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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2007,(2):11-19
2006年岁末,全国律协在京举办“首届全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副部长赵大程,司法部律9币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宫晓冰,全国律协会长于宁、副会长朱洪超、李大进,全国律协秘书长邓甲明等司法部和全国律协领导出席了开幕式。来自全国128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或负责人参加了培训班。
在三天的培训中。中央党校政法部副主任卓泽渊教授、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宫晓冰司长、全国律协朱洪超副会长分别就“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律师管理体制”、“律师协会的自律管理”等问题作了专题讲授。特邀嘉宾全国律协理事、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王傻峰主任,全国律协理事、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张学兵主任,全国律协常务理事、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王秋潮主任和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主任合伙人吕立山先生就“律师事务所管理”这一主题进行了演讲和交流。培训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就这些问题作深入思考,以进一步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培训班上。赵大程副部长作了题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律师工作建设》的重要讲话。讲话阐述了今后一段时期律师工作建设的重点,强调了要发挥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的基础性作用.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目标。为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导,对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讲话全文刊发。望各位律师朋友认真学习领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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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7日至18日,全国律协秘书长会议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召开。本次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就刚刚正式实施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及即将实施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对各地律协秘书长进行工作动员和部署。如何加强全国律协的信息统计等工作以及深入开展律师行业远程教育是此次会议的另一项重要议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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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律师业的发展,律师行业管理滞后的问题逐渐显现,律协作为行业管理机构,在现行“两结合”的管理体制下,如何贯彻律师法赋予的职责,强化律协的自身建设,保证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面临许多新的课题。深圳律协第四次换届选举,对此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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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制度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以恢复重建。1979年11月,南京开始恢复重建人民律师制度。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开始了对律师业的发展、探索和改革的进程。在管理体制上我们从单一的行政管理,发展到司法行政与律师协会“两结合”的管理模式。目前,我们仍然采用“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两结合”的管理模式,即由分管局长担任律协会长,律管部门负责人担任秘书长,律管部门协调律协秘书处的工作。我们认为,目前就南京市这样的基层司法行政系统而言,还不具备马上就将司法行政与律师协会“分家”管理的客观条件,律师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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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苏省几名律师被收容审查或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全国律协对此十分关注。为此,负责全国律协维护律师权益与惩戒小组工作的朱洪超副会长、常务理事刘红宇,于1995年12月专程赴江苏省南京市考察了解情况。在南京期间,朱洪超、刘红宇同志走访了律师事务所,听取了省律协、市律协的工作汇报,与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负责同志交换了意见。考察期间,朱洪超、刘红字对记者指出:律师维权与惩戒工作是紧密联系,密不可分的。如果律师依法执业受到侵害,就属于律师维权问题,我们律协就是律师的娘家人,就是要站在律师一边,坚决维护律师的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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