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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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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政录     
《民主与法制》2013,(21):3-3
国务院推进九大领域信息公开 7月上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重点推进9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包括: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歼、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相似文献   

2.
《天津政报》2012,(13):5-7
<正>津政办发[2012]7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在公开市和区县财政预算决算的  相似文献   

3.
<正>杭政办函[2014]5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4月18日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我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当前我市政府信息  相似文献   

4.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2]4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8月1日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精神,深入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相似文献   

5.
《山西政报》2012,(20):16-20
晋政办发[2012]7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10月2日山西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精神,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2年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要求  相似文献   

6.
近日,息烽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分别到永靖镇、小寨坝镇、养龙司镇、温泉镇、县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县政务中心等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情况汇报。  相似文献   

7.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就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作出部署,特别是,对公众关注的“三公经费”等要求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要求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调查处理结果等。这些要求表明,政务公开向纵深推进,不仅是公众期待和时代大势,也正成为一种政府自觉和行政诉求。  相似文献   

8.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宁政办发[2013]10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2012年以来,我市各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积极回应公众诉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积极进展。为深入贯彻  相似文献   

9.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1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主动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基本覆盖《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公开迈出较大步伐,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  相似文献   

10.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13]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103年7月1日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2012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带动了政府信息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在回应公众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方面迈出新的步伐。当前,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关注,本届政府部署的一些重要工作,都对加强相关信息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为  相似文献   

11.
正桂政办发[2013]12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通知如下: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相似文献   

12.
《公民导刊》2013,(9):8
《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草案送审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均属于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送审稿》明确提出,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相关内容。根据北京市实际情况,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  相似文献   

13.
桂政办发[2012]17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一)加强学习,扩大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电视、广播、报刊、板报等多种渠道宣传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房建设、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使广大群众家喻户晓。  相似文献   

14.
《公民导刊》2013,(9):8-8
<正>《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草案送审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均属于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送审稿》明确提出,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相关内容。根据北京市实际情况,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  相似文献   

15.
渝府办发[2013]19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积极推进我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的内在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相似文献   

16.
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加大工作力度,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有效监督为保障,逐步建立了更加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得到社会广泛肯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天津政报》2014,(8):15-19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各区县、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对涉及本区县、本部门的工作,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确保要点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2014年12月20日前,各区县、各部门要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市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通报结果。  相似文献   

18.
《上海机关动态》2004,(6):17-17
通过贯彻实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民政局对自身业务和服务工作所涉及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基本完成了《上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上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和涉及的政府信息内容的审核工作,在5月1日集中向社会公开。据统计,上海市民政  相似文献   

19.
【正】京政办发[2012]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要求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本...  相似文献   

20.
<正>大政办发[2014]46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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