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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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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治与法律》一九八六年第三期刊载了胡小古同志《被剥夺继承权后不发生代位继承问题》一文(下称胡文)它在否定曾敬同志关于继承人被剥夺继承权后会发生代位继承问题的观点的同时,又提出了继子女、养子女等无代位继承权的问题。胡文认为,代位继承权产生的条件是:(1)代位继承人是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是其晚辈直系血亲的继子女、养子女等无代位继承权;  相似文献   

2.
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是民法中规范亲子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认领制度作为亲子关系的重要内容,我国现行法律无系统和完整的规定,这不能不说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一大缺憾。借鉴国外立法例,立足于我国现实,本着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对认领制度进行研究和探讨,并就如何构建我国认领制度提出设想,以期全面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法制。  相似文献   

3.
露锋 《检察风云》2015,(4):64-65
没有法律保障的婚礼
  原告郭春莲与被告金加宽这段痛苦的同居关系,还得从2005年3月26日说起。那天,江西省井冈山市下七乡的年轻女子郭春莲经老乡介绍,与在广东省龙川县打工的邻县男子金加宽相识。5月23日,郭春莲应金加宽邀请,自井冈山市下七乡坐上长途汽车赶到广东省龙川县龙丰钢铁厂与金加宽见面,两人一见如故,三天后便定下终身大事。郭春莲父亲得知此事感到太唐突,嘱咐她要多了解些男方的情况再作决定。5月28日,金加宽来到郭春莲家提亲,并急不可待地提出要与郭春莲结婚。12月17日,郭春莲与金加宽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女方家按照农村乡俗,请来了八方好友,办了30多桌酒席,热热闹闹为女儿出嫁送行。男方家也办了20多桌酒席,迎娶女方到男家举办婚礼。  相似文献   

4.
作为中华传统文化主要内核的儒学,既有保守、维护等级制度的消极一面,也有合乎人性、以人为本的积极一面.其中带有人本主义思想倾向曾经对中国古代女儿和奸生子女的财产继承制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进而在人类民法发展史上占有重要一页.  相似文献   

5.
《检察风云》2006,(10):9-10
在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合法权益方面,我国最新修改并且在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只有第二十五条中有两款规定,第一款规定是: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第二款规定是: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从主观上看,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是在同一起跑线上用的同一个游戏规则在赛跑,但是从客观上看,他们只不过是一种形式上的相同,…  相似文献   

6.
一例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案董红李某(男)与王某(女)于1987年结婚。1990年7月王生下一男孩。取名盼盼。1994年8月,李发现王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遂提出离婚,并在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李所有,由李抚养李盼;王每月给付小...  相似文献   

7.
当代中国仍然处于家本位,家庭的整体利益常常优于孩子个体利益而存在,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经常处于被漠视的地位,处于婚姻关系中的子女尚且如此,而处于特殊法律地位的非婚生子女更是如此。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同样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变化。在古代,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着巨大的差别待遇,备受歧视,在现代仍有许多国家不承认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相同的法律权利。然而我国虽然给予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法律保护,但是仍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相似文献   

8.
非婚生子女,是一个与婚生子女相对应的概念。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赋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地位。然而实践中并非如此。由于我国并未建立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因而在具体确定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权利义务关系时难免发生一系列复杂的问题。本文通过比较研究各国(地区)的立法体例,提出了我国建立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的立法设想。  相似文献   

9.
非婚生子女,是指非夫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即旧社会所说的“私生子”.未婚先孕以及孩子生下来后,男女双方又进行结婚登记的,或者“事实婚”所生的子女(不论事实婚有否解除),都不能算作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与生母有同居的事实或其他人证物证,在生父和生母正式结婚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生父认领或生父自愿认领后(但非婚生子女或者生母对认领有权否认;至于生母,则自受胎至分娩事实明显,所以,非婚生子女与生母的关系是很清楚的,一般认为没有认领必要),享  相似文献   

10.
江梅 《中国公证》2011,(6):46-49
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的影响.非婚生子女被认为是不道德行为的产物,一直遭受社会的歧视和否定。但是。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人生而平等的自然法思想、血统论和人道论开始逐步深入人心.社会对非婚生子女的态度已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人们认识到非婚生子女理应得到与婚生子女同等的待遇.非婚生子女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  相似文献   

11.
刘亚 《方圆》2023,(7):56-57
<正>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认为,每个孩子都有平等的权利。若是非婚生子女得不到合法地位,成为“法外之民”,游走在社会边缘,不能正常就学、就业,最后增加的是全社会的负担。这些人易沦为边缘人,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甚至容易触犯法律  相似文献   

12.
秦雪 《法制与社会》2011,(29):93-95
婚生与非婚生是法律从婚姻的角度而言的,非婚生子女的社会或法律的地位从古至今是在不断的演变的,本文从非婚生的子女的概念入手,详细的阐述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联系,进而延伸出对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的相关问题。通过对婚生子女继承权历史演变的分析,以及对各个国家现在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法律保障状况进行分析,继而总结出我国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法律保障现状及不足,最后我再提出对我国非婚生子女财产继承权法律保障完善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3.
尊敬的法律维护者:您好!我是重庆一位在读大学生,最近我遇到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你们能够给我们帮助。谢谢!我的一位朋友,19岁到广州打工时结交了一个男朋友,不久后他们就同居了。两年后,她怀孕了!接着便到了男孩子的家乡去静养身子。没有想到,到了他家才知道,男孩子骗了她:他的家在巫山的一个偏僻山区里,跟她在城镇的家的环境简直是天壤之别!她后悔了,她很痛苦!曾经想到过离开,但是男孩子没有答应,不让她走。她婆婆也不答应。无奈,最后她还是很辛苦地把孩子生下来了。生了孩子后,她男朋友就出去打工赚钱,剩下她和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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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由于婚姻关系的不稳定性,非婚生子女的问题应受到足够的重视。本文认为四种非婚生子女,即养子女、继子女、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应与婚生子女同等,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相似文献   

16.
非婚生子女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其法律地位及保护问题也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基于此,在以子女最大利益原则指导下,建立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与准正制度,可以充分维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法制观念的加强,人价的婚姻家庭观也在逐渐发生变化,随之而来的是离婚、再婚人数的增多,由此重建的家庭结构中形成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他们之间是否必然形成诸如抚养、赡养、继承等权利义务关系便为人们所关注,实践中因此而引起的权利义务纠纷时有发生。为此,本文拟从法律角度谈谈正确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18.
王义友 《法制与社会》2010,(12):208-208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人们的思想观念随之开放,加上责任意识的淡薄,使得非婚生子女的出生率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越来越多的孩子出生后,他们的父母却没有确定的婚姻关系。在现实生活中,非婚生子女的地位和待遇与婚生子女相比是天壤之别,他们的合法权益常常得不到保障,并且引出户口、入学、就业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本文论述了我国现行法律对非婚生子女保护的现状,以及非婚生子女面临的社会问题,探讨了我国法律在保护非婚生子女方面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建议以求通过具体的法律措施对非婚生子女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19.
沸沸扬扬的高峰私生子案在法院终于有了一审结果。2004年12月16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王圣元(高峰与王纳文之子)与被告高峰抚养费纠纷一案,判决被告高峰于2004年9月起每月给付原告王圣元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至原告王圣元十八周岁止。高峰的私生子案似乎使人们突然发现,在我们熟知的生活中有着许多同样遭遇的孩子,他们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就注定要生活在残缺家庭中。他们的童年,也许是在一次次追讨抚养费、被父母像踢皮球一样频繁地变更抚养权之中度过……因为父母的原因,他们无辜地来到这个世界,却注定无法享受到正常健全家庭…  相似文献   

20.
《法学》1986,(2)
某甲失踪多年,生死不明,其配偶要求另婚,应如何办理法律手续?一种是依照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宣告某甲死亡,如是,其婚姻关系自然消失。另一种是缺席判决离婚。前一种办法,如某甲生还,就会发生保护前一婚姻还是后一婚姻问题,于是不少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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