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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为了调研错捕而导致的国家赔偿案件的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应对策略,我们本次共抽查12件国家赔偿案件。其中,5件属于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占国家赔偿案件总数的41.7%。另外7件属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占申请国家赔偿案件总数的58.3%。一、错捕案件反映出的主要问题(一)受“疑罪从有”观念影响,未严格执行逮捕条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逮捕的,应具备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因此,正确理解、掌握逮捕条件,是做好逮捕工作、提高逮捕质量的关键。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能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有证据证明。但在实践中,上述规定在“疑罪从有”观念影响下,个别检察人员对规定打了折扣.致使犯罪嫌疑人在没有确凿充分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被错误逮捕,最终引发国家赔偿。如某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抢劫对马某等三人批准逮捕时,证明三人有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就是犯罪嫌疑人口供,公安机关虽然也收集了一些现场提取的证据。但因这些证据或者是因为无法作出统一比对。如现场提取的受害人衣物.经与三犯罪嫌疑人的血样DNA检验鉴定,因检材DNA含量过低.鉴定结果无法做出同一的比对:或者是因为未进行同一比对。如现场勘验时发现的脚印是否与犯罪嫌疑人的一致.公安机关没有没有和犯罪嫌疑人的脚印进行比对。以上这些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未经查证属实。在此情况下,某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了批准逮捕三名犯罪嫌疑人的决定,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定的批准逮捕条件的。也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关于“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规定。以致该案两次退回公安机关.后该县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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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临萍 《中国审判》2014,(10):36-39
近年来,国内相继出现的冤假错案、重大无罪处理案件(以下统称冤错案件)以及后续刑事赔偿问题成为社会热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多次强调要紧紧围绕习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改进司法工作,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更加重视和全面加强国家赔偿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社会各界特别是司法界不能不对司法体系的运作进行深刻反思,究竟是什么制度环节的错漏使得此类人伦悲剧发生,究竟需要什么样赔偿制度抚慰受害者创伤,避免“二次伤害”。  相似文献   

3.
在刑事公诉案件中,证据标准是指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之行为认定有罪、构成何罪、罪轻、罪重等所需要提供的证据程度。证据标准包含了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每份证据作为单一的个体,要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另一方面,就具体案件事实而言,司法人员掌握的所有证据作为一个整体,所具有的证明能力要  相似文献   

4.
褚福民 《证据科学》2014,(4):425-435
王书金案件中,控辩双方对花衬衣的来源、尸体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王书金供述的真实性存在争议。根据分析,作为物证的花衬衣未经过鉴真规则的检验;从法医学的角度考察,尸体检验报告中的结论没有充分证据的支持;王书金的供述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从证明模式的角度分析,王书金案件现有证据无法得出确定结论,但是该案中的证据能够对聂树斌案件的判决结论带来合理怀疑。  相似文献   

5.
我国从立法上对补强证据规则的完善包括:一是明确需要补强的要素.扩展主证据范围。应规定被告人供述涉及的犯罪客观要件事实.包括犯罪结果事实的发生、犯罪行为事实的存在、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的因果关系事实以及被告人与犯罪人具有同一性.都需要佐证。二是明确朴强证据的证据资格,强化补强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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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自白”一词是指:“自己说明自己的意思”。笔者主张,应用“自白”一词来统一取代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使用的“口供”、“供述”、“辩解”、“供词”四词,理由是: 一、采用“自白”一词,可以避免我国目前对“口供”与“供述”二者在内涵、外延上的法学争议和语言释义上的分歧。“自白”一词既可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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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制于一系列主客观条件,重要证据缺失的案件仍然无法完全避免。在此类案件的审查中,一方面要审慎审查口供,不能仅凭共犯的口供轻易定案;另一方面要避免陷入形式化和机械化的思维误区,简单将重要证据缺失等同于案件缺少必要证据,进而轻易得出案件存疑的结论。首先应当立足于全面、深入地审查在案证据,认真审查共犯口供的相互补强作用,充分发掘间接证据的证据价值,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重要证据缺失对证据体系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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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 《人民司法》2012,(1):24-26
翻供,简言之,即为部分或全部推翻原先的口供。翻供作为一种诉讼中较为普遍的现象,出现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和阶段。翻供具有动态和静态两个层面的内涵。前者是指推翻原供的行为,后者是指推翻原供后的口供。有的翻供是确有可"翻"之处,"翻"了才符合事实真相,有的翻供则是基于侥幸和求生、求自由的本能的不实翻供。翻供的原因主要有:畏罪心理、侥幸心理、刑讯逼供、诱供、指供、案件证据不够扎实等等。无论翻供是出于何种原因、表现为何种形式,如何正确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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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实质上就是我国刑事证据的概念和法定种类划分。关于单位证明是不是证据,以及属于哪种证据,长期以来理论界与实务界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因而,单位证明的“名分’在刑事证据中一直处于名不正言不顺的境地中。然而,单位证明在刑事诉讼中一直以来所发挥着的其它证据不能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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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心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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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至2019年6月,全国法院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42件63人,人民法院纠正冤错案件不会止步于此,从源头上预防冤错案件的发生才是司法公正的正常状态。本着预防的目的,本文对已经纠正的重大典型冤错案件进行了类型化分析,从中归纳出不同类型的冤错案件中巨大冤错风险之所在,以期为重大冤错案件的预防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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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1]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的七种证据之一,它能最直接地证明犯罪事实,因此往往被视为"证据之王"。另一方面,因其最具不稳定性,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的现象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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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刑事证据的"成色"如何,直接影响定罪量刑,影响办案质量,影响人权保障。证据制度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个重要内容。不仅"证据"一章的条文从8条增加到16条,新增了两种证据类型,更重要的是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强化证人出庭和保护制度,并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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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防止冤假错案,是检察工作不能突破的法律底线,也是检察机关必须认真履行的重大责任。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各项要求,着力在树立正确执法理念上下功夫,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守防止冤假错案法律底线。冤假错案不仅严重伤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冤假错案的发生,归根结底,是因为执法思想、执法理念存在偏差。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冤假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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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审查死刑案件证据时,关键在于把准死刑案件的证据标准。所谓证据标准,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运用所收集的证据对案件事实以及待证事项进行证明时,判定某一证明结果是否采信的尺度及标准。[1]因此,进行证据审查的首要目的,就是确定刑事证据标准。一、死刑案件证据标准的法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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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是在废除了以往的有罪推定和司法专断的基础上建立的,并且在近年来的立法活动中增加了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的内容.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一般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责任是由检察院承担,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明责任.但是被告人在刑诉中是处于被追诉的地位,如果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但是又缺乏相应的法律予以支持,那么可能处于弱势地位,甚至承担不利后果.故应该明确被告人的证明责任,但是必须遵循保障人权和惩罚犯罪相并重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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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频现于媒体的刑事冤错案件,屡屡冲击着公民对法律的信仰,不断挑战着人们对司法的信任。冤错案件的发生是司法运作规律发生异变的直接体现,其不仅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信仰,也阻碍了法治建设进程。应当理性认识我国近期频发纠正的冤错案件,在肯定司法机关纠错勇气与胆识的同时,更要分析冤错案件的形成原因,探寻冤错案件的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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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于2010年5月3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两个证据规定的发布和实施是我国刑事证据制度改革的标志性事件。然而,对于两个证据规定如何理解?如何把握?两个证据规定自身有无缺憾?两个证据规定未来的实施前景如何?面临哪些障碍?专家学者仁智互见,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在两个证据规定发布之初曾组织座谈会予以研讨。本刊特邀相关专家学者就两个证据规定展开进一步探讨!并且,本刊将对两个证据规定予以持续关注,欢迎专家学者以及司法实务界人士惠赐大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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