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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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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修正案(八)》在法律上正式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但是,《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社区矫正制度的规定仍存在诸多缺憾。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与推进,作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我国刑法加以进一步完善已成为必然的选择。对于《刑法修正案(八)》中确立的社区矫正制度有必要从立法上作进一步的完善:一是应当在刑法中明确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为司法行政机关;二是应当在刑法中明确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为目前试行中的"五种人",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三是应当在刑法中确立社区矫正前的社会调查制度,明确调查评估主体和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及在刑事司法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新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适应了当前打击单位犯罪的实际需要。然而,纵观新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尚有许多不足之处。笔者在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立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3.
新刑法关于战时犯罪规定的不足及完善   总被引:3,自引:2,他引:3  
新刑法关于战时犯罪的规定有四点不足 :战时的定义欠严谨、战时犯罪内容少、过于分散、没有将战争法的有关规定纳入刑法。因此 ,根据刑法的一般理论和我国的实际 ,可以从以下方面完善我国军事刑法 (主要是关于战时犯罪的规定 ) :完善战时的定义 ;将《军人违反职责罪》和《危害国防利益罪》合并为《危害军事利益罪》并对犯罪行为进行分类 ;将战时犯罪集中规定 ;将战争犯罪纳入刑法。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法》中的"社区矫正机构"尚没有明确释义。建设中国特色社区矫正机构,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认真总结社区矫正试点试行中机构设置的利弊,做好顶层设计。鉴于目前的机构设置尚不成熟,建议在中央和省级将监狱和社区罪犯管理机构合并,在县级设立专门的执法机构取代司法所,直接承担对罪犯的管理职能。以司法所为主的执法管理模式不利于实现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可根据需要下设分支机构,但管理范围需打破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界限,隶属关系向省级垂直管理的方向发展。这样有利于机构设置的精简高效,为扩大社区刑罚适用范围搭建好平台。  相似文献   

5.
由于文化背景、历史传统甚至立法习惯的差异,社区矫正形成了英国、日本和美国三种比较典型的模式。我国社区矫正在全国选择部分试点,收到良好的改造效果,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我国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必须建立相应的社区矫正战略,明确此项制度的成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同时要因地制宜建立相应的社区矫正审批机制来保证社区矫正得到恰当的实施。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刑法对贿赂犯罪规定的不足制约了打击该类犯罪的力度。本文以刑罚法规正当原则和现实执法情况为视角,分析了受贿犯罪规定的缺失。并提出,在保留我国受贿罪立法中的合理因素的情况下,应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香港、日本的法律为参考,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刑法,以完善受贿罪立法。  相似文献   

7.
社区矫正的本质是以政府角色为主导,以社区为基点,对服刑人进行监督与服务。现行社区矫正管理体制的优点是多部门协作模式下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体制,并引入了非政府资源参与。但现行社区矫正试点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不足,如社区矫正机关的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基层司法所欠缺必要的执法资源,非政府组织在社区矫正中的法律地位也缺乏明确规定,应在制度设计上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刑法并非刑事政策的下位概念。就刑法而言,刑事政策仅仅是对它实践形态的某种体认;对刑事政策的过度强调,容易以行政指令式的普遍判断、统一判断,取代法官的个案判断、独立判断,从而不当削弱法律权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乃是罪责原则与宽容精神的结合,实质上是国家权力惩罚技术的改进,本文对我国在这一刑事政策下出现的社区矫正将要发挥的作用持肯定态度。  相似文献   

9.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中含有“国家有关规定”字样的条文非常多,将这些条文进行粗略的分类,按照涉及技术类规范制定、引导法律适用、另行引用专门规范、作为兜底条款加以引用、涉及细化规定等可划分为5类。在不同的分类中,“国家有关规定”规定的效力不同,有的是绝对有效,有的是相对有效,有的则是模糊不精。必须在保证立法科学性、合法性、民主性的前提下对现行含有“国家有关规定”字样的法律法规条文进行清理,同时在新制定法律法规时要分清情况,慎用“国家有关规定”字样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对我国社区矫正机构设置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已经成为我国刑事法制改革的一个必然选择。在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开展三年多的时间里,尽管成绩有目共睹,但更主要的任务应在于发现存在的问题,为我国进一步深化刑罚改革提供思路。目前,在试点中管理机构由公安机关向司法行政机关转变出现的“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分离的模式,相对以前无疑是一个进步,但已经逐渐暴露出许多问题。从长远来看,这种模式必将成为制约社区矫正发展的瓶颈。  相似文献   

11.
社区矫正是源于西方国家的一项司法制度,引入我国后,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社区制度性功能定位,社区矫正将会失去其原有的品性,最终演变为社区的矫正。当前实践中的社区矫正制度种种困境产生的根源在于对社区功能的误解,其根本出路在于重塑一个具有共同利益和情感基础的、能对其成员进行教化的社区。  相似文献   

12.
当今世界人权运动不断发展,注重恢复司法的理念成为趋势。关于刑罚执行也不断追求法定化、人性化和多样化。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协调好各种社会关系,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尤其关注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借鉴国际社会的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13.
我国社区矫正的试点与推进所取得的成绩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社区矫正组织管理体制存在的刑事执法性质模糊、专业化程度较低、"双主体多层次"的体制不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分配制度不利于调动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积极性等问题。建议在我国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单一的、专业化的社区矫正管理机构,适当减少行政层次,同时建立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  相似文献   

14.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体现人类文明的刑事执行方式被引进我国,无疑体现了我国社会的文明进步。社区矫正的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然而,任何一种事物受自身条件和外部因素的限制,其功能都是有限的,社区矫正也不例外。受刑罚理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刑事政策的实施效果、我国当前政府组织模式和社区建设现状等各种条件的制约,我国现在正在进行的社区矫正并未达到政策制定者所预期的政策目标。应当以近几年在我国起步的社区矫正工作为媒介并且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探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教育改造未成年犯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对如何完善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进行思考,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15.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构建与完善的战略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文化背景、历史传统甚至立法习惯的差异,社区矫正形成了英国、日本和美国三种比较典型的模式。我国社区矫正在全国选择部分试点,收到良好的改造效果,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我国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必须建立相应的社区构建与完善矫正战略,明确此制度的成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同时要因地制宜建立相应的社区矫正审批机制来保证社区矫正制度得到恰当的实施。  相似文献   

16.
我国法学方法论的研究还处于萌芽,"类型化"是法学方法论的重要内容,当抽象——一般概念及其逻辑体系不足以掌握某生活现象或意义脉络的多样表现形态时,使用的补助思维形式就是"类型"。用"类型化"思维方式反观我国刑法典的规定,至少存在刑法的罪名取定缺乏彰显类型化之不足、类型与类型之间横向衔接不紧密、母类型纵向再类型化的过程中子类型要素存在差异、类型化过细的问题以及部分类型的开放性不够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计算机犯罪危害很大,现行刑法规定需要完善,刑法第285条犯罪客体应扩大,第286条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应改为行为犯,还应在侵犯财产罪中增设窃用计算机系统服务罪,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增加滥用计算机罪。  相似文献   

18.
目前,我国涉恐人员矫正机制主要有监狱矫正、社区矫正、教培中心矫正以及家庭矫正等机制,各矫正机制秉持依法矫正、宽严相济、社会化改造、去极端化等原则,对涉恐人员予以教育矫正。但是,目前我国涉恐人员矫正机制存在评估机制科学性较低、矫正关系较为僵化、矫正效果难以最大化等些许不足。对此,我们需坚持以矫正原则为指导,尝试采取适用暴力风险量表、推行阿米巴管理模式、健全认知行为治疗、完善公共物品培养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涉恐人员矫正机制。  相似文献   

19.
略论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尚处在试点阶段 ,还存在一些缺陷。在现有法律制度下 ,应扩大社区矫正的适用 ,并设置专门的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和执行队伍。  相似文献   

20.
死缓制度作为我国独创的死刑执行制度,其限制死刑立即执行的积极意义是十分明显的,但刑法第五十条对死缓犯的变更规定仍有明显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即从其缺陷入手,探讨克服其缺陷的可行性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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