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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72 毫秒
1.
案由,是案件的内容提要,也是案件性质的集中体现。不同性质的案件,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原则。因此,定准案由是正确处理案件的主要环节。民事案件案由的确定,通常是根据原被告诉讼标的中的法律事实,争议内容综合研究确定的。经济纠纷案件是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纠纷,性质属于民事范畴。经济纠纷案件,其性质虽然属于民事范畴,但它又与一般民事案件不同,又具有自己的特点。因此,经济案件的案由不能套  相似文献   

2.
由于诉讼主体、内容和客体等方面的关联而使行政民事交织案件在实践中呈现复杂样态,其处理机制的设计在充分考虑纠纷解决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的同时,亦需注意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尊重各自的管辖权,构建多元化的解决机制,在民事诉讼中确立对行政附属问题附带审查制度、在行政诉讼中确立对与被诉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民事争议的附带诉讼制度,与此相适应,在立法上明确行政行为为民事、刑事审判先决条件时的效力。  相似文献   

3.
熊浩 《政治与法律》2023,(5):131-144
是否能认真地对待当事人的情绪可以视为诉讼解纷与非诉解纷的本质分野。诉讼作为一种理性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会在价值取向、程序安排和结构构造维度对当事人的情绪产生明显排异,这种排异会使得当事人陷入二元对立的线性结构,从而在一些纠纷解决场域下减少了出现更好解纷结果的可能性。与之相比,非诉解纷机制则可以认真地对待当事人的情绪。非诉机制可以塑造一个对话性场域,通过情绪定位需求、触达自我、实现化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非诉解纷不会仅仅将情绪视为纠纷化解的障碍,而是有可能将之转化为纠纷化解的门径与路标。基于这样的认知,纠纷化解的感性向度及其价值意义可以被重新认识,并在机制上理解为什么“以理性为中心”的司法过程无法真实化解很多社会纠纷,以及类似“枫桥经验”这样的中国式纠纷解决机制为什么可以也应该成为中国现代化多元解纷机制的重要构成。  相似文献   

4.
肖捷 《政法学刊》2006,23(4):63-67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由于行政性因素介入民事争议而产生的民事行政关联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在现行的诉讼制度框架下,我们在进行这些民事行政关联纠纷诉讼的过程中会遇到诸多难以解决的瓶颈和问题。基于此点考虑,探讨将“当事人诉讼”引入我国的诉讼制度,以解决民事行政关联纠纷的诉讼瓶颈。  相似文献   

5.
《现代法学》2017,(1):132-144
和解协议属于典型的实体法与诉讼法交叉领域:一方面,和解协议本质上属于特殊的民事合同;另一方面,和解作为一种民事纠纷解决方式,必然要求确定其在诉讼法上的效力尤其是与诉讼的关系。就初始纠纷而言,和解协议与诉讼裁判之间相互排斥,从而实现了广义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但和解协议又非终局的纠纷解决方式,因此可能发生和解协议之诉。此外,出于效率等因素的考虑,诉讼法上又常常会对和解协议的效力作出一些特殊规定。这就要求必须从诉讼法的角度,对民事和解的纠纷解决机制进行详细阐述。  相似文献   

6.
在当今民事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与为法院提供司法鉴定意见的社会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就相关鉴定问题频起纷争,一度还衍生出暴力事件.追根溯源,鉴定纠纷起源于民事司法,是民事庭审的鉴定争议解决机制功能失灵与民事纠纷的案件结构等多重因素共同诱导的结果.然而,国家提供的公力救济与当事人寻求的私力救济皆证明,脱离原审法院的鉴定纠纷解决机制,事实上都进退维谷,而且促使鉴定纠纷扩大化.鉴定纠纷不单反映民事司法问题与鉴定技术问题,它也是当事人双方深层社会矛盾的表现.所以,国家应对鉴定纠纷,就应树立"复合解决/治理"的理念与体系,但关键在于实现民事司法解决鉴定争议的制度功能;同时,基于当事人强烈的制度需求,国家也应重塑合理可行的鉴定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7.
目前司法实践中,愈来愈多的经济纠纷案件涉及到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是否将第三人列为诉讼的当事人和列为怎样的第三人,审判人员的理解和做法也不尽一致。本文试就此问题作一探讨。为什么要确立第三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他们在同一争议标的中享有共同的权利与义务,对原、被告之间的争议可主张部分或全部权利。对此,应予依法保护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必须在该争议标的发生诉讼之后,审结以前,由人民法院通过对案情的综合分析,根据诉讼标的及其法律关  相似文献   

8.
仲裁与民事(经济)诉讼王彩虹,吕方仲裁,是指争议双方根据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并受该裁决约束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同民事及经济诉讼(以下简称诉讼)都是在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并且通过协商的办法无法解决的情况...  相似文献   

9.
美国专利有效性仲裁制度评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知识产权利用过程中的侵权与违约纠纷,实质上仍然是一些财产权益纠纷,只不过其标的具有无形性而略显特别。知识产权已被国际社会公认为一种私权,当事人行使此项权利时,自然有较大的处分余地。一般而言,只要当事人有权以和解方式解决的争议都可交付仲裁,如日本、比利时等国民事程序法中就作出这样的明确规定。因而概括地说,知识产权纠纷并没被排斥于仲裁裁决范围之外。  相似文献   

10.
徐红杰 《山东审判》2006,22(6):104-106
房屋所有权纠纷案件往往既涉及民事法律关系,又涉及行政法律关系,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相互交叉或相互牵连、相互影响。如何正确界定争议的性质,指导当事人选择合适的诉讼程序,以协调解决两个不同性质的争议,对当事人合理主张权利、节省诉讼成本、减少诉累,以及法院准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提高审判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试从房屋所有权登记行为的性质与审查标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效力、房屋所有权纠纷的种类及当事人选择诉讼程序的实践等方面,探究房屋所有权纠纷民行交叉诉讼的实务问题,以期抛砖引玉。一、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相似文献   

11.
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民事诉讼案由的确定主体法律规定不明,实践做法也不一,给民众的起诉行为造成较大障碍,是我国现阶段解决“起诉难”这一顽疾问题应当必须关注的问题。我国古代诉讼的“案由”确定主体和我国台湾地区现阶段的“案由”确定主体,对我国现阶段立案制度和案由确定提供重要意义。即,民事案由由人民法院立案庭确定,可以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回归民事诉讼法本来的立法意图,从而为解决起诉难和促进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2.
论民事诉讼前置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各国民事司法改革的普遍趋势是:一方面以保障当事人的裁判请求权为最高理念,另一方面鼓励当事人使用替代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解决纠纷。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符合民事司法改革的要求。域外一些国家和地区法律上存在各具特色的诉讼前置程序,值得我国借鉴。我国现行的诉讼前置程序尚存在一些缺陷,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我国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应当遵循程序相称原理、系争外利益保护原理、程序选择权保护原理、司法资源合理配置原理。国家设置诉讼前置程序,应当通过法律予以规定,同时允许纠纷当事人双方约定诉讼前置程序。我国应当取消现行的劳动争议(含人事争议)仲裁作为诉讼前置程序,代之以将劳动争议(含人事争议)诉前调解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并将劳动争议(含人事争议)仲裁改造为当事人约定的诉讼前置程序;取消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的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诉讼前置程序;增设诉前调解程序作为诉讼前置程序。  相似文献   

13.
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成为诉讼当事人。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我们在审判实践中体会到,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第三人参加民事诉讼是有很大作用的。因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或调解达成的协议,  相似文献   

14.
诉讼调解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以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和结案方式。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十六字民事审判工作原则,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正确把握调解和判决关系的基础上,加大诉讼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力度,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实施以来,在审判实践中,对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参加诉讼的根据和目的,以及第三人与共同诉讼人、证人的区别等问题,有些理解不一,有的仍习惯于沿用“诉讼关系人”的称谓。为了更好地贯彻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弄清上述一些基本问题,是有一定意义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成为诉讼当事人。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案件处理的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相似文献   

16.
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当事人依法享有对其法定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权,因此在以确立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为导向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进程中,进一步明确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相似文献   

17.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出现,解决环境纠纷已经是不可避免的挑战。环境诉讼本身在我国法律理论上即缺乏支持,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处于尴尬的境地。这需要我们尽快确立公民环境权为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弥补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立法的不足。同时在实体上保证公民充分参与和保护社会公共环境权益,在程序上确立适格的当事人,完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举证责任,探求解决纠纷之适宜途径。  相似文献   

18.
民事司法程序中当事人的隐私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司法程序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实施民事诉讼法,从程序上解决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或人身权益纠纷的一项专门活动。民事司法程序包括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程序两部分。人民法院在审判和执行民事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执行有效,必然要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措施.而这些手段与措施的适用,将直接涉及诉讼当事人的有关隐私权、从全面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也为建立合法、文明的执法环境,我们有必要对此问题加以研究。何谓隐私权,关于它的概念在我国法学界尚存争议,其焦点主要集中在隐私权是否是一项法定权利等…  相似文献   

19.
对于如何解决民行交叉问题,学界已有诸多方案,但这些方案的目的多在于建立两种诉讼的协调机制即先民后行或先行后民,或是建立两种诉讼的统一机制即行政附带民事或民事附带行政,而较少关注可否通过法律的修改与完善,使纠纷仅仅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一种诉讼机制来解决。我们需要检视现有解决机制的利弊,寻找通过单一诉讼机制解决房屋权属纠纷的途径。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商标权作为无形财产的价值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纠纷案件中,不论是因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权属、侵权产生纠纷的案件,还是其他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应当事人的请求对注册商标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也逐渐增多。当事人可以积极运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及时保全注册商标,保证实现诉讼目的。人民法院依法正确适用这项措施,可以方便案件的审理,切实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以注册商标权属纠纷为例,如不及时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注册商标采取保全,有可能在审理过程中发生被告将注册商标转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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