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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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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行政诉讼“谁主体,谁被告”的确认规则资格不管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讲都存在着较大的缺憾。确立“谁行为,谁被告”规则,恢复被缩小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保护行政诉权。  相似文献   

2.
研究行政主体可以实现行政目标为导向,亦可以确立行政诉讼被告为导向,这构成行政主体研究的两条路径。在《行政诉讼法》颁布前夕,我国学界即以确立行政诉讼被告为导向对行政主体展开研究。这种研究路径随着时代的变迁和行政法的不断发展而日益暴露其理论研究及实践应用的局限性,而我国法院通过行使其裁判权和司法解释权对这一局限性进行理性、有限地修正。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性质,决定了司法权对行政权保持中立的特殊意义。行政诉讼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决定了多数行政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审理,实质上使之成为行政权与行政审判权之间联系的纽带,削弱了法院的抗干扰能力。克服司法地方化,阻断行政权等权力对行政审判权的不利影响是实现行政审判公正的首要前提,也是最终实现行政诉讼目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摒弃“原告就被告”原则,赋予行政相对人以“选择法院权”和“异地管辖”两种手段来阻断行政权对司法权的不利影响是实现行政诉讼公正和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必要。  相似文献   

4.
“谁行为,谁被告”是对我国现行行政诉讼被告确认规则“谁主体,谁被告”的完善,是人权理念的提升、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中国加入WTO等现实国情决定的。文章从规则的宪政基础、现实基础等方面来探讨行政诉讼被告确认规则的理论基础,进而论证“谁行为,谁被告”的行政诉讼被告确认规则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5.
从被告的确定标准看我国行政诉讼主体划分之弊端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是我国争论已久而且现在仍在继续争论的行政诉讼难点和热点问题之一。不过,与我国形成对照的是国外却较少探讨被告问题。从国外的论著来看,并不是外国学者对此不感兴趣。因为与此相关的原告资格问题国外论著中着墨甚多,足见其复杂性与确定原告之难度。国外论著对行政诉讼被告问题的简单处理似真正在于被告问题本身的简单化,“被告的适格问题没有原告那样复杂。”①研究国外行政诉讼确定被告的方式,反思我国目前在确定行政诉讼被告中存在的问题,对完善我国行政诉讼被告和行政体制具有重意义。从国外行政诉讼被告…  相似文献   

6.
我国行政诉讼在确立被告时坚持以"谁主体,谁被告",这种被告确认规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面临着诸多问题。在反思的基础上,应当以"谁行为,谁被告"作为确立行政诉讼被告的新标准。  相似文献   

7.
行政诉讼的被告资格一直是困扰行政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个难题,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困境的主要原因是学术界错误地把行政主体资格作为认定行政诉讼被告的条件。事实上,从便于诉讼的角度出发,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完全可以简单化。值此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改之际,参照世界各国行政诉讼的被告资格制度,重构我国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范式,对于正确发挥行政诉讼的应有功效,理顺行政组织法研究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行政诉讼被告确认标准的重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般认为,目前我国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确认以行政主体为标准,这一规则给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带来了不利影响。以行使权力时的行为是否为行政行为为标准,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则非行政组织、行政机关的内部组织、行政人等都可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相应组织除了承担力所能及的责任外,行政诉讼后果则转继到行政诉讼被告所归属的行政机关或行政组织,由国家来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在行政诉讼中,因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撤诉结案的行政案件大量存在,这实际上是行政机关与当事人就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异化和解”的过程。但是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行政权的特殊性质来看,行政诉讼和解必须受到严格限制。鉴于行政杌关在行政诉讼中的优势地位以及行政权法定性、主动性、扩张性等特性,对行政诉讼和解的限制可以从规范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这一行为入手。  相似文献   

10.
在《行政诉讼法》实施十五周年之际,反思行政诉讼中被告消极应诉的问题,对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法》,推进行政法治的进程,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行政消极应诉是被告对原告诉权的否定,对法院审判权的藐视,对人大立法权的对抗和对社会公共意志的抵触。行政消极应诉在审前、审中、审后三个阶段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缺失法律信仰,法律工具主义观念至上和行政权独尊致使司法审判权边沿化是行政消极应诉行为的两大起因。要有效防治行政消极应诉行为,必须倡导行政诉讼法治化的观念,完善行政诉讼立法,健全行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1.
涉自贸区行政诉讼被告资格制度是上海自贸区司法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涉自贸区行政诉讼被告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和创新性三个特征。传统意义上将行政主体资格与行政诉讼被告相等同的范式在当下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同样体现在涉自贸区行政诉讼中。建设上海自贸区本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的制度创新,为此必须对涉自贸区行政诉讼被告资格制度进行大胆改革。笔者认为涉自贸区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认定应当在坚持司法便民、司法效率和救济有效三个原则的前提下,有选择的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综合运用行为标准、权力标准以及公务标准等多重标准,在各种具体情形下分别准确认定。  相似文献   

12.
传统行政主体理论认为非行政机关只有在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才具有行政主体地位的观点有失偏颇。随着现代行政法疆域从国家行政扩展到包含公共行政和社会行政,只要村民委员会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即应确立其当然的行政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3.
关于我国行政主体的不适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管理主体.目前行政主体理论将其设定为具有法人结构形态和行政法人能力的组织,但是,行政主体担负组织的结构形态呈多样性,与理论上所设定的行政主体的行政法人结构形态不相吻合,行政主体担负组织的主体能力与行政主体的主体能力在范围上不相一致,最终影响到了行政主体在我国行政法体系内容框架下主体能力的实现.行政主体理论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相似文献   

14.
检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一个理论和实践交叉的疑难课题,涉及被诉主体类型、被诉违法行为类型和诉讼拟救济利益类型三个核心要素。通过对已有检察公益诉讼案例的分析和理论比较可知,检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被告类型应限于国务院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对环境、生态、资源保护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可以是单一被告,也可是共同被告,但一般多属于普通共同诉讼。被告的涉诉行为可能是环保领域的行政不作为,也可能是违法行使职权。检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应以救济环境公共利益为主,环境公共利益应区别于基于国家自然资源所有而产生的国家利益。  相似文献   

15.
行政行为的主体要件是行政行为构成要件的核心内容,其具有使行政主体由抽象变为具体、使行政行为有根有源、使行政法中体和用统一、使行政法学范畴相互连接的价值。然而我国行政行为主体要件理论还存在不少空缺,如没有对行政行为主体要件内涵进行合理界定、没有阐释行政行为主体要件的理论基础、没有对行政行为主体要件作理论构设、没有对行政行为主体要件的理论作进一步推演等。为此,我们选择了行政行为主体要件的法律内涵、与其他构成要件的关系等问题作了一个粗略的拓展分析。  相似文献   

16.
确立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司法实践中都具有重要价值。在理论上对此展开研究,首先要解决行政诉讼非法证据的内涵界定。为揭示这一内涵,文章选取三种较为特殊的诉讼证据,即(1)“毒树之果”证据。(2)“警察圈套”证据。(3)秘密取得的证据。以此作为切入口,分析这些证据在行政诉讼中的合法性问题,为行政诉讼非法证据规则的研究提供一些基础性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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