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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污染是指在犯罪发生后,物证材料在外界因素作用下发生了能够影响物证鉴定结果的性质变化。根据物证污染的阶段可以分为犯罪现场的物证污染和实验室的物证污染,根据物证污染的来源可以分为人的污染、物证之间的相互污染和其他物质的污染,根据物证污染的形态可以分为有形物质污染和无形物质污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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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DNA实验室的DNA污染和防范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DNA污染是产生DNA鉴定结论错误的重要因素,法医DNA实验室要努力去解决这一问题。DNA污染有自身污染、交叉污染、PCR污染3种。法医DNA实验室要采取实验室分区、严格检验操作步骤、对试剂及消耗材料进行质量控制等方法防止发生DNA污染,采取设置对照样本、核查DNA结果、建立DNA排查数据库等方法监测和发现DNA污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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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污染转移者和受害者的环境关系失衡是污染转移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在很多污染转移情形中,污染者面对的是弱小的受害者,政府却偏向于污染者。公众尤其是农村居民在污染预防阶段维权缺位,在污染侵害阶段维权地位不利,使环境污染态势仍在加剧。因此,要实现我国生态环境的转变,就必须改变这种不平等博弈的局面,应促进公众参与遏制污染转移,使其在污染预防阶段能够参与项目的决策,在污染侵害中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形成对污染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压力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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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公布的第一次中国污染普查公报显示,在农业源污染中,比较突出的是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超过化肥和农药,已成为农业污染的主要来源。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甚至刑事犯罪问题。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减少社会矛盾,加强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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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地悲剧”看武汉东湖的污染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制与社会》2006,(19)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为主的外源污染及湖底淤泥的内源污染对武汉东湖的水质及其周遍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而外源污染又成为污染的首要问题。然而,相关政府部门采取的措施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东湖的污染问题。从公共管理中"公地悲剧"的角度看,东湖外源污染的根源在于产权的模糊。因而,通过明晰产权,使环境保护市场化,从制度方面进行改革就成为解决东湖外源污染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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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鉴定中的物证污染问题 总被引:12,自引:5,他引:7
物证污染是影响物证鉴定结果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它会损害物证鉴定结论质量甚至造成错误的鉴定结论。随着以法医DNA检验为代表的物证鉴定技术检验灵敏度的提高,物证污染出现的可能性及其造成的危害程度都显著增加。物证污染有多种形式和来源,可能发生在犯罪现场或实验室。采取适当的污染防范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物证污染发生的可能性,及时监测和发现物证污染可以将污染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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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际立法实践,海运毒害物质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理论得到进一步发展。在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各类国际条约为各国船舶污染损害责任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有益的帮助。我国船舶污染立法相对比较落后,随着越来越多的船舶污染事件的发生,我国船舶污染法律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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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月刊》2005,(1)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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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源污染是中国海洋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我国虽已初步形成陆源污染的防治法律体系,但很多方面亟待完善。本文从陆源污染法律体系的架构、完善陆源污染民事制度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修复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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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突发事故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建立统一的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法律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船舶突发事故及建立统一的船舶突发事故污染损害赔偿法律体系的必要性(一)船舶突发事故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大量的是由日常有意排污造成的,部分是由于突发事故如碰撞导致的溢油事件造成。但是突发事故因其突发性、一次性大量污染而导致比有意排放更为严重和集中的污染损害。船舶突发事故污染损害具有以下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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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修改的具体问题探讨与对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修改前后相关条款的整体结构分析可知,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进一步肯定了"严重污染环境"和"后果特别严重"中的污染环境的行为内容.然而,根据刑法第338条,笔者一贯坚持污染环境罪在立法上是故意的实害结果犯的观点,对于"严重污染环境"和"后果特别严重"的解释只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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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西部农村存在着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农村禽畜养殖污染和乡镇企业排放污染物污染等严重环境问题。本文指出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我国西部地区的实际,提出了制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制定《农业废物综合利用办法》等措施以完善我国立法,最终达到治理西部环境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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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科技与法律》2005,(2):i001-i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4年12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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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对环境的污染具有潜伏期长、损害结果严重等特征,重金属污染民事侵权诉讼因果关系推定是审理此类案件的重要问题。从了解环境污染侵权诉讼因果关系推定理论入手,分析审理重金属污染侵权案件因果关系认定要素后,我们发现在审理重金属污染侵权案件中可以对案件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类型重金属污染案件适用不同因果关系推定理论,以更好实现诉讼程序的公平价值,达到预防环境污染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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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污染问题一直是各船旗国、沿海国、港口国海洋环境保护所关注的重点,通过对目前国际上关于防治船舶污染控制的国际公约以及各国国内法来看,其可分为事前防范机制以及事后保障机制。随着两岸三通,往来旅游贸易的频繁,厦金水域所面临的船舶污染问题不能不引起重视,由于其特殊的政治背景,对其船舶污染的控制需要两岸加强对话,协调配合.本文通过梳理国际上关于船舶污染控制的公约,同时结合两岸关于船舶污染控制的立法,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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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限定污染环境罪帮助犯的处罚范围,需遵循先客观后主观的判定路径,只有帮助人客观上创造或增加了环境污染的危险,主观上对污染环境正犯行为人的实行行为有所认识,并积极追求污染结果时,才能构成污染环境罪帮助犯。同时,政府应当及时控制污染,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显著破坏,花费的处置费用可认定为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失,并据此定罪量刑,追究被告人污染环境的刑事责任。另外,为使生态环境利益得到最大保护,除刑事案件外,还应及时发起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法院既要判令污染环境者赔偿损害,还可以责令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通过媒体宣传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