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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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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环境权是一种物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亚平 《河北法学》2006,24(6):94-97
环境权实际上是一种表达人与物之间的关系的权利.根据环境权的实际和现有理论上的分析,认为环境权可用"交往"这个基本概念来概括,各种具体的环境权,如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等等,均可从人与空气、水这些自然要素进行交往的角度来予以界定.物权的逻辑含义直接的就是人对物的权利,所谓人对人的权利只是一种间接的意义,人与物的关系就是物权的最直接、最本初的内容;物权描述了人与物的所有关系类型,人与物的所有可能的关系样态全部蕴含在物权这一概念的无限空间里.通过以上的界定及对环境权、物权的两相校勘,认为环境权就是一种物权.  相似文献   

2.
程小芹 《法制与社会》2013,(10):292-293,298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恶化日趋严重,公民环境权作为一项新生的基本权利,在宪法中予以规定是宪法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既是公民基本权利丰富和发展的需要,也是构筑和完善以保护公民环境权为中心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需要,实施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本文期望通过对我国公民环境权的理论研究,使得公民环境权的保护能够成为环境国家所应当承担的使命。  相似文献   

3.
环境权是环境法学研究的重课题。对环境权的界定涉及对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法学意蕴、传统权利概念等重理论问题的重新理解。环境权不是一个单一的法律概念,而是由三种权利类型构成的统一整体,这三种权利分别为:环境的权利、环境物权、环境人权。三种权利的统一基础则在于通过法律权利衡平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的共生关系。  相似文献   

4.
环境权:一种新兴的现代人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权是最基本的权利,环境权来自人权。生存权位于人权的核心,而环境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是不可剥夺、不可放弃和替代的权利。如果没有环境权,传统人权体系中的生存权就不可能得到完善的保障。环境权源于生存权,但超越了生存权,因此它是一种新兴的现代人权。  相似文献   

5.
环境权分析     
伴随环境危机而产生的环境权,是一种全新的权利类型。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在我国,环境权研究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但理论还不成熟,在环境权主体、客体和内容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困惑。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思考。  相似文献   

6.
论环境权是一种社会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权的积极权利性质、受益权和程序权相结合的性质、集体权利性质、实现的义务规范性、环境利益的社会公共性决定了环境权是一种社会权。  相似文献   

7.
质疑公民环境权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徐祥民  张锋 《法学》2004,(2):68-74
公民环境权论者所述的以对环境要素和环境功能的使用为内容的环境使用权 ,都可以归入财产权和人身权。设计这种权利的后果是必然造成环境生活使用权和环境生产使用权的矛盾 ,从而使公民本来享有的健康权、生命权失去原有的优势地位。按照用法定界限解决环境生活使用权和环境生产使用权之间矛盾的逻辑 ,导引出的结果是 :行政法律关系对两种虚构的使用权之间关系的取代。国家环境管理权的介入即取消了公民的环境生活使用权 ,也把环境的生产使用权变成了依据行政法律所负有的义务。运用以环境要素和环境功能为内容的环境使用权 ,无法实现对整体的环境和人们日常生活领域之外的环境要素、环境功能的保护。在公民环境使用权和以这种权利为核心内容的公民环境权的基础上 ,无法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8.
环境是以人或人类为中心的自然因素总体。环境问题的症结是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冲突。环境法所要保护的是环境利益,它要求经济利益的实现不能损害环境利益。环境利益只有上升为环境权才能够得到法律的切实保护。  相似文献   

9.
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现阶段我国法制化进程仍需努力提高,许多方面还存在漏洞,比如公民的环境权.虽然我国在环境权研究领域成绩斐然,但是宪法并未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这一项权利,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致使公民的环境权容易遭受侵害,最终导致我国的环境问题久治不愈.当下,治理诸如雾霾这些愈演愈烈的环境问题要从法律着手,将环境权作为基本人权写进宪法,确立环境权相关法律,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战略,正好给环境权立法提供了契机.  相似文献   

10.
日本环境权说在立法、司法和环境行政实践中遭到了普遍怀疑和普遍拒绝。在环境权入宪的国会讨论中,支持派或主张把环境权"作为国家政策"加以规定、以"环境的义务"的形式规定,或主张仅仅把环境权的"精神"植入宪法,都不主张直接把环境权规定为宪法权利;反对派或认为环境权不宜进入宪法权利体系,或以与环境权相对应的责任义务不明确为由反对明确规定环境权,或认为规定环境权不如规定其他具体的人权,甚至认为讨论环境权入宪是误入歧途;折衷派认为环境权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对象,其理由或为环境权内容含糊、环境保护立法定位未定,或为反对环境权入宪的观点也有道理。日本司法界拒绝环境权说的主要理由有(1)根据环境权的主体不明确性;(2)环境权的内涵不明确;(3)环境权这一概念多余。日本环境行政也没有采纳环境权的理念,而是贯彻了(1)环境"有限性"的判断安排法律政策;(2)用来自对环境整体性的积极反映的整体性思维指导环境政策安排;(3)以共同利益作为处理不同主体间关系的原则;(4)以职责——监督为环境行政系统开展工作的动力机制等原则。日本环境权说遭遇困局的原因出在:第一,萨克斯并没有向日本学界传授环境权的真"经",他的演讲没有回答什么是环境权,而是介绍了美国的环境公民诉讼制度,讨论了这个制度产生的合理性;第二,日本学界所"发扬"的环境权以私权环境权为代表,而这种挂环境标签的权利与日本的环境观不相容。  相似文献   

11.
范围 《政法论丛》2012,(4):79-86
工作环境权是在多重因素影响下形成的新型权利,其与传统的职业安全卫生权利之间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区别。工作环境权的权利人应为劳动者,义务人主要是国家和雇主,其内容可根据不同的标准予以体系化区分,学界则对其权利内容的界定存有广狭义之分。但比较而言,从狭义上将工作环境权界定为以“职工参与”为核心的集体性和程序性权利更妥。  相似文献   

12.
The concept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s presented as a solution able to cope with development needs and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environment, protecting it for present and future generations. The right to a healthy environment may be part of existing international law being implemented through human rights instruments. The procedural aspect of the right to a healthy environment embodies the right to information, the right to participate and the right to effective remedies. Participation in the decision-making process and available and effective means of redress are essential features of the right to a healthy environment. Expressed in the field of human rights law, these principles convey the notions that citizens are entitle to participate. The Aarhus Convention link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human rights norms and is the first international legally binding instrument elaborating on Principle 10 of the Rio Declaration and recognizing the right to a healthy environment.  相似文献   

13.
物权状态二元结构理论可挑战甚至取代所有权权能结构分析。一些长期争议和令人困惑的以权利、权力及其关系为内容的理论问题,运用物权二元结构理论"公式"求解,则可以发现入口和找到出口,且能定纷止争。权利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对立统一性,是权利自由和受约束的方法及依据;收入分配改革的关键是限制、解放和扩展权力,即权力的合理配置;市场与政府职能分工,主要是明确公权力与市场权利的边界,公权力管制的领域限于动态权利的行使;国有物权的流失和浪费,主要是因为主体代表权没有限定权利边界而可以轻易地滥用公权力。  相似文献   

14.
谷德近 《法律科学》2004,22(5):104-109
基本环境权是一项基本人权 ,从应然的角度 ,应该得到宪法或环境基本法的确认和保障 ,它有法定和推定两种表现形式 ,基本环境权的保障方式是立体和全方位的 ,包括环境立法、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  相似文献   

15.
环境权的概念、属性--张力维度的探讨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环境权具有生态性权利、经济性权利和精神性权利三性一体的属性.其内容包括程序性权利和实体性权利.  相似文献   

16.
环境保护应当协调好环境规制与财产权保障之间的关系。德国《宪法》尽力协调私人财产权的自由保障功能和社会公正功能之间关系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在环境规制行动中,要分清对财产使用的负外部性的规制和特殊贡献两种不同情形,贯彻好比例原则和平等原则。  相似文献   

17.
基于民法的水权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书俊 《法学论坛》2007,22(4):115-119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对于人类赖以生存的水资源实施依法开发利用保护,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愈加体现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特别是施行新的《水法》、《物权法》,使我国水权地位得以确立和发生变化,充分反映了现代水法的发展趋势.水权作为自然资源中的一项重要的法权,在其法理上与其他法律,特别是民法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在立法和实践中也亟待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以增强和提高水权的民法保护效力.  相似文献   

18.
请求权的合理性根本上决定于权利实现与保护之现实诉求,其存在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基本权利实现与保护的技术性手段,请求权是从动态角度对权利作的观察,与基本权利相比较,是一种"工具性"概念。在民事权利体系中,作为物权的保护性权利,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在逻辑上是处于一个逻辑层面的以物权保护为使命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陈英 《政法学刊》2007,24(5):83-87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行之后,各界对此解读非常之多,相对而言对担保物权赞誉最多,担保物权编中在抵押合同的设定与抵押权的设定关系问题、新型担保方式等方面吸收了先进的立法例,巩固了实践中有关担保的科学的方式方法,规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中的不足之处,为司法实践中解决担保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但在部分制度设置上如登记制度仍选择了回避,实属遗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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