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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文兴 《法学杂志》2001,22(1):25-26
建国以来,我国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虽然几经反复和变化,但在司法实践中所产生的效果仍然不能令人满意,对于我国检察机关应建立什么样的领导体制,仍在争论之中。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一分析并提出一些改革的构想。一、我国检察机关领导体制的演变我国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经历过多次反复和变化。1949年12月批准的《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试行组织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全国各级检察署均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地方机关干涉,只服从最高人民检察署之指挥。”这表明,我国检察机关在建立之初实行的是垂直领导的体制。1951年9月通过的《各级地方人民…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党对地方各级检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是以块块领导为主(行政区划党委领导),条条领导为辅(检察系统内部党的领导),其结果是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的人、财、物基本无权管理,双重领导有名无实。党对检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无疑是正确的,必须坚持。但必须弄清,同级党委对本辖区检察机关的领导是党的领导,而上级检察机关党组织对下级院的领导同  相似文献   

3.
在领导体制的改革中,如何从制度上保证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是当前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岳联国、梁权两同志就这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我们认为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是国家体制范围内的问题。所谓实行双重领导,就是既受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又受当地人大和人大常委的领导;所谓垂直领导,就是只受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而不受当地人大和人大常委的领导。在这两种情况下,各级检察院的党组织都必须受当地党委的领导,不因实行垂直领导而有所改变。因此要解决目前存在的以党代法、以言代法的问题,主要是贯彻党政分工的原则,同时在国家体制上也需要有相应的组织保证。这些问题应当如何解决,我们希望展开广泛深入的讨论。  相似文献   

4.
<正>第一,改变当前由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以检察机关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体制代替以地方为主的领导体制。即实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最高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检察院的领导体制。为保证其不流于形式、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在立法上明确党委与检察院的关系。党对检察机关的领导只能是政治上的领导、即在政治原则与重大决策上的指导,而不存在上下级领导关系。二、划清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为保证检察院不受地方政府的牵掣,其正体现宪法规定的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处于同一法律地位的精神,应使检察机关掌握自己的财务权和人事权,使检察机关自成一个  相似文献   

5.
本刊今年第一期发表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岳联国、梁权同志《从制度上保证检察机关真正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文章,在政法界特别是检察系统引起强烈反响,先后收到几十篇稿件,大家围绕领导体制的改革,就如何加强党对检察机关的领导,从制度上保证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问题,各抒己见,进行了认真的探索和热烈的讨论。因为这是当前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既然认识上还不尽一致,甚至还存在一些模糊观念,那么,与其存而不论,就不如疑义相析,通过争鸣以求达到比较一致的认识。实际情况表明,我们开辟这样一个问题讨论专栏是必要的,确实有益于改善和加强党对检察机关的领导,也有益于人民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正确实践。现在,我们发表请王桂五同志撰写的这篇文章,作为这次讨论的一个小结。  相似文献   

6.
(一)体制方面的缺陷 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政体的性质,决定人民检察机关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这个政治原则要求下,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又要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这种被称为“双重领导”的现行体制,恰好与“垂直领导”相反。按照列宁“垂直领导” 的主张,要求检察机关在国家体制中,实行自上而下的集中统一的单一领导,不受各级行政机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以及其它国家机关的领导。双重领导体制,实际是一种由地方党委决策、人大常委会及检察系统共管的多重管理体  相似文献   

7.
《陕西检察》2002,(4):33-35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主要是对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国家安全部门以及检察机关自身立案侦查等各个环节中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现象进行监督,以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在党委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刑诉法》以及  相似文献   

8.
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能有效促进公正司法并提升司法公信力.从当下的改革实践来看,可以通过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检察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规范地方权力机关对检察机关的权限,加强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的垂直领导等举措,并将改革成果通过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的形式予以固化.  相似文献   

9.
李琼 《法制与社会》2012,(4):7-8,14
列宁在《论‘双重’领导与法制》中,就苏维埃检察机关如何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进行监督提出了重要思想.他认为,检察权应当独立行使,检察机关职能就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其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体制,并对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区别做出了论述.列宁的这些思想,对我国当前的检察制度的建设与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10.
闫镇国 《河北法学》2001,19(3):68-69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迅速实施 ,检察机关的任务愈来愈重 ,法律监督必须强化。检察工作“2 0字”方针明确提出“加强监督” ,正是顺应时代要求的科学之举。但是 ,现行的体制 ,有诸多方面严重制约着监督力度的加强 ,检察机关领导体制为制约之最 ,这个现行体制不改变 ,其它方面再改革也难跳出监督乏力的窠臼。一、现行领导体制不顺 ,名不副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都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这是由法律统一和法…  相似文献   

11.
改革是当今时代的主旋律。改革创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项工作兴旺发达的强大动力。检察改革是为了革除现行检察体制中的弊端,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确保独立、公正、高效地行使检察权,为实现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和社会法治化、道德化的伟大历史使命服务。应当看到,前段时期检察改革基本上限于检察机关的管理机制、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等浅层次的问题,还没有触及深层次的体制问题,即宪法规定的检察机关法律地位、检察机关性质定位和检察机关领导体制,致使我国检察制度和体制存在的下列弊端还没有从根本上得…  相似文献   

12.
检察委员会是我国检察机关的业务决策机构,检委会决策机制是检察体制的中枢系统,也是决定检察工作发展的关键因素。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委员会制度先后经历了从检察长担任检察委员会主席、到检察长领导检察委员会、再到检察长主持检察委员会工作的重大转变,逐渐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检察决策机制,具有其历史合理性。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完善决策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努力,修改、制定了不少操作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到《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  相似文献   

13.
职务犯罪侦查权应当具备独立性和权威性,才能保障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在我国检察机关现行领导体制下,检察权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中常常受到阻碍和干涉,因而困难重重。我国应当建立检察机关垂直领导体制,使检察权具备独立性和权威性,以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遏制职务犯罪的蔓延。  相似文献   

14.
论职务犯罪侦查权的配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侦查权的属性乃是一种工具和手段,故在我国赋予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与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法律监督机关并不冲突。各个国家或地区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配置相去甚远,意图通过法律移植的方法将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权从检察机关中剥离出去,改由公安机关、监察机关或另行成立的机构行使,很可能水土不服。并且从实践来看,我国检察机关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职务犯罪侦查权配置的问题主要是独立性弱、侦查措施匮乏,对此可通过实行检察机关垂直领导体制、赋予检察机关技术侦查权、建立强制证人作证制度等方法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5.
根据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一个重大举措,其工作效果,总体上代表了检察机关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检察一体化:完善检察机关组织结构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一体化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各级检察机关基于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构成有机统一整体,检察官在上命下从的关系中根据上级检察官的指示、命令执行职务。完善检察机关的组织结构,应以此作为组织原则,立足于强化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解决好检察机关独立性的外部保障和检察官职务的外部保障问题。在内部机制的完善上,应赋予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负责人任命的审查权和否决权,完善上级检察机关和上级检察官对下级检察官的奖励、惩戒制度。  相似文献   

17.
检察机关领导体制新探章剑生1982年宪法对检察机关的体制作出了如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  相似文献   

18.
关于国家权力机关能不能对本级人民检察机关进行领导的问题,我们在《学习刘少奇同志关于加强检察工作的精辟论述》一文中,提出我国的人民检察院实行双重领导的原则,即一方面受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另一方面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对此,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提出了异议,认为国家权力机关对人民检察机关只能实行监督,不能实行领导。因此,检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之说,不仅与宪法规定的精神不符,而且在实践上也是极其有害的。我们读过了这篇文章,对其主题思想和论点,持有不同看法。现把我们的一孔之见发表出来,就教于读者。  相似文献   

19.
《中国检察官》2007,(9):77-77
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底下发《关于加强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领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体制优势,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合力。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同时要严格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加强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的领导。  相似文献   

20.
论党委政法委的职能娄政文在长期的政治工作实践中,我国逐步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党委政治委指导协调,人大监督的中国特色政法领导体制(这里不涉及业务部门之间的领导或监督关系)。在该体制中,党委政法委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本文试就强化政法委职能问题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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