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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有关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审计厅、财政厅、农发行、粮食局制订的《关于郑州等1 3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挂账清查审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二月十三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等部门关于郑州等13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挂账清查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相似文献   

2.
根据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决定,由省审计厅牵头,省财政厅、农发行、粮食局参加,对郑州、开封、新乡、焦作、濮阳、周口、驻马店、南阳、平顶山、许昌、漯河、鹤壁、济源等1 3个省辖市(含所属县、市、区,下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挂账情况进行清查审计。为切实搞好这次清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审计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审计的范围和任务这次清查审计的范围和任务是:在1 998年全国粮食清查审计的基础上,对郑州等1 3个省辖市粮食购销企业1 998年6月1日至2 0 0 3年1 2月3 1日期间的粮食库存、资产和亏损情况进行核实,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为进…  相似文献   

3.
正甘政办发[2018]187号2018年9月29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甘肃矿区,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掌握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情况,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粮食储备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  相似文献   

4.
国务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妥善解决粮食财务挂帐问题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各地清理粮食财务挂帐的实际情况,经过反复研究,对粮食财务挂帐实行停息的有关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5.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制止和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的通知豫政[1996]27号(一九九六年四月十日)为切实做好制止和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工作,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等部门关于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停息报告的通知》(国发[1994]62号)精神,现就我省制止...  相似文献   

6.
豫政办〔2 0 0 2〕 83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消化国有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帐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的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1 998〕 2 1号 )和财政部等 6部委《关于调整新增粮食财务挂帐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处理政策的通知》(财经字〔1 999〕 484号 )的规定精神 ,2 0 0 0年 9月至 2 0 0 1年 4月 ,省审计厅、财政厅、农业发展银行和粮食局共同组织对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贴息范围的新增粮食财务挂帐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应转入银行专户数额进行了审核认定 ,并联合发出了《关于新…  相似文献   

7.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规定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由国家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牵头,供销合作总社、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参加,组成国务院供销合作社财务挂帐清理核查小组(以下简称国务院清查小组),对供销合作社历史形成的财务挂帐进行全面清查。现对清理核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清理核查范围和内容清理核查的财务挂帐,是指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或基层社在1993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棉花企业截止到1999年8月31日)期间,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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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帐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清理消化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1998〕31号(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一日)河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帐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清理消化工作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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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办〔1998〕54号(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七日)省粮食厅《关于加快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省粮食厅关于加快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快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切实做好粮食企业政企分开、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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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现将财政部、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商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一九九二年上半年粮食财务挂帐情况的通报》和国家计委、国务院经贸办、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关于一九九二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新拖欠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粮食财务挂帐和固定资产投资新拖欠问题。关于粮食财务挂帐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财政欠拨、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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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制止和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李成玉(常务副省长)副组长:侯国富(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夏清成(省财政厅厅长)成员:张鹤喜(省财政厅副厅长)李长轩(省粮食厅副厅长)张祥沛(省审计厅副厅长)李全鑫(省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办公室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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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吉粮财联[2020]12号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银保监分局、农发行分(支)行、有关商业银行、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按市场化方式建立完善粮食信用保证基金工作要求,经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吉林银保监局、省农发行四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吉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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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992年3月31日以前的粮食财务挂帐,继续按照《国务院批转财政部等部门关于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停息报告的通知》(国发[1994]62号)的规定执行,地方政府要多渠道筹集消化挂帐的资金,凡应由财政拨补的部分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完成责任书规定的消化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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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办〔2006〕79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编办、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专项清查虚报冒领工资和经费问题工作的安排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关于在全省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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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闽政办函[2018]5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为做好我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粮食库存大清查的重要意义。搞好粮食库存大清查,是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基础的有力举措,是加强粮食库存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粮食库存监管长效机制的迫切需要。我省是缺粮大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更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进,查清查实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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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办函[2019]2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四川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3月26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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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办函[2019]1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全省2019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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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0年 ,各省辖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努力扩大粮食销售 ,超额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全年粮食销售目标任务。为表彰先进 ,确保 2 0 0 1年度粮食销售目标任务的完成 ,省政府决定 :一、信阳、周口、开封、郑州、驻马店、新乡、濮阳市政府 ,省粮食局、财政厅、农发行、计委、工商局为 2 0 0 0年度完成粮食销售目标任务优秀单位。二、济源、南阳、漯河、焦作、安阳、商丘、平顶山、洛阳、三门峡市政府为 2 0 0 0年度完成粮食销售目标任务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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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粮食局、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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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和战略物质。事关社会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粮食安全问题。第四次主任会议调整今年监督工作计划。增加听取全省粮食专项工作汇报,5月开始,分两组分别对全省的粮食生产、销售、贮备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张昌平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作的《关于我省粮食工作情况的报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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