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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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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丹 《环球法律评论》2020,42(1):127-141
国际刑事法院对《罗马规约》近年来的解释中呈现出司法能动主义的趋势,即背离约文的字面含义和立法者的原意,扩张国际刑事法院管辖下犯罪的定义和可受理案件的范围。国际刑法的混合性质、先前国际刑事法庭的司法能动主义政策以及《罗马规约》适用法条款和解释规则的不确定性都是导致国际刑事法院司法能动主义的原因。作为非经授权的司法立法行为,国际刑事法院的司法能动主义不但违背国家主权原则和罪刑法定主义,而且损害了国际社会通过其追究国际犯罪的信心。构建对其司法能动主义进行规制的关键在于厘清和协调《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的解释规则、罪刑法定原则下的严格解释以及存疑有利于被告解释方法三者在《罗马规约》解释中的适用范围及适用关系。  相似文献   

2.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生效以及国际刑事法院的诞生,是国际法、国际刑法及国际刑事审判的历史性变革。我国尽管没有加入该规约,但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不能不予以关注。为了深入了解《罗马规约》以及国际刑事法院的运作,2007年2月3日至4日,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和加  相似文献   

3.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浅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20 0 2年 7月 1日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以下简称“罗马规约”或“规约”) 〔 1〕 经 67个国家批准 ,1 39个国家签署后生效。〔 2〕 这标志着国际刑事法院的正式成立 ,并将对国际法和国际刑法在新世纪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对于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与罗马规约的生效 ,“大多数国际刑法学者更是欢欣鼓舞 ,对这部国际刑法法典倾注了很大的热情。”〔 3〕 著名国际刑法教授巴西奥尼先生甚至指出 :“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象征并包含着全世界人民所共有的某种基本价值和期望 ,因此 ,也是世界人民的胜利。”〔4〕 国内法学界对罗马规约的制定…  相似文献   

4.
廖敏文 《现代法学》2003,25(6):187-193
国际刑事法院是否成功的关键取决于《罗马规约》的缔约国和国际社会与之真诚的国际合作与司法协助。反之 ,国家也应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善意履行其自愿承担的义务 ,向国际刑事法院提供国际合作与司法协助。本文通过阐述《罗马规约》有关国家与国际刑事法院的国际合作与司法协助方面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 ,说明国家在国际刑事法院调查、起诉和惩治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的国际犯罪中的作用和义务  相似文献   

5.
许培 《法制与社会》2010,(15):114-115
针对官员的刑事司法豁免权,虽然绝对豁免的地位依然巩固,但随着国际刑法的发展,限制性原则日益增长。针对官员的国际犯罪行为,《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27条不仅排除了属事豁免的适用,还排除了属人豁免的适用。国际习惯法表明,国家元首等高级官员在国内法庭中享有属人豁免的规则没有发生变化,在国际犯罪中也不例外。但是在国际法中,国际法庭的属人豁免规则是不明确的。作为条约法,《罗马规约》对属人豁免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国际习惯法规则,对国际刑法做出了发展。  相似文献   

6.
喻贵英 《时代法学》2013,11(2):85-93
作为国际机构,国际刑事法院不受调整国家之间现任国家元首豁免权的习惯国际法限制,有权签发对苏丹总统巴希尔的逮捕令。认可国际刑事法院签发逮捕令之权,并不意味着国际刑事法院有权请求国家将该人逮捕并移交到国际刑事法院。苏丹不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苏丹总统巴希尔也不是《罗马规约》缔约国的国民,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是对苏丹现任国家元首合法的强制措施,但国际刑事法院请求缔约国将巴希尔逮捕并移交到国际刑事法院却与《罗马规约》第98条第1款的规定不符,是一种超越权限的行为,缔约国不受该请求的约束。  相似文献   

7.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所确立的管辖权具有相当的特殊性,是坚持主权原则与打击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为严重犯罪需要之间的微妙协调。国际刑事法院所采用的并非是一般意义上的普遍管辖权,而是强调管辖权的补充性,强调缔约国内法院具有优先管辖权。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规定,只有在相关国家不愿意或不能够的情况下,才能启动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管辖权的补充性原则可以起到促使国内法院起诉国际犯罪的积极作用,但是判断是否存在不愿意或不能够,该规约的有关规定并不明确,而且实践中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补充性原则的运行会遇到诸多障碍。  相似文献   

8.
浅析《罗马规约》中的豁免规则——以巴希尔案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3月4日国际刑事法院第一预审分庭对苏丹现任国家元首巴希尔签发了逮捕令。从国际法角度而言,习惯国际法上有关国家元首的绝对豁免规则正随着国际刑法和人道法的发展而逐步发生改变,国内法和国际法上的不同实践反映各国在此问题上并未达成一致。国际刑事法院适用《罗马规约》第27条排除国家元首豁免权的法律依据并不充分,而《罗马规约》第98条会进一步阻碍有关逮捕令的执行。  相似文献   

9.
陈帅 《法制与社会》2011,(20):120-121
《罗马规约》的生效,确立了国际刑事法院对国际犯罪中"最严重的罪行"的管辖权。然而,刑事司法管辖权关乎国家主权,妥当处理国家及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关系,是后者顺利行使的前提。本文立足于《罗马规约》,以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作为补充管辖权的属性为出发点,提出国际刑事法院行使管辖权的具体条件。同时分析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与国家主权的关系,进一步论证国际刑事法院行使管辖权的前提。  相似文献   

10.
伍俐斌 《当代法学》2011,(4):132-141
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12条,国际刑事法院可以在三种情形下对《罗马规约》的非缔约国国民行使管辖权,这是美国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的重大障碍。美国为防止国际刑事法院对美国国民行使管辖权采取了多种手段,其中一种重要手段是美国根据自己对《罗马规约》第98(2)条的解读,与其他国家缔结所谓的双边豁免协定。虽然美国双边豁免协定并不是《罗马规约》第98(2)条所指的"国际协定",但是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美国双边豁免协定仍然是合法的双边协定。这对于那些既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又与美国缔结了双边豁免协定的国家而言,它们可能面临着双重条约义务,并由此导致国家责任。  相似文献   

11.
1998年6月15日至7月17日在意大利罗马召开联合国设立国际刑事法院全权代表外交会议,联合国120个会员国在罗马通过一项条约——《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以下简称《罗马规约》),决定在世界历史上首次成立一个常设国际刑事法院。该规约于2002年1月1日生效,从即日起,任何犯有规约规定之罪行的人,都有承受该院追究其责任的义务。至 2005年3月15日,《罗马规约》签约国共有139个,其中批  相似文献   

12.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属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秀梅  杜澎 《现代法学》2003,25(3):94-98
自 1998年《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通过后 ,围绕管辖权属性问题的争辩始终没有休止。实际上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多维性体现了主权与人权国际保护的逻辑延伸。透视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内容上的多维性特征可见 ,《罗马规约》规定的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游弋于补充性和普遍性与强制性之间 ,体现了适用上的多角度、多层次和多维空间。这种多维特征之间既相互独立 ,又相辅相成 ,充分显示国际刑事法院的历史地位和重要性 ,当被控国际罪行的程序逐渐制度化时 ,国际刑事法院的运行机制也会更加公正、合理与完善  相似文献   

13.
国际刑法和《罗马规约》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刑法反映了国际社会打击灭绝种族、危害人类、战争等危害全人类的最严重罪行、维护世界和平和国际正义的愿望,其基本原则表现为合法性原则、补充性原则、个人刑事责任原则以及国际合作与司法协助原则:前南刑庭的成功运作使国际刑法真正由设想走向现实,而国际刑事法院目前仍然面临较大挑战,但《罗马规约》总结了各国刑事司法的最新理念,反映了世界各大法系的不同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前全球刑法学的最主流观点,对国内刑法有诸多启发与借鉴。  相似文献   

14.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生效以及国际刑事法院的诞生,是国际法和国际刑事审判中的历史性事件,对于惩治和威慑严重的国际犯罪,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具有积极的法律意义。2007年2月,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和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共同主办的“关注国际刑事法院的运作系列论坛”在北京举行,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司法人员围绕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检察官的地位以及我国关注的国际刑事法院问题展开了研讨。本刊特组织专题,摘要刊登部分与会专家学者的论文,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5.
《罗马规约》于2002年生效,国际刑事法院也正式成立。尽管国际刑事法院得到了广泛的支持,但美国却持反对态度,“美国98条协定”就是美国反对国际刑事法院的典型表现。本文从《罗马规约》入手对美国签订的“美国98务协定”进行评析。  相似文献   

16.
本文将探讨国际刑事法院和国内法院之间整合成一个体系的内涵,尤其关注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的调查和起诉权,并涉及约束检察官这些职权的相关法律和检察政策。一、法律框架在《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以下简称《罗马规  相似文献   

17.
论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的自行调查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孙应征  赵慧 《中国检察官》2006,(5):67-69,74
《罗马规约》赋予了检察官自行调查权的规定在国际社会引发了激烈的争议,要正确理解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的自行调查权,必须在多元的文化背景、法律背景以及产生该条约的国际政治背景下合理审视检察官侦查权的配置,惟有如此,才能扩大《罗马规约》的适应性,促进国际和平与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18.
2002年7月1日,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常设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国际刑事法院在海牙成立.但是成立后的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与非缔约国主权问题一直是国际社会争论的焦点.<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中有关管辖权的规定与传统的国家主权原则存在矛盾:主要体现为在检察官启动调查程序阶段产生的冲突.在本文中将会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19.
回溯国际刑法的历史,虽然个人对国际犯罪负刑事责任之行为形式和内容有所变化,但是国际犯罪之集体属性不能阻却个人的刑事责任却不曾动摇。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25条的规定与早前的国际刑事法律文件之最大不同点,不在于重新界定国际刑法中个人负刑事责任的行为范围,而是对个人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形式予以了系统化。  相似文献   

20.
对危害人类罪的规定提出保留是我国政府不加入《罗马规约》的理由之一。我国政府认为危害人类罪构成应与武装冲突相联系,同时该罪具体罪行的规定已超出了国际习惯法的范围。但是通过对这两个理由的具体分析,可以发现随着国际刑法的发展,这些理由已经不够充分。本文认为中国要在国际刑法未来发展中掌握话语权则应尽早加入国际刑事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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