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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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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已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山东省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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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等法规的通知》(鲁政发[2006]144号)指出,《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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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文件鲁政发〔2008〕8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修改通过的《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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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政发[2012]4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已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2012年9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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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已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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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政发[2012]2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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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直辖市房地局、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建设部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现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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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农村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公路的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扶持农村公路发展。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农村公路养护实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日常养护与集中养护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实现专业化养护。鼓励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具备资格条件的养护单位,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条例》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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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 5号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2 0 0 1年 6月 6日国务院第 40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 0 0 1年11月 1日起施行。总 理 朱基二○○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 ,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 ,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 ,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 ,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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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一九九一年一月十八日国务院第七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一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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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总理朱铬基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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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总理朱镕基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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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国房字[2008]697号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分局:现将《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听证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遇到问题,请向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反映。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八年九月九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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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物价局、房管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27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价格标准》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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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01年6月13日以国务院令第305号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与新《条例》对照,我市目前正在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立法目的、保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别是充分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等方面是一致的,是对我市城市房屋拆迁新情况、新经验的总结和反映。由于我市《条例》、《办法》发布实施在前,与新《条例》确定拆迁补偿标准的方式不尽相同,因此,市政府正在组织对我市《条例》、《办法》的修改完善,但是还有一个过程。为了做好《条例》、《办法》与新《条例》的衔接,确保新《条例》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是新《条例》有明确规定的,应自2001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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