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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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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海商法年刊》1992,(1):452-458
全国海事法院第二届学术研讨会,于1992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在上海举行。来自海口、广州、厦门、武汉、青岛、天津、大连、上海等八家海事法院以及宁波海事法院筹建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审判庭、交通部海事法院办公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35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顾念祖、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审判庭副庭长傅旭梅、交通部海事法院办公室主任白俊敏在会议开幕式上讲了话。会议由上海海事法院  相似文献   

2.
全国海事法院院长座谈会纪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海商法年刊》2001,12(1):455-457
20 0 1年 7月 19日至 2 0日 ,全国海事法院院长在宁波召开审判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参加了座谈会 ,并作了重要讲话。与会人员一致认为 ,海事审判是我国司法的对外窗口 ,我国的海事审判水平稳步提高 ,已经引起我国航运界、司法界的高度重视 ,并引起国外越来越多  相似文献   

3.
本文首先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定位于海事赔偿责任附属审判程序之中。进而论述了启动该程序的主体及条件、管辖法院以及该程序其他方面的主要问题。责任限制申请人的申请和法院认可该申请的肯定性审查决定二者的结合,将有效地启动该程序。确定责任限制案件的管辖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在已设立责任限制基金的前提下,将同一事故的所有案件统一到基金设立法院管辖是应予贯彻的特别规定和制度安排。放弃限制性海事赔偿债权与放弃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是对立统一的.文章提出了正确处理两者关系的见解。在创建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时,可借鉴英美国家的禁令制度,由设立基金法院发布禁止令。禁止对基金设立人的同一事故的海事请求在其他法院提起诉讼。除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案件外。仅申请责任限制而未设立基金是允许的,但存有能否实现责任限制的相当风险,该风险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相似文献   

4.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海商法所特有的制度。有关该制度的内容,我国海商法界已有比较系统的论述和介绍。海商法的颁布,也完善了这方面的实体规定。然而,由于海商法未涉及到程序问题,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适用程序尚处于实践探索状况。鉴于向海事法院申请责任限制的案件已陆续出现,本文拟就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操作程序试作探讨,借此求教于专家和同行。  相似文献   

5.
刘乔发 《法律适用》2011,(1):116-119
第十九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于2010年11月24-26在北海召开.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作了重要讲话,结合十七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和海事审判面临新的历史机遇与挑战,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海事审判工作,提出指示意见.第一,要清醒认识海事审判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第二,要重视发挥海事审判对区域经济建设的司法保...  相似文献   

6.
香港海事保险学会(MARINE INSURANCE CLUB)于今年3月22日在位于中环国际大厦10楼的中银俱乐部大堂举办了一次宣传“中国海商法”的研讨会。该学会是香港当地热心海事事业的一些律师、理算师、保险和经纪、船务、航运、银行各界专业人士所组成。当晚研讨会上,与会人士相当踊跃。除学会本身会员之外,航运界各方面人士都纷来参加,大堂200多个座位,均告座无虚  相似文献   

7.
中国海商法协会于1998年12月8日至10日在北京举办’98海商法研讨会。与会者主要对两项议题展开热烈讨论。这两项议题是:(l)国际扣船公约草案与我国的扣般规定;(2)我国《海商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将会议对这两项议题的讨论情况综述如下:一、关于船舶扣押公约条款草案在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及有关问题的政府间合设专家组第九届会议上,起草了船舶扣押公约条款草案。该专家组建议由国际海事组织理事会和联合国贸发会议向联合国大会提议召开一次外交会议,讨论并制定以专家组起草并提交的以“条款草案”为基础的关于扣押船舶若干…  相似文献   

8.
船舶优先权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海商法赋予海事请求人与责任人的两项特殊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下称《海商法》)第二章第三节以及第十一章对此分别作了较详尽的规定。在对这些法条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考察过程中,不难发现,船舶优先权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基本要素均是海事请求,但是两者所涉及的海事请求的项目、行使方式不尽相同,  相似文献   

9.
介绍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国内立法和司法实践以及英、美、日等国家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法律制度,结合对中国法律的理解和实践经验,阐述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和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两者关系,指出中国解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0.
论完善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制度   总被引:5,自引:4,他引:1  
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由于实体法和程序法不配套以及程序法本身的缺陷在实践中造成的各种问题 ,并对完善我国的海事赔偿责任程序制度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1.
通过深入研究地中海地区和欧洲其他地区的古典海商法文献,重点分析《康索拉度海商法》有关制度,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法律渊源进行了探讨.同时对其责任限制制度的成因、法律特征和历史作用进行了简要分析与评价.  相似文献   

12.
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有待澄清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中国的《海诉法》和《民诉法》不适宜处理复杂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案件,主张应当建立一套专门的海事诉讼程序,并就反对建立责任限制程序的主要理由进行了评论。  相似文献   

13.
论海事赔偿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国内法冲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海商法中特有的并区别于民法损害赔偿的一项特殊法律制度,指因从事航运或与之有关的船舶因船长、船员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发生海损事故造成人命和财产的重大损失时,其船舶所有人依法在一定限额内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这是基于航运事业的风险而设立的,国际上有《1957年船舶所有人责  相似文献   

14.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相关规定和海事诉讼司法实践,分析探讨了现有法律在保障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实现方面的局限性,指出了债权登记程序的重要性,提出了相应的立法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5.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是保护责任人的法定程序 ,可被视为一个独立的诉 ,不仅具有所需要的三个要素 ,而且也具有其自身的管辖权。本文从上述几个方面论述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与产生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6.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是<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由于实践的不充分,一些程序和程序间的衔接需要不断地完善."雅河"船碰撞案在适用设立基金程序中出现的问题和困惑,会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深入的基础上得到较好的解决.  相似文献   

17.
《中国海商法年刊》1994,(1):424-42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国际惯例和国际习惯作法,结合我国海事审判实践,对诉讼前扣押船舶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18.
傅廷中 《法学研究》2013,(6):193-207
在海商法体系中,船舶优先权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具有鲜明特色的两项制度。学界有人认为两项制度是并行不悖的关系,亦有人认为在适用法律时若发生冲突,前者应该让位于后者。从理论上讲,两种制度的性质不同、功能各异,不能混为一谈。基于物权法定原则,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不具有消灭船舶优先权的功能。基于部门法的职能分工,没有理由以程序性规则抵消实体法的制度设计。从实践角度看,由于潜在于法律中的协调机制的作用,两种制度的价值冲突完全可以自行得到消解,所谓承认优先权人的优先地位会损害其他海事请求人的受偿机会这一问题,在客观上并不存在。  相似文献   

19.
20.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抗辩权论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属性是当前学界争论的焦点之一。从传统民法理论入手,结合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特殊性对该问题进行研究,认为传统的抗辩权说不应被否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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