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12 毫秒
1.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加大了对安全责事故责任人的刑事处罚力度,扩大了安全责任事故罪的主体范围,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成为更多安全责任事故罪的主体,从而致了渎职犯罪与安全责任事故犯罪竞合问题的增多。本文试对渎职犯罪与安全责任事故犯罪竞合问题进行分析,从而为司法实中的渎职犯罪与安全责任事故犯罪竞合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消防责任事故罪作为一个多发性犯罪,易与相邻其他类型事故犯罪发生竞合,成为司法实践中一个常见的争议问题.而目前学界对此问题缺乏深入系统探讨。下面笔者就该罪与日常安全事故犯罪、其他业务安全事故犯罪和基于公务的安全事故犯罪竞合情况进行逐一探究,期颐对此类问题的统一处理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安全生产领域里最常见的犯罪之一。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的出台,修改和完善了刑法有关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但是我国目前立法仍存在着犯罪主体单一、刑种设置过于简单等问题。从完善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角度出发,应考虑增设单位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在刑种设置上增加罚金刑和资格刑,并有条件地引入过失危险犯。  相似文献   

4.
由于在立法上存在前后矛盾和刑法理论界各执一词,导致徇私舞弊型渎职犯罪的罪数认定有作一罪论处的,也有作数罪并罚的混乱局面,严重影响了渎职犯罪的查处工作。本文认为徇私舞弊型渎职犯罪中行为人渎职而同时又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是实施了二个犯罪行为,构成实质的二罪,且二罪间不存在法条竞合或想象竞合的关系,同时牵连犯也不能全面评价该类犯罪。对徇私舞弊型渎职犯罪应实行数罪并罚,这是符合罪数理论的主张和刑法的基本规定,也是我国当前打击腐败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5.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疑难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修正案(六)》在第四条增设了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进一步扩大了刑法的调控范围。由于该规定出台不久,该罪的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与职务犯罪竞合时的司法认定以及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等上游犯罪之间的罪数界定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疑难问题。  相似文献   

6.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责任事故类犯罪的一种 ,司法实践中认定该罪有较大难度。本文着重分析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含义、该罪的犯罪主体及刑事责任承担主体的认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含义及犯罪结果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随着社会生产、管理活动日趋复杂化,业务过失犯罪的发生频度越来越高,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其中尤以责任事故类犯罪为甚。在我国刑法分则第二章中,集中规定了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一系列责任事故犯罪类型。此类犯罪是以负有特定监督管理职责的人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安全注意义务和防范职责导致特定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类犯罪通常具有一旦发生,波及面广,造成的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涉及环节和责任人多,责任认定过程复杂等特点犯罪发生后,责任人投案方式及供述情况,与故意犯罪和普通过失犯罪的情形相比,存在较大差别,由此导致在自首认定上容易产生争议,亟待规范。本文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为例,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8.
伍昭 《法制与社会》2010,(24):72-74
《刑法修正案(七)》第8条新增设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该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对象是未成年人。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本罪在与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拐骗儿童罪、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罪等发生竞合或关联时的处理,同时还应注意正确处理本罪实施过程中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相似文献   

9.
浅析环境监管失职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一种严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本文对该罪的构成要件,其与一般监管失职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0.
孙佩生在《法制日报》1988年3月25日撰文认为,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有如下区别:①犯罪的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主体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工人。这里所讲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工人只限于直接从事生产,科学技术和生产指挥人员;玩忽职守  相似文献   

11.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一种常见的挪用型财产犯罪,但因立法的疏漏,导致本罪存在犯罪主体不明确、犯罪对象狭窄、刑罚设置不合理、犯罪分类欠妥当等立法缺陷,使得对将专项国有资金挪作他用的行为无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有效惩治挪用特定款物的犯罪行为,应当从立法上对挪用特定款物罪予以完善,承认单位可以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扩大本罪的犯罪对象,在本罪的法定刑中增设财产刑,将本罪归属于渎职犯罪。  相似文献   

12.
准确认定犯罪主体,是追究犯罪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基础。对渎职犯罪的犯罪主体的认定,目前在刑法理论和实践上均存有许多的争议。本文借助于犯罪构成要件层次结构理论,从循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体认定谈起,在微观结构上对该罪主体资格内在的逻辑构成要素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其内在的逻辑构成要素可分为身份要素、事实要素和权力要素三个方面事实特征的观点。文章最后指出了渎职犯罪主体内在的逻辑构成要素的共性所在。  相似文献   

13.
本文结合北京市大兴区的实际情况,并从法律文本出发探讨了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内涵,明确了该罪的犯罪主体、客体以及犯罪的客观方面。进而理清了该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以利于在实践中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该罪。  相似文献   

14.
刘程 《法制与社会》2011,(33):173-174
提要本文指出我国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规定为一切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而《安全生产法》却只将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作为监管对象,此规定不仅使得包工队等非单位生产作业处于脱管状态,社会管理出现缺失,且由于法律之间的不协调而产生了诸多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15.
周瑾 《法制与社会》2014,(8):73+75-73,75
直接参与或直接指挥生产、作业的人员属于过失罪中的特殊主体,其过失致人死亡侵害的客体是生产、作业安全,应根据法条竞合的特殊法优先原则处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而非依吸收原则适用过失致人死亡罪。  相似文献   

16.
滥用职权罪是渎职犯罪中的一个独立罪名,与其它滥用职权性质的犯罪在构成要件方面有着本质的不同,笔者结合部分案例就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本文作者从客观要件、主体,罪过形式和法定刑四个方面对重大责任事故罪进行了论述。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要件,作者认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违章行为必须发生在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且该违章行为必须与生产活动本身密切相关,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的休息时间违反有关安全规章所引起的事故,应排除于重大责任事故罪之外;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作者指出,厂矿、企事业单位中的非生产性人员也具有职工身份,他们在某些时候也可能直接从事某种生产活动,因而他们也可以成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文章最后强调,在生产不断发展,重大责任事故不断增多且危害日益严重的今天,提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法定刑已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8.
正本文案例启示:渎职犯罪中如果犯罪结果达到普通法定罪起点而未达到特别法定罪起点的,仍应依特别法的规定,认定行为不构成犯罪。认定环境监管失职罪,需把握监管关系、行为人的结果预见义务、结果回避义务、因果关系及主观过失等方面。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案标准需综合事故影响的区域、死伤人数等判定,其与刑法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犯罪之间不是法条竞合,而是想象竞合关系。  相似文献   

19.
在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罪与非罪上,犯罪构成是我们应坚持的标准,而《刑法》第13条的“但书”也是一个基本法律依据。就非渎职型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而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有待立法增设的运输、储存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罪。因危险犯与数额犯的区别而在犯罪阶段形态问题上有区别。就渎职型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而言,食品监管滥用职权罪存在着犯罪的阶段形态,而食品监管玩忽职守罪则不存在犯罪的阶段形态。在非渎职型危害食品安全的共同犯罪中。如果犯罪主体是自然人与单位的共同主体,则主从犯的认定要实行“二次认定法”。而在渎职型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食品监管滥用职权罪可发生共犯问题,但食品监管玩忽职守罪的共犯问题尚未得到立法认可。非渎职型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既有竞合犯和牵连犯的罪数形态,也有数罪的罪数形态。至于食品监管渎职罪,其罪数形态问题因其与相关犯罪的关系而引起,而其共犯形态问题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  相似文献   

20.
陈烨 《北方法学》2016,10(2):53-63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例在罪名认定的问题上依然存在两点疑问:第一,在法规竞合的情形中,是否可以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第二,在食品安全犯罪领域如何区分法规竞合犯和想象竞合犯。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与当前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政策以及我国刑事立法的不科学性密切相关。严格地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应仅包括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涉及食品安全犯罪的多个罪名成立法规竞合时应当秉持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适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而成立想象竞合犯则必须是单一罪名无法全面评价客观犯罪行为的情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