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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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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我国乡村治理的历史变迁、未来趋势及内在约束看,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转型就是以农业、农村、农民为逻辑起点,以农民、基层政权、国家为关键治理主体,以效率、平等、稳定为基本治理目标,将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增强治理成效的过程。要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就要适应新形势新挑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创新,特别是要在城乡一体化和协同治理原则下,破解阻碍我国乡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难题。  相似文献   

2.
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下,根据乡村社会现实探索不同的乡村治理模式,实现在党的领导下,政府、社会、村民共同参与的乡村治理机制。宁夏J县根据所辖乡村社会现实,创建积分制乡村治理模式,主要围绕乡村振兴的“五个方面”,建设“两项载体”,成立“两支队伍”,实现“三个效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下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机制。J县积分制乡村治理模式的实施增强了村民的主体意识,培育了村民的公共精神,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新路径,但同时也存在主体责任、运行机制、保障机制落实不到位等现实问题。因些应通过强化村级党组织的领导、积分细则制度的完善、村民公共精神的培育等策略,推动积分制乡村治理模式效能的有效发挥。  相似文献   

3.
《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发挥好农民的主体地位,加强村民自治则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随着乡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村民自治过程中普遍存在村民对村庄事务关注度较低、自治主体结构失衡、自治能力较弱等问题。通过壮大集体经济,提高村民关注度;建立体制机制,积极吸纳人才;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自治水平;完善村规民约,提升治理效果来优化村民自治路径,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吸引村民积极参与乡村社会治理,落实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助推实现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4.
在国家政权建设的作用之下,传统乡村权威趋于衰弱;村民自治制度的失效使得新时期的行政权威在乡村社会内部稍显不足;城市化市场化的推动又加速了村庄内部人才流失。在这三重压力之下,乡村治理主体有空心化的趋势。万载县通过引入驻村社工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方式向我们展示了以外部输入型精英为切入点,以此重构乡村治理主体的可能路径。  相似文献   

5.
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备受关注的研究课题,需要理清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理论及不同的关系模式。在此基础上,梳理国家权力与乡村社会之间的关系变迁是构建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历史和经验前提。明确上述理论与历史变迁,通过村民自治、德治与法治的结合,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6.
随着村民自治的推行 ,国家行政权力从农村基层政权的撤出 ,村级治理模式发生了深刻的变迁。这种治理模式的变迁必然影响着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构建。构建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必须在明确政府职能、加强村委会建设以及培育成熟理性的社会主体三个方面加以努力。村民自治应以价值理性主义、法制主义及充分自治为自身的发展取向。  相似文献   

7.
村民自治是透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视角,研究分析国家力量和各种社会力量在村民自治中的博弈,区分基层政府与村委会在村民自治中所应扮演的角色,可以为当下的国家政权建设与村庄治理提供理论上的支持.本文以权力分析为线索,深刻探讨了村民自治下的乡村关系,指出制度设计上与现实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如何构建好农村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相似文献   

8.
随着村民自治的推行,国家行政权力从农村基层政权的撤出,村级治理模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种治理模式的变迁必然影响着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构建。随着村民自治的进一步深入,构建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必须在明确政府职能、加强村委会建设以及培育成熟理性的社会主体三个方面加以努力。在社会充分发育、国家与社会日趋良性互动为背景的村民自治,其发展也应以价值理性主义、法制主义及充分自治为取向。  相似文献   

9.
在传统中国社会,乡绅处于国家与基层社会广大民众之间,是国家与基层社会关系的“调节器”。乡绅治理作为传统中国社会的一种治理方式,在促进基层自治、发展公益事业、繁荣乡村文化、凝聚乡村力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外力的输入必须有内生动力的衔接。新乡贤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主治理模式。因此,要发挥新乡贤能动作用,提升新乡贤自治能力,增强新乡贤德治示范,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  相似文献   

10.
大国治理的关键在于基层和农村。从集中管理到多元共治构成我国乡村治理格局的演变轨迹,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民成为乡村治理格局的博弈主体。随着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乡村社会出现了新的治理危机:乡镇政府在治理过程中选择"策略主义"的逻辑;乡村自治组织存在"权力上移、事务下移"的行政化倾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治理的趋利性导向;乡村治理资源分配秩序的错位等。突破这些困境的思路在于系统整合现有乡村资源,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将自治法治德治紧密相结合,构建乡村"三治合一"的新型治理格局。  相似文献   

11.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马边彝族自治县福来村在推动基层治理中,通过党建引领促发展、产业发展促增收、人才振兴强保障、“三治融合”促和谐,积极探索乡村治理发展模式。但纵观各地乡村基层治理实践还存在农村后备人才力量不足、村民自治“行政化”突出、依法治理水平亟待提升、发展内生动力仍然不足等问题。以福来村为切口可知,要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充分调动村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要以党建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以法治力量赋能基层治理,以人才支撑提供不竭动力,以规范权责优化服务职能,以乡村自治厚植文明乡风。  相似文献   

12.
正式权力在乡村社会的非正式运作在基层治理中有很强的存在感,其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正式规则模糊地带无法消除,另一方面在于乡土社会治理传统的强烈惯性。本研究基于贵州省D村的实地调研素材,通过对当地低保政策实践逻辑的变迁进行梳理发现,在国家行政力量渗透到乡村社会后,在国家规则化方向上形塑了乡村治理,有效实现了从民间自发治理到国家自觉治理的转变。但同时还需注意的是,虽然行政嵌入增强了乡村治理的自觉性,但在实践过程中很容易造成村干部悬浮于乡村社会之上无法精准对接村民生活生产实际的状况,因此处理好行政嵌入与村庄自治的关系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3.
乡村治理体制与基层社会的匹配程度深刻影响着基层治理效能。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制经历了从管区制到社区制的历史变迁,每一种乡村治理体制都是国家与社会基于不同时代的发展要求对乡村治理具体实践的创新与发展。在现代国家治理的新阶段,“社区制”乡村治理体制承担着提供公共服务、激活自治活力、便于有效管理的价值功能。但在现实中乡村社会治理条件不一、治理任务复杂多样,统一的、固定化的乡村治理体制很难承载所有的治理事务。乡村治理体制的设置,必须考虑该体制需要承载的功能、社会发展阶段及社会基础条件的差异性等复杂因素。在新时代乡村治理体制的实践创新中,“过渡型片区”体制成为治理有效的重要形式。相较于原有的乡村治理体制,其在主体构成、权力配置、运行机制、价值功能等方面具有新的特点,能够满足当下乡村治理的基本要求,助力治理有效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在村委会直选和村民自治的政策背景下,乡镇对村庄既有控驭的现实必要,又受到来自村民自治制度的掣制和村庄的民主压力。对山东省x镇的调查发现,乡镇政府一方面借助包村干部制度和村级财务“双代管”制度两项正式的行政制度介入和控制村庄,另一方面努力通过非正式的庇护主义制度对村干部实施隐性的约束。这种乡镇对村庄的“行政-庇护”型控驭方式,一定程度上修复了村委会直选和村民自治造成的所谓乡村“管理脱节”,同时也缓解了乡村关系“行政化”与村民自治之间的制度冲突和逻辑张力。  相似文献   

15.
在工业化、市场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的社会大变革时代,原有的基于农业和农民的乡村治理机制已无法适应变迁中的基层社会,探索一种能够有效适应乡村社会变迁的治理机制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得以实施的重要政治条件。以自治重心下移为核心特征的乡村治理机制变革是适应乡村变迁诉求的有益探索,彰显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契合以人民为中心的科学发展理念,也是对共和主义以人民的自治能力和获得感提升为圭臬的核心理念的重要实践,开辟了村民参与和社会自治的新空间。  相似文献   

16.
网格化治理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技术手段。“网格单元—网格员—网格长”这一套技术治理体系在进入乡村社会时,冲击了“村民群众—小组长—村干部”这一套既有的自治体系。合并小组与重新划定网格单元激化了小组间既有矛盾,破坏了村级自治的社会基础。从小组长中选拔网格员破坏了内生性力量的治理秩序,弱化了村级自治的中间力量。村干部担任网格长以应对上级考核,挤占了村级自治的主体资源,最终产生技术治理弱化乡村自治的后果。网格治理技术体系在下沉至村庄时要充分嵌入乡村自治体系,通过网格单元嵌入自治单元、网格队伍吸纳中间结构、降低村级网格考核压力,让技术治理为乡村自治增权赋能,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相似文献   

17.
在当前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向乡村延伸的背景下,村级治理行政化改革对村民自治体系产生了深刻影响。这既打破了税费改革之前行政与自治的均衡关系,又开始出现行政吸纳自治的趋势,表现为行政代替自治以及摒弃和忽略自治,从而增加了村级治理的负担。而在行政与自治相互结合且实现均衡的情况下,基层社会可以实现最优化治理。提升国家治理能力,重塑国家与村庄社会均衡秩序,成为"权利—义务"互构国家认同观之外的第二种维系国家—村庄的治理范式。关键在于治理主体的两极,即以行政化力量为代表的国家治理和以村民自治为代表的村庄与农民自主治理应达成一种均衡。  相似文献   

18.
社会变迁对农村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科学合理的治理工具可以为提高乡村治理能力提供支持。在治理现代化背景下,需要推动村规民约在法治、自治、德治等具体领域的功能演化,以此复兴、重塑和优化村规民约,推动传统村规民约在当代社会的时代性转变和创新性发展。作为一种族群性文化象征符号的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具有多重功能,如增强社会资本、促进社区自治、传播价值观念等。村规民约通过强化耦合式演进机制、内源性塑造机制和均衡性治理机制,能有效推进“三治融合”治理体系制度化实践、推动“三农”政策在基层自主落实、促进国家治理与村民自治动态协调。为了提高村规民约助推乡村治理的效能,应从整体规划、功能拓展和机制调试方面,完善村规民约制度顶层设计,构建发展型村规民约体系,以赋权推动多元参与格局的构建。  相似文献   

19.
包村干部处在连结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乡村政策执行"节点"上,他们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掌握的行动资源、运用的政策工具以及取得的治理绩效,为揭示乡村场域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及其约束下的基层政策执行逻辑提供了一种微观视角。在乡土社会中,通过包村干部的衔接,政策的执行体现出国家权力主控逻辑与乡土社会自主逻辑的非均衡耦合。故此,合理重塑包村干部的角色功能,对于改善乡村政策执行与推进村治现代化,有着积极助益。  相似文献   

20.
推进村级党组织领导法治化是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在乡村治理中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途径,对于坚持和加强村级党组织领导,保证村民自治的有效运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村民自治背景下推进村级党组织领导法治化需要着力解决以下关键问题:完善村级民主决策的法律机制,通过合法途径将村级党组织的意志上升为村庄的公共意志;全面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为坚持党对村民自治的领导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和支持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职权的体制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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