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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1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了切实做好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将《重庆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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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5,(12)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了切实做好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将《重庆市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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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13)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了切实做好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将《重庆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四月十四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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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13)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全市2007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排查情况的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尚未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的南岸区、九龙坡区、巴南区、北碚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立即组织并尽快公布实施。已经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针对目前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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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政报》2013,(8):41-43
黔府办函[2013]6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3年度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5月24日2013年度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2]11号)精神,切实做好2013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的有关规定和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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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14)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0]19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了切实做好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