNPR-2009-38027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秩序,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得以贯彻落实。根据国家一系列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进行专项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近几年来,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治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多次组织专项检查。但是,当前在一些地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有的问题严重,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越权设立向学生收费的项目;一些教育部门和学校违反规定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强行由农村中小学校代收各种费用;一些单位向学校摊派费用;学校用书不规范、课本费偏高等。这些做法加重了农民负担,影响了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损害了政府形象。为此,2001年要继续深入开展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正>发改价格[2010]16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巩固教育收费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相似文献   

6.
鄂价费[2008]37号各市、州、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2008年春季学期开学,我省在全部免除农村(含县镇、农场、林场,下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的基础上,全部免除教科书费。为了进一步明确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切实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坚决治理乱收费,确保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现就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正】京教办[2012]11号各区县教委、纠风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局、文化委员会,燕山教委,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经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研究,现就2012年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8.
任冉 《当代广西》2005,(11):28-28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通知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做到教育收费上的公开、公平,无疑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继续稳定高校收费标准,规范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包括“转专业费”、“专升本费”以及向学生收取捐款等近30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招生简章须注明收费标准高等学校要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计价格[2002]792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在招生简章中要注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校内要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禁收20余种费用通知的第一条规定,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地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专升本  相似文献   

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乩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59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200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教监[2004]4号)精神,为规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收费行为,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规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市民咨询】我是学生家长,请问义务段学校除了按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是否还能收取诸如体检费等其他项目的服务性收费?【部门答复】我局等7部门联合发文的《转发上级有关部门关于2007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甬教计[2007]154号)规定,义务段学校除了按标准  相似文献   

11.
各市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促进全省教育健康、和谐发展,现将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7部委《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财[2010]2号),为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现提出以下指导意址。  相似文献   

13.
正鄂价费[2016]63号各高等学校,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有关规定,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决定在我省高校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的对象和范围  相似文献   

14.
指点八桂     
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坚决治理乱收费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通知指出,2005年,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地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专升本费”等;毕业生违反协议,未到协议单位就业的,不得由学校向毕业学生收取“违约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捐款。  相似文献   

15.
《湖北政报》2009,(17):3-80
<正>鄂价费[2009]200号各市、州、县物价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规范收费部门和单位的收费行为,制止乱收费,维护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透明度,根据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我们编制的《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实行对义务教育阶段收取杂费和非义务教育阶段收取学费的政策。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防止教育乱收费现象,我们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经国  相似文献   

17.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59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重庆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黄奇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崔坚市政府副秘书长  相似文献   

18.
3月1日省政府举办《行政许可法》专题报告会。听取省政府法制办就《行政许可概要》、《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等所做的专题报告。省长杨传堂,副省长李津成、苏森参加了报告会。同日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青海分会场,省政府就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提出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防并举、反复抓、抓反复。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责任,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大查处力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相似文献   

19.
国办发〔2 0 0 1〕 10号 (二○○一年二月九日 )  近期 ,国家计委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检查发现 ,一些地方农村中小学教育乱收费的问题十分突出 ,农民群众反映强烈。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有效解决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中存在的问题 ,经国务院同意 ,现将国家计委《关于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 ,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将治理农村中小学教育乱收费作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点来抓。治理农村中小学教育乱收费 ,关系到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大局…  相似文献   

2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4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自治区纪委第五次全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 2004年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自治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区实际,提出2004 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现摘发如下: (一)继续抓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1.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2004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义务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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