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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一个社会当中,运用多种多样的纠纷解决方式以达到各种解决方式能够发挥他们各自特定的功能,以及运用他们自己的运作方式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协调并且共同存在,所结成的一种互补的、满足于社会主体的多元化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调整系统。多元化解决体系是相对于单一化解决体系而言的,其最大的意义在就在于避免把纠纷的解决方法单纯寄予某一种程序,如诉讼,从而导致将其绝对化;以适应人类多元化的社会价值和多元化的手段为基本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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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纠纷解决方式与民事纠纷的适应性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民事纠纷纷繁复杂 ,纠纷的性质不同、类型不同 ,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也应当有别 ,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一套合理的解决不同类型纠纷的体系 ,以维系社会的稳定。同时 ,如何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 ,创造解决纠纷的非诉讼方式 ,也是司法改革的一个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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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纠纷数量快速增长,其中由于微小权利受到侵害而需要救济的情形频繁,法院的民事审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试点的成功经验证明,小额诉讼程序是成功解决小额诉讼纠纷,实现司法公平,兼顾司法效率的重要途径,也是司法制度完善不可或缺的部分。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案颁布,其中规定小额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体现了对小额案件的特殊关注。由于相关规定尚未作出,所以目前的小额诉讼程序尚不完善,运行也难以做到效率与公平兼顾。本文在阐述我国司法现状的同时,对我国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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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的中国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普遍存在,而引发了大量的证券民事赔偿纠纷。文章从非讼解决机制与诉讼解决机制出发,探讨了证券民事纠纷的和解、调解、仲裁与诉讼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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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来,我国不断致力于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以法院解决纠纷为主的诉讼体系,在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诉讼到法院的各类纠纷数量的激增,导致法院的负担过重,积案居高不下;案件数量的剧增,必然导致审判人员不能对每一案“精雕细琢”,导致办案质量下降。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司法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解决案件数量激增与司法效率的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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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的多样性与复杂性,要求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源于人之主体性要求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各种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中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作为成长中的法治国家,在法治信仰、司法权威没有普遍确立的今天,构建“合意”优先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以满足国民对公正司法日益增长的需求是当前较为现实可行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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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指出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入,中央与地方权力博弈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不断加剧,而目前中国并没有一个明确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争端目前主要还是局限在行政手段和立法领域,我们亟待建立起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司法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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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迅猛发展和村民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的今天,受市场经济和中国传统文化双重矛盾影响的转化型农村民事纠纷问题日益突出。在和解和调解占主导地位的纠纷解决机制下,本文在分析农民纠纷解决方式选择原因的基础上,从国家、社会、个人三方面,力图构建一个以法治为主导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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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司法成本太高,司法程序繁琐是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后不愿走司法诉讼之路的重要原因。即使走上诉讼之路.诉讼过程中遇到的重重困难.也让农民工苦不堪言。为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思想,在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司法制度也应作相应变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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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民事纠纷解决方式并不单一,多种多样,已经建立起了包括调解、仲裁等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以及行政裁决、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但是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相互之间未形成一个有机协调和良性对接的有机体系。简而言之,当前的问题不是要创造更多的纠纷解决方式,而在于有效整合各类纠纷解决机制。因此,当务之急便是建立一个协调、互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必要的立法或者制度建设对各种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整和衔接,以更好地发挥各自的功能和整体效益,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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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程序与经济法司法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法司法化是形式司法与实质司法的统一,两者分别由诉讼程序与非诉程序进行保障。经济法中诉讼程序与非诉程序在结构组合上的非均衡性与动态性决定了两者在经济法司法化中的地位与功能不同。现阶段,应当看到诉讼程序功能的有限性,而非诉程序对经济法司法化则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由经济法的特殊性决定,特别诉讼制度的建立并不是经济法司法化的主要途径,经济法司法化最终依赖于诉讼程序与非诉程序的共同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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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一次性解决回应了“诉讼爆炸”且“案多人少”的社会现实,因此一经提出就得到了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积极响应.遗憾的是,其限度并不明晰,相关司法实践出现任意适用倾向,并可能在结果上变动甚至架空《民法典》中的实体法律规范.纠纷一次性解决最先在新旧诉讼标的论争中被提出,随后逐渐从法律意义扩展到生活意涵.相关司法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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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农村的民事司法现状为切入点,通过对农村司法现象进行理性分析、总结,深入探析研究农村地区产生司法困境的原因,并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立场出发,提出了有效解决农村民事纠纷的司法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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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近代以来,中国传统乡土社会逐渐变形,社会主体在价值观念和文化传统以及利益冲突上呈现出多元性的特点,社会结构变迁对农村纠纷的形成与解决起着重要影响.本文从社会结构的视角出发,着眼于农村社会结构变迁与纠纷解决方式选择的内在逻辑,从农村内生性社会规范入手,探讨农村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的完善路径,促进村落共同体的重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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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解决中合意形成机制的检讨与反思——以当事人视角下的合意为中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民事纠纷解决的合意形成机制中,存在着某些相互矛盾的现象,造成合意的方法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理想与现实相互脱节的情形。对此,与其在理论上各执一词,不如从当事人的角度观察,可能会得出更加符合实际的结论。其中,自愿与强制是一对客观存在的矛盾体,它们既互相排斥,又彼此依存;合意动机的不同,会影响当事人对于合意的态度和合意的效果;事实与责任在客观上构成了合意的形成基础;而在合意与决定之间始终存在着不可逾越的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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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判权或司法的功能定位,向来众说纷纭,存在着"纠纷解决说"、"规则之治说"、"程序保障说"以及兼收并蓄的"多元论"等多种主张.[1]尽管如此,当前的研究,绝大多数或是偏重从规范的角度展开论述,或是仅停留于对司法实践和个案的经验描述,而缺乏宏观、整体的实证探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