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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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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当前中国群体性事件几个理论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类型上看,当前中国群体性事件大致可分为集体性维权群体性事件、无利益相关群体性事件、因族际关系和宗教而成的群体性事件三种。从成因角度看,引发和造成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因素可从社会心理、利益矛盾、社会政策、政府行政等角度分析,其核心是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张力平衡。关于群体性事件的解决对策,本文从构建服务型政府,培育公民意识,建立健全预防和应急机制,实现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的合作治理等角度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群体性事件是一定利益主体以违法方式向政府部门表达利益诉求以及不满情绪,并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事件。我国群体性事件所以频发,其根源在于社会转型期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而相关政府部门侧身利益之中、忽视某方利益并至其严重受损是直接诱因。群体性事件虽然影响严重,构成社会安全的重大威胁,但在本质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应在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统筹兼顾社会各方利益解决之。  相似文献   

3.
群体性事件的根源、诱因、诉求及伦理应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常柱 《岭南学刊》2014,(1):105-109
群体性事件是一定利益主体以违法方式向政府部门表选利益诉求以及不满情绪,并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事件。我国群体性事件所以频发,其根源在于社会转型期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而相关政府部门侧身利益之中、忽视某方利益并至其严重受损是直接诱因。群体性事件虽然影响严重,构成社会安全的重大威胁,但在本质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应在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统筹兼顾社会各方利益解决之。  相似文献   

4.
群体性事件应对中的政府角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曾遭遇或正在面临由政治、经济、宗教、种族、环保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在应对群体性事件方面,外国政府的主导地位体现在以法律为底线,以专门机构或组织为核心,以警察执法为辅助手段,共同实现社会管理控制。在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概念不够明确,相关立法有待完善。应强化政府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导地位,更新观念,建立利益协调机制与诉求表达机制,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完善利益补偿机制,协调法治与稳定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黄丹 《人民论坛》2012,(17):34-35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集中显现,并形成多种利益群体,群体性事件多发、频发,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在新形势下,了解群体性事件的法律属性、树立法律视野下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新思维、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对于各级政府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6.
群体性事件主要是由于利益关系的失衡,再加之有关利益表达机制和矛盾解决机制不完善,产生各种民怨和社会不良情绪,最终导致矛盾激化而发生。只有积极回应群众的利益诉求,理顺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社会不良情绪,才能从根本上防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规模和数量均呈上升趋势。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并且有一定的社会根源。而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实际上就是各参与主体的博弈过程。本文通过建立博弈模型,从理论上对参与主体进行分析,研究其利益诉求及其在博弈中的地位,以及不同形式下的博弈均衡,以期实现对群体性事件进行预防和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8.
群体性事件:从政治概念到法律概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社会形态、表现形式、名称及其内涵和外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新中国成立后,群体性事件的语词演变大致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对群体性事件的不同表述,反映了一定社会历史时期人们对群体性事件的认识不断深化,也反映出我国政府从重视群体性事件传统意义的政治属性向重视以法律规范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观念的转变。应正确区分群体性事件与骚乱事件、暴乱事件和社会泄愤事件,依法妥善处置,防止和避免主张正当利益诉求的群体性事件升级甚至恶化。  相似文献   

9.
王耀海 《求索》2012,(5):214-216
社会群体性事件是建设法治社会必须关注的问题。其症结就在于法治弱势,社会部分成员缺乏畅通有效的途径来主张、维护其受到危胁或侵害的基本权益。而要解决社会群体性事件多发的问题,我们必须从法治的要求着手,从厘定利益分配、法治政府的建设、司法职能的强化和增强民众法律意识等方面来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受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影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特别是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多发态势。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政法机关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各级党委、政府及政法公安机关要准确判断新刑势下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情况和新特点,着力提高群体性事件的应对能力,努力减少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11.
阐述了群体性事件的定义和性质;论述了基层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分析了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主要诱因:表象诱因是公众利益无法诉求、信息公开滞后、基层政府发展理念失衡,而根本诱因是分权制衡体制的缺陷、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利体系设置不合理;提出了有效应对群体性事件的相关对策: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公布真实信息、把公平正义放在首位...  相似文献   

12.
乔建 《公安教育》2009,(12):39-43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社会利益群体和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多元化趋势,出现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苗头,“有的参与群体性事件的群众,自己并没有直接利益诉求,而是借机宣泄长期积累的不满情绪。”产生巨大的社会危害。浙江东阳、四川广安、贵州瓮安、云南孟连等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都源于此。  相似文献   

13.
群体性事件与制度化利益表达机制的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但究其根源却在于制度化利益表达机制的匮乏.为此,必须构建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机制,这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也是避免社会危机的有力"武器".  相似文献   

14.
无直接利益诉求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其特殊规律,一般经历起因小——基层反应迟钝——事态升级扩大——基层无法控制——惊动上级——迅速处置——事态平息这样的过程。和一般群体性事件相比,此类事件具有聚集速度快、影响范围大、破坏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等特点。从G省N市"6.13"群体性事件的生成过程、扩散机理和处理来看,如果在事件处理中研判不足、方法不当,很容易由一起简单的事件迅速演变升级成大规模的恶劣的群体性事件。对这种短期内迅速聚集的无直接利益诉求的群体性事件,应当注重把握其发展演变的特殊规律,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果断处理和事后快速恢复,才能更好地预防和化解,达到防范于未然的目的。  相似文献   

15.
社会变迁、社会结构、话语体系是影响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和性质的重要因素.我国社会变迁带来的利益失衡、政府——大众直接面对面的单一社会结构、大型话语体系的缺乏,决定了我国的群体性事件的多发性、分散性和规模小的特点.当前我国政府治理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从长远看是低效的,实现社会变迁制度化、发展社会中层组织、塑造社会核心价值观是应对我国群体性事件的长远之道.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我国各地频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和政府治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尽管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不同,涉及各种行业和领域,但归根到底都是由于社会转型期利益分化以及利益分配不均衡所致,如何将合理的利益诉求通过规范的体制性渠道进行表达和维护,就成为化解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7.
群体性事件是社会利益矛盾冲突的外化表现,具有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从预防出发把群体性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社会价值意义远胜于处置的效果。大多数群体性事件是针对政府及政府部门,因此从平衡社会心态、缓和公众关系、协调社会利益的角度出发创新社会管理,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调整行政运行机制,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对群体性事件的过...  相似文献   

18.
近些年来,全国各地不断出现了一系列突发性群体事件。如何提高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以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一项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有效应对各种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上要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根本措施上要健全利益诉求机制,长期战略上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19.
陈发桂 《桂海论丛》2009,25(1):100-103
无直接利益诉求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具有偶然的触发性、参与者无直接利益诉求性、成员无组织性及群聚群散性的特征.无直接利益诉求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引爆,并非源于偶然的事件,而是经济社会在非协调发展中长期积累下,遭遇偶然事件而必然发生的结果.要有效治理无直接利益诉求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关键在于:一是必须保障公民在利益博弈过程中享有充分的谈判权、表达权、知情权:二是政府必须转变传统的治理模式;三是要强化地方政府应对无直接利益诉求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相似文献   

20.
刘伟 《中国行政管理》2016,(12):109-112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仍然延续着传统的治理模式,与民主政治的价值取向和现代治理的实践要求存在巨大张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不断提升群体性事件治理水平,要在全面发展理念的指引下,通过深化社会分配体制改革,构建科学的利益分配与调节机制,促进社会利益关系的动态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形成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良好环境;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为目标,转变政府治理模式、创新政府治理工具和完善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将群体性事件纳入法治化的常态治理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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