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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保险法》修订案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这一条款不仅能够规范保险人行为,保护投保方利益,更能重塑保险行业的诚信形象,改善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本文分析了新《保险法》引入的不可抗辩条款存在的问题,认为该不可抗辩条款置于一般保险合同部分,且没有规定适用例外情形,可能会给保险从业人员带来困惑,并引发一些保险赔案纠纷,文章最后提出以出台司法解释的方式完善不可抗辩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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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保险消费者因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而败诉的比例居高不下,保险消费"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观念也愈发高涨,逐渐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本文从消费者角度入手,从如实告知义务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后果方面简要陈述,分析了保险法中的如实告知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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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1年4月3日,某保险支公司与某茶厂签订了财产保险合同,某茶厂以其财产帐面价值向某保险支公司投保,某保险支公司对某茶厂投保的财产承担保险责任。该财产保险合同引用1996年7月1日《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保险责任的期限为2001年4月4日零时起至2002年4月3日24时止。2001年4月4日,某茶厂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了保险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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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争议条款制度约束保险公司撤销保险合同或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权利,强化了保险消费者的保险合同期待权。该制度是否豁免投保欺诈是其适用中最大的争议,本文重点围绕美国立法例,论述不可争议条款豁免投保欺诈的表现形式、制度缘起、正当性依据及其质疑,探究该制度全貌,以期为完善我国《保险法》中的不可争议条款制度提供理性思考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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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财富日益增多,投资理财观念也随之增强。以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资连结险为代表的投资理财型保险,因兼具投资和保险的功能,逐渐受到人们的青睐;股市的下跌更让人们认识到此类保险产品收益相对稳定的优势,因此,投保此类险种的人迅速增多。然而,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多数投保人对该类保险产品并不十分了解,在投保时存在认识误区,或者轻信保险业务员的承诺,或者存在侥幸心理不如实告知健康状况,致使纠纷频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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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通过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业务来购买汽车,但银行为了降低自身的风险,往往要求消费者将所购车辆作为抵押物或提供保证人,同时还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证保险。然而,由于我国《保险法》及相关的保险法律规范对"保证保险"未作规定,导致实践中产生大量纠纷,而法院在审理时由于没有相应的依据,因此案件的判决结果往往大相径庭。本文主要是分析按揭贷款购车履约保证保险中存在的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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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车辆在转让后未办理保险批改手续,只要保险车辆在转让前后危险程度未显著增加,一般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公司仍应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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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如实告知义务,那么被保险人可能会通过第三人代为投保,以避免原本的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人以及保险业的发展经营不利;如果要求被保险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被保险人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符合合同法上的相对性原则.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本文将就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做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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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5年2月24日,原告张某通过被告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姚某投保了被告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8万元,保险期限自2005年2月24日至2006年2月24日,投保人及被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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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合同是律师的一项基本工作,也是律师的基本功之一。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颁布、跨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中国加入 WTO日期的临近,中国的合同文本进入了一个注重当事人意志、向国际接轨、强调合同严密性的新时期。其最直接的表现将是合同从寥寥数语逐步演变成“长篇大论”。 由于商品经济的发达程度不同及传统习惯的原因,国内的合同文本一向相对简单,由此而引发的由于合同条款不严密而导致的纠纷层出不穷。而对英美法系国家来说,由于数百年商品经济的不断推动,及律师执业经验和回避风险经验的不断积累,复杂、严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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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重复投保以及法院处理此类案件中出现的"同案不同判"现象,折射出我国交强险的保障不足及对交强险立法定位的认识分歧,实务中采取解除起期在后交强险合同的裁判方法欠缺保险法的法理依据;重复投保的成因主要在于交强险的封顶式保障模式及事故分项责任限额模式不能为被保险人和受害人提供相对充分的保险保障;而现有保障模式的形成则又受制于交强险的"不盈不亏"费率模式及为商业三责险的运营预留必要盈利空间的立法定位。解决重复投保问题的长远出路在于将商业三责险与强制三责险合二为一,在此基础上取消对三责险的封顶限制,同时改"不盈不亏"的费率模式为"适度盈利"的费率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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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迅猛发展,保险纠纷案件的数量也急剧增加。在这些案件中,由于如实告知义务而引发的纠纷占据相当大的比例。我国《保险法》第17条虽然规定了告知义务的基本框架。但是,在告知义务的主体、告知时间、告知事项范围以及违反告知义务的构成要件等方面还存在缺陷。本文通过参考其他国家的立法和实践,对我国保险法中告知义务制度提出了相关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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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拒赔引纠纷
2005年12月31日,某石化公司负责人米某向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为本单位的仝某投保了两份保险,约定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责任的一般意外伤害包含身故保险金的给付和医疗保险金的给付;每份保险合同的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为10万元;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保险单由保险代理人黄某代为填写,在保险单客户声明一栏中,投保人米某、被保险人仝某均签字确认。米某向某保险公司支付了保险费,某保险公司出具了保险费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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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诚信原则是我国保险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但从现状看,被保险人不尽如实告知义务或骗赔,很多保险公司存在投保容易理赔难现象,矛盾主要在于如何认定投保人是否履行最大诚信原则要求的如实告知义务?本文以一起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最大诚信原则为由解除合同,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的案例为视角,试探讨最大诚信原则中对投保人的义务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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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与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相对应,是立法分别赋予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的主要义务,不仅是法律规制的重点,也是保险纠纷中诉讼当事人攻防的"主要武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虽将细化如实告知义务的具体适用标准作为其核心内容,但司法实践就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履行期限、告知范围、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及法定解除权与撤销权的竞合等问题仍存在争议。本文以"司法解释二"之规范为核心,依据保险法学说、各国保险立法例及我国司法实务的裁判规则对前述问题进行解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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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工学交替这种实践性学习造成的实习伤害事故时有发生,由于现有法制不健全,受伤害学生的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障。“统保示范项Ig”是根据职业教育特点为保障学生实习安全量身定做的项目,不是单纯的商业保险,而是具有“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的公益性保险产品。它对保险责任范围、投保主体和保障对象、投保方式、统保费率和保险机构做了统一规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