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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省人大代表被绑架,公安机关在宾馆201房间设立了临时指挥部指挥破案。而此时绑架组织者一副镇长竟用该宾馆302房间指挥绑架,于是,双方展开了一场——  相似文献   

2.
一、案情简介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与杨大亮、杨小永兄弟有隙,遂于1999年3月16日指使和参与绑架杨小永,索要现金30万元。后在杨小永书面承诺付6万元的情况下,杨小永被解救。之后,杨小永未履行承诺,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便扬言绑架杨大亮的儿子。此事恰被刘某耳闻,刘某将消息告诉杨大亮,经协商,由杨氏兄弟出资3万元,交刘某及其朋友李某去摆平绑架一事。为此,刘、李写下保证书:若绑架一事再发生,愿负法律责任。事后,刘、李二人携3万元现金,请胡某等前次参与绑架人员在饭店吃饭,由于参与绑架人员意见不一,刘、李与胡某…  相似文献   

3.
在被绑架人将自己与他人调换以后,从而因绑架人的杀人行为导致他人死亡。这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本文将从犯罪构成的角度分析,将几种讨论的观点做统一分析,得出相对正确的结论。  相似文献   

4.
本文案例启示:绑架行为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的,只能作为绑架罪的加重情节。但不是所有绑架犯罪中的杀人行为都不能另外定罪,并非在绑架中伴随实施的抢劫行为都将被绑架罪所吸收,存在两罪之间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  相似文献   

5.
陕西商洛犯罪嫌疑人张某在网络上发帖,寻人合伙作案去绑架有钱人。荒唐的帖子竟引来两位冒险者加盟入伙。于是,三名来自三个省市的QQ好友开始了绑架发财梦。然而,等待他们的是一张天罗地网。  相似文献   

6.
绑架罪的既遂以绑架行为实际控制人质,将人质置于行为人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因此,根据我国中止犯的一般理论,行为人绑架犯罪既遂以后又释放人质的不能构成中止犯,属于犯罪既遂后的悔罪表现。为了保障人质的生命、身体安全,鼓励犯罪人及时放弃犯罪,防止社会危害性扩大,对于绑架犯罪既遂后释放人质的情形,国外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刑法已经将其作为特殊中止犯加以规定。从刑事政策及中止犯的立法宗旨考虑,我国刑法也有必要将绑架犯罪既遂后释放人质的情形增设为特殊中止犯。  相似文献   

7.
2011年年初,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燕有期徒刑3年。其情夫童定业因为涉嫌绑架,案情重大,法院决定另案审理。至此,这起在海口市引发舆论风暴的保姆包养情夫并与情夫合谋绑架雇主孩子的案件告一段落。但是,此案引发的人性思考却难以画上句号。  相似文献   

8.
聂玮 《法制与社会》2010,(12):287-288
绑架犯罪是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犯罪分子不仅损害受害人的权益,而且破坏社会秩序、影响国家稳定j本文通过分析绑架犯罪被害人的共同特征,提出具体的被害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9.
绑架罪罪数认定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从司法实践来看 ,绑架罪罪数的认定主要存在于两种情形 :一是行为人实施绑架过程中又实施其他犯罪行为 ;二是行为人实施组织罪行为的过程中实施了绑架行为。在此 ,拟就下列几种情形的罪数认定加以分析。一、绑架过程中又劫走财物的定性关于绑架过程中劫财行为的定性 ,学界存在不同的意见 :有人认为 ,对于行为人在控制被绑架人后实施抢劫行为的 ,只定绑架罪。理由是 ,行为人在犯罪之前仅具有绑架勒赎的故意 ,在绑架被害人即控制被害人的人身之后 ,发现被害人身上带有财物而将其劫走。① 有人认为 ,对于行为人在控制被绑架人后实施抢劫行为的 …  相似文献   

10.
噩运新娘     
两名利益熏心的恶徒,光天化日之下策划绑架杀人,事后敲诈受害者丈夫20万。奎屯市公安局出动精锐民警用12小时将这起“9·19”绑架杀人案告破,两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相似文献   

11.
绑架罪中“杀害被绑架人”新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绑架人质阶段,绑架罪的暴力方法不可能表现为"杀害被绑架人";在控制人质阶段,"杀害被绑架人"的认定不受行为人是否勒索到财物或其他不法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影响。"杀害被绑架人"的犯罪形态属于包容加重犯。"杀害被绑架人"是针对故意杀死被绑架人(故意杀人既遂)而言的;在控制人质阶段,针对被绑架人实施杀人行为而被绑架人未死亡的情形属于绑架罪包容加重犯的未完成形态,对该种情形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第1款"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规定,并结合未完成形态犯罪的一般处罚原则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就上述规定的内容来看,只有“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才能对作案人处以死刑,而实施多次绑架作案,却没有造成被绑架人死亡后果的,最高只能处以无期徒刑。对于多次实施绑架作案的犯罪分子不能处以极刑,是我国刑法对绑架罪规定  相似文献   

13.
绑架勒索罪若干问题研究刘培哲绑架勒索罪,在旧社会俗称“绑票”,古代律法规定为“执持人质罪”。新中国成立后,绑架勒索的犯罪行为在大陆基本绝迹,因此,我国刑法对此未作专门规定。如有此类案件发生,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抢劫罪论处。改革开放后,绑架勒取他人钱财的罪...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道德绑架事件频繁出现,且每每发生都会引起广泛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道德绑架主要是以道德为筹码来胁迫他人从事违背本人主观意愿的行为。从其产生根源来看,道德绑架与道德相伴而生,并非近年来新生事物。只是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道德绑架的施众与受众在新媒体的催化下都呈现出新的特征;加之新媒介特殊的传播方式使得道德绑架事件愈演愈烈,不仅侵犯当事人权利更会弱化道德的社会调节作用。应对新媒体时代的道德绑架,既要加强社会道德教育提升公民道德修养,也应加强新媒体平台的管理规制,减少道德绑架发生的可能。  相似文献   

15.
绑架犯罪的现状及侦防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绑架犯罪,历来被黑社会组织作为发财暴富的手段和捷径。建国以来,此类犯罪一度在中国大陆销声匿迹,所以1979年《刑法》并未规定绑架犯罪。70年代末,绑架犯罪在大陆再度沉渣泛起,80年代进一步蔓延,90年代达到疯狂程度,一些省份的绑架案件成倍增长。绑架犯罪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纯粹勒索赎金的绑架勒索犯罪;二是以索债为目的的非法拘禁;三是报复性绑架犯罪,这类绑架犯罪,有的是“黑吃黑”;有的则是由于其他矛盾激化所导致;还有的先诱使选中的侵害目标进行违法或犯罪活动,然后实施绑架。这些案件,虽然犯罪性质不  相似文献   

16.
张昌荣 《政法学刊》2001,18(1):69-71
绑架案件近五年来在闽东南沿海地区大量频繁地发生,成为世纪末对闽东南沿海地区社会治安危害最为严重的罪种之一.九十年代中期,绑架犯罪活动呈爆炸式地在闽东南沿海地区蔓延,案件增幅之快出乎有关部门意料.与此同时,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也急剧上各,吸毒人数大量增加,民间债务纠纷矛盾加剧,这些都成为绑架犯罪活动的推波助澜的因素.绑架案件的大量出现,严重威胁闽东南沿海地区社会治安和投资环境.1998年以来,绑架犯罪活动得到控制.但2000年以来,部分沿海地区偷越国(边)境活动又大幅反弹,第二次偷越国(边)境高峰正在形成,跨国绑架活动可能再次升温.由于绑架案件尤其是跨国绑架案的受害人报案率低,实际绑架犯罪情况可能更为严重,因此,我国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国家之间,应加强合作,采取有力措施,预防绑架犯罪活动的进一步蔓延.  相似文献   

17.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从绑架罪的罪状设置和法定刑配置来看,只有绑架过程中致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才能判处死刑。那么, 这是否意味着将“绑架过程中以  相似文献   

18.
绑架罪中“杀害被绑架人”研究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刑法将绑架犯“杀害被绑架人”的犯罪学类型规定为刑法上的犯罪类型(绑架杀人),并无不当之处;对于结合犯应当作符合我国刑事立法的解释,绑架杀人属于结合犯;对于绑架杀人未遂的,应当适用刑法第239条“杀害被绑架人,处死刑”的规定,同时适用刑法关于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天津市各级公安机关全力以赴侦破绑架犯罪案件,2002至2006年连续5年绑架犯罪案件破案率为100%,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绑架犯罪活动,为维护一方平安做出了贡献。五年来天津市绑架案件的基本情况天津市绑架案件发案呈逐年上升趋势,2002至2006年共发生绑架案件154起,破获154起(见图1)。图1天津市2002—2006年绑架案件发破案情况对比发案区域和地点情况二区三县的绑架案件发案率最高,其次为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塘沽区发生绑架案件最多,5年间共发案17起;城镇地区发案多于农村地区,且街巷的发案率最高,占发案总数的33.1%,其次为公路、居民小区和出租屋(见图2)。  相似文献   

20.
关于绑架罪的几个问题 --兼与肖中华同志商榷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孟庆华 《法学论坛》2000,15(1):70-74
肖中华同志有关绑架罪的几个观点值得商榷.绑架罪在客观要件方面,不应是复合行为,而应为单一行为;在主体要件方面,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绑架罪,即使是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也不应负刑事责任,不能定绑架罪,也不能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不应实行数罪并罚,而应按绑架罪一罪处罚,杀害被绑架人只是绑架罪的一个量刑情节,这属于法律规定的异种数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的特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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