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87 毫秒
1.
监护撤销与恢复的事由是私权设置的一道双向防护网,其在帮助保护儿童利益的同时也防止公权力坐大导致的撤销宽泛化,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域外大陆法系各国随着"私法公法化"的监护制度大变革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法活动,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在立法中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监护撤销与恢复的事由规定,鉴于我国《民法总则》第36条第1款的规定存在撤销或恢复监护资格事由设置不够周全、忽视财产权保护等问题,建议将监护人侵犯儿童财产权利与客观事实阻碍纳入撤销制度保护的范围内,并增加恢复撤销实质条件的规定,以完善我国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2.
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对传统刑事司法的挑战在于,青少年犯罪的防控机制首先要确立青少年有其自我成长发展的权利,成人社会必须依照这种需求而承担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主要指保护教养)以使这种权利得以践行。当今世界各国纷纷围绕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去建构各自福利性未成年人年刑事司法,并形成了不同的福利模式,我国福利型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尚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立法设计、执法机制以及社会环境都还有较大差距,应荡涤对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趋紧的迷思,凝聚以儿童最佳利益为中心的共识,确立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专业化司法等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健全成长的福利教育法模式。  相似文献   

3.
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西部山区,许多农民工外出打工后,将年幼的孩子或留给父母,或托付给亲戚朋友,甚至让孩子独自留在家中.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缺少亲情关爱,厌学孤僻,其健康发展受到严重威胁.而父母监护职责的缺位,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临时监护人监护的浅层化,使这种隐患愈演愈烈,完善委托监护立法则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4.
赵玉梅 《前沿》2011,(8):133-136
儿童被视为社会的未来和希望。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儿童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儿童的权利往往容易被人们所忽视。在我国,儿童权利的保护长期处在学术关注的边缘,儿童的权利由于其自身的一些特点,和一般人的权利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因此,有必要完善相应的立法来更好地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本文立足于婚姻家庭法,从研究我国儿童权利的基本理论入手,分析国内外儿童保护现状及不足,提出完善我国儿童权利法律保护的立法建议。添加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建立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完善司法程序,完善监护和抚养制度,制定完善的亲权制度。以保证能及时和全面地保护儿童权利。  相似文献   

5.
我国立法对共同危险行为规定得不够具体。要明确界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相关问题,区别对待共同危险行为与其他相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的平衡价值,要在深入研究共同危险行为的前提下,平衡受害人与加害人、共同危险行为人之间的利益。对共同危险行为应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人监护的特殊性决定了建立未成年监护人监督机制建立的必要性,"子女本位"的立法趋势的决定了其建立的必然性,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职责决定了其建立的必须性。笔者提出,在我国对未成年监护人应建立监护监督人和监护监督机构的双重监督体制,它们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同时建立对未成年监护人的社会公众举报制度,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体系,使未成年的监护人能依法履行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现代各国的监护立法纷纷体现了公权力介入传统的私法领域,监护行为需要监督这一理念。我国监护监督制度存在监护监督的思想观念滞后、监护监督主体不明确、监护监督的内容含糊等诸多问题。因此,我国亟需完善监护监督立法,更好地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进而构建家庭的和谐和促进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8.
岁末年初,对于5800万农村留守儿童来说,又可以见到爸爸妈妈,这是他们梦寐以求的"过大年"。20多年前,贫困地区孩子的梦想是"我要读书"。现在,已经走进课堂的农村儿童的梦想转眼间变成"我想爸妈"。5800万留守儿童是弱势群体,但不是问题群体。近年来,农村留守儿童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深度关注。他们吁请构建政府支持、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帮扶、亲情关护的社会化教育及监护体系,给留守儿童以持久、温暖的关爱。  相似文献   

9.
易谨 《青年探索》2012,(2):21-26
台湾地区、日本同属于东亚文化圈,我们可以从分析台湾地区与日本儿童福利法律制度的特色中对我国大陆的相关情况得到启发。我国台湾地区儿童福利法律制度的特色是:儿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原则和重视儿童权益保护,以家庭服务为核心,强化初级预防等。而日本的儿童福利法律制度的特色则在于:有一个职责明确的儿童福利行政组织,福利理念是以儿童自立为指向,重视儿童休闲娱乐等。由此得到启示:将来我国在制订儿童福利法时,应设立儿童委员会,建立职责明确的福利行政组织体系,确立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基本原则,强化国家责任,注重保护儿童游戏娱乐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总结目前我国网络虚拟财产民事法律体系存在的不足,并针对这些不足,建议在网络民事法律中以意思自治原则、平等原则等为基本原则,修改、补充现有民事法律规范,明确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为例外)为虚拟财产民事法律侵权归责原则;对于一些复杂的虚拟财产问题,考虑单独立法,规定虚拟财产的性质、权利等。  相似文献   

11.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6条确立了老年人任意监护制度,适应了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人权保障观念深化的时代背景,融入保障身心障碍者福利理念,弥补了老年人监护制度方面的立法空白.但是我国新确立的老年人任意监护制度仍存在受监护对象狭窄、缺乏具体实施办法、监护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针对我国老年人任意监护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该制度中关键的老年人委托监护合同与任意监护监督制度的配套规则亟需完善.  相似文献   

12.
《中国民政》2020,(4):26-26
疫情发生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民政部门紧盯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实际困难和殡葬领域重点难点,精心部署,积极作为,以实际行动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践行民政人初心使命。一是强化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认感染、疑似感染或需隔离观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以及其他因疫情影响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加强保护救助。  相似文献   

13.
美国 美国儿童福利特点之一是奉行“立法先行”的原则,各项儿童福利都以具体明确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且福利服务包含教育、营养保健等多项内容,其中幼儿是保健营养类相关法规服务的主要受益对象。  相似文献   

14.
湖南省是劳务输出大省,也是全国五个农村留守儿童最集中区域之一。据2012年的统计,全省有18周岁以下农村留守儿童349.52万人,14周岁以下农村留守儿童286.4万人,双亲外出务工或经商而委托他人(祖辈、亲戚、朋友等)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有174.12万人,占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总数的49.82%;母亲外出父亲监护的有63.77万人,占18.24%;父亲外出母亲监护的有111.64万人,占31.94%。  相似文献   

15.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老年人的监护问题,我国建立了意定监护制度。对照意定监护的理念和国外立法例,我国意定监护制度立法尚存不足,我国意定监护制度应当在实践中完善。意定监护公证具有必要性,也需要在公证实践中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6.
我国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利益保护的立法,主要体现在《婚姻法》的相关条款中。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实现上存在明显的缺陷。这就需要在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监护、给付抚养费、行使探望权以及重视未成年子女意愿等方面完善相应立法。  相似文献   

17.
本刊点评     
《中国民政》2020,(2):62-62
2019年12月,民政部、国资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推进将监督务工人员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务工人员承诺履行监护职责纳入职工诚信体系建设。本刊点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不仅仅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更是父母的义务。《意见》不但明确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而且抓住了农村务工人员高度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个关键。尤其是将务工人员对子女监护情况与其诚信体系挂钩,在实践层面促进父母履行对子女的义务。  相似文献   

18.
资讯     
《中国民政》2020,(4):63-64
江西省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全部纳入救助保护近日,江西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疫情隔离治疗及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不能履行监护责任的儿童全部纳入救助保护,要求及时发现监护缺失的儿童并第一时间报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落实临时照料场所并指派专人照护儿童;符合条件的儿童可进入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或儿童福利机构临时照护,县级没有儿童服务机构的由所在设区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照料。  相似文献   

19.
被拐卖儿童获救后,若无法查找到原监护人,其法律地位就无法确定,社会保障机构和民政部门均因不具有监护权而无法安排收养,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应比照弃婴收养的公告程序,在公告届满后推定原监护人放弃监护权,由民政部门代表国家行使监护权,从而维护子女最佳利益。  相似文献   

20.
《中国民政》2020,(6):36-36
3月1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方案》。要求各地把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方案,强化资金保障,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及时发现报告>>>>落实监护照料>>>>加强救助帮扶>>>>强化工作保障·各地要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疫情防控排查,对各村(社区)儿童监护情况进行全面摸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