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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暴力型青少年罪犯具有在社区矫正的心理依据及优势。根据暴力型青少年罪犯的认知、情绪、意志等特点,以暴力型青少年罪犯的文化教育和法制教育为出发点,充分发挥社区公众的宽容性和家庭对矫正对象的亲和作用,安抚、感化和激励矫正对象,增强其自觉性和自制力,这种作用更有利于他们的心理转化和适应社会。 相似文献
2.
当前,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数量快速增长,且再犯罪率很高,这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就我国青少年社区矫正的相关情况,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提出一套涵盖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原则、工作方法、矫正资源、矫正工作人员及青少年社区矫正机构的整合模式,以期更好地促进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使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地融入到主流社会中。 相似文献
3.
当前,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数量快速增长,且再犯罪率很高,这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就我国青少年社区矫正的相关情况,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提出一套涵盖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原则、工作方法、矫正资源、矫正工作人员及青少年社区矫正机构的整合模式,以期更好地促进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使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地融入到主流社会中。 相似文献
4.
"需要"是社会福利与政策领域最为核心概念之一,在专业社会工作实践中逐渐形成以服务对象"需要"为核心的"需要为本"模式,并以服务对象"需要"未得到合理满足作为社会问题产生的直接归因。因此,在当前流动人口犯罪青少年的社区矫正工作中,应采取"需要为本"模式,并针对流动人口犯罪青少年在"流动人口"、"青少年"以及"罪犯"的三个身份面向,满足其"社会融合"、"良好的社会化环境"以及"平等社区矫正权利"的三种主要需要。 相似文献
5.
自2003年7月起我国开始试行在社区中改造罪犯,使其重新融入家庭、社区和社会的社区矫正制度以来,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实施单位主要是单一的司法行政部门,他们只能是对矫正对象进行惩罚,无法满足矫正对象的就业、心理和重新回归社会等基本需要,其质量和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急需社会工作的介入,以使矫正对象能够更快更好地重新融入社会. 相似文献
6.
胡忠惠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7(2):41-43
青少年犯罪是其社会化失败的结果,为此应对青少年罪犯进行再社会化。为适应现代司法理念。避免监禁刑的交叉感染,构建和谐社会,我国对青少年罪犯的再社会化应采取开放式的矫治方式。比较而言,我国对青少年罪犯的矫正存在法律体系不健全、矫正方式单一、矫正缺乏针对性等缺陷。应当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大力完善我国开放式的青少年罪犯矫正措施。 相似文献
7.
周莉莉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57-59
2003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山东等省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为我国青少年罪犯的改造和回归拓展了新思路。本文就我国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实践的现状、存在的不足及完善的对策措施作初步研究。 相似文献
8.
朱奇佳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3)
本文以《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为契机,立足未成年人犯罪推行轻型化政策为现实基础,通过分析其法理基础及实现手段,提出社会工作是未成年人罪犯社区矫正改革的新路径。 相似文献
9.
社区矫正的定位及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基本素质要求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刘强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3,18(2):5-8
社区矫正的定位可从三个层面上理解 :社区矫正是一项刑事执法活动 ;社区矫正是对特定罪犯的刑事执法活动 ;社区矫正是在社区中的刑事执法活动。社区矫正工作者应特别具备以下素质要求 :掌握在社区中执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把握在社区中对罪犯进行改造和矫治的特点和规律 ,学会社会工作者应该具有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方法 ,提高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创新意识。 相似文献
10.
北京市社区矫正的探索与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冷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6,47(3):6-10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本文作者直接参与了北京市社区矫正的基础理论研究与具体实践。文章介绍了北京市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积极探索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就进一步推动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对罪犯进行矫正的开放行刑模式。我国的社区矫正历经孕育与诞生两阶段后,目前正日渐成长,是因为有哲学、政治学、刑法学等为其提供深厚的理论根基,而且在实践中其也能为罪犯、被害人、司法机构等带来诸多的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2.
金莲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5,(2):23-28
澳大利亚毒品法庭的工作职责是启动各治疗方案,监控各治疗方案实施,建立确保各治疗方案施行的工作机制。通过对澳大利亚毒品法庭在各州的运作和我国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分析可知,在对非监禁刑涉毒罪犯的监管改造中或者对社区戒毒人员的治疗工作中,多部门合作机制需要加强;监管与治疗相结合方法需要加强;需加强社区矫正或社会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13.
中国近现代社区矫正历史特点考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纯朴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6):58-66
社区矫正(Community correction)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它是西方首先推行的一种刑事执法模式。其理念始于19世纪末近代学派的行刑社会化思想。批阅中国历史,近现代社区矫正制度变迁是一个渐进而又艰难的过程,就其发展基本轨迹来看。主要有三条历史脉络。一是1906年,清末法律改革中引入中国的社区矫正制度。主要是近师日本,远师法德,走的是大陆法系国家社区矫正制度的路径。二是南京国民政府上台后,社区矫正立法与司法实践开始对假释制度、保安制度有了较多的践行。三是抗日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尝试进行红色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可以视为我党社区矫正制度的萌芽,对新中国社区矫正制度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相似文献
14.
江献军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2):27-31
社区矫正制度是与监狱内矫正制度相对应的一种行刑模式,是刑罚人道化和罪犯再社会化理论的制度结晶。兼顾社会的安全利益和罪犯的人权利益平衡,是国际上罪犯矫正的潮流,也是我国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研究社区矫正理论与我国现行刑罚制度的嫁接,社区矫正的理论逻辑起点与定义的厘定,以及对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的科学选择,都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5.
赵云龙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5(4):124-126
目前,我国社区矫正的总体发展水平较低,表现为相关立法不够完善,社区矫正刑罚的适用率偏低,执行机制不健全等。文章对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社区服务刑罪犯提出了适用社区矫正的方法,并提出社区矫正量刑改革的具体方案。 相似文献
16.
张秀林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5(1):119-121
社区矫正是我国对监外执行罪犯的一种具有帮教、安置、矫正的执行方式。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立法不完善、监管不得力、程序不健全、检察监督定位不明确等问题,在逐渐完善社区矫正立法的同时,检察机关应当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方式与方法,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社区青少年教育越来越受人们重视。当下,国家各政府部门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参与社区青少年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而"四点半课堂"是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文章基于笔者在深圳市Z社工机构M社区"四点半课堂"的实践,以社会支持理论和埃里克森人格发展理论为指导理论,主要运用参与观察法进行研究。研究发现社会工作参与社区青少年教育的五大功能定位,一是提供青少年教育服务、二是协调三方共同管理社区青少年教育、三是引导社区居民参与青少年教育建设、四是链接社区外部教育资源、五是保护青少年免受侵害五大功能,如性侵害、家庭暴力、校园暴力等。进而阐述实现上述功能的对应路径。旨在为社会工作参与社区青少年教育提供有益的现实指导。 相似文献
18.
孙文立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5,(4):93-97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具有人道主义精神的非监禁刑罚处置方式,以罪犯的复归社会为改造的最终目的,必然更加关注罪犯作为人的价值和权益,帮助罪犯消除不良心理,重塑其健全的人格,并最终使其重新融入社会。需要通过借鉴监狱系统心理矫治工作经验,从树立科学的矫正理念、建立组织机构、制定相应规范、建设专业化心理矫治队伍、完善心理矫治工作内容等方面入手,来推动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19.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5,(4)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具有人道主义精神的非监禁刑罚处置方式,以罪犯的复归社会为改造的最终目的,必然更加关注罪犯作为人的价值和权益,帮助罪犯消除不良心理,重塑其健全的人格,并最终使其重新融入社会。需要通过借鉴监狱系统心理矫治工作经验,从树立科学的矫正理念、建立组织机构、制定相应规范、建设专业化心理矫治队伍、完善心理矫治工作内容等方面入手,来推动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20.
许疏影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4):62-66
在社区矫正力量有限、增长速度缓慢,社区矫正规模不断扩大的现实背景下,准确鉴别出再犯风险高的罪犯加以重点控制,并根据高致罪因素进行个别化矫正是目前唯一可行、科学的策略。因此,制定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人员再犯风险评估工具,将其应用于审前社会调查和罪犯监管矫正是一种当然选择。基于同期群比较研究研发的CIRAI系统经过实践部门两年实际应用,多次修订完成了社区服刑人员再犯风险评估评估表修订版(CIRAI-R),并取得了明显的实践效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