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的授权立法,是指宪法享有立法权的立法主体通过授权法的形式,将自己的部分立法权限授予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来行使其权力的法律制度。它反映着法律的一般原则和精神。授权立法的产生具有较强的时代特色,它具有维持分权原则与政府职能扩张之间张力的一种平衡精神。我国授权立法的突出特点是:授权立法的主体不够明确,授权对象较为多样;无具体授权形式;授权权限较大。解决授权立法现状要明确授权立法基本原则,明确授权立法的范围和期限,加强对授权立法的监督。  相似文献   

2.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下,监察委员会监察信息公开不能直接沿用行政监察信息公开模式.从世界范围监察机关信息公开实践来看,可以分为议会信息公开模式和政府信息公开模式.我国监察委员会监察信息公开既有议会信息公开的特点,也有政府信息公开的特点,此外还具有党务信息公开和司法信息公开的特点.要形成监察委员会监察信息公开立法模式,必须充分借鉴各种信息公开立法经验,制定统一的监察委员会监察信息公开立法,对监察委员会各类监察信息分别规定公开要求,以实现信息公开立法的一般性和特殊性规律.  相似文献   

3.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力转隶,使得检察监督须调整和发展新的关注点:一方面,检察机关应如何明确自身的客观义务,探索立案、侦查、审判监督新的落脚点;另一方面,监、检关系究竟是彼此"监督"还是彼此"制约"或"配合",这几种关系有何异同,两者又该如何协调和发展。在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检察监督的方式缺乏刚性,监督力度不足,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衔接不畅等问题对检察监督提出新挑战。基于此,这些问题需要被重视,有关检察监督的立法需要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的关系需要被厘清,检察机关自身也需要统一的监督理念从而更好地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  相似文献   

4.
制定地方性法规,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行使好地方立法权,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性质所决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必须加强主体意识,并要体现在立法T作的全过程中。  相似文献   

5.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整合了原政府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人民检察院反贪和反渎职务犯罪侦查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的多项职能,实现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察全覆盖。这种新型而独特的制度确立了监察职能的复合性,其程序是从党纪检查—行政监督—犯罪调查的过渡。监察程序的过渡性规定,确立了监察机关依法行使监察职权时应当遵循一定的步骤,为了在实施效果上实现国家监察法的立法预期,应当对复合的程序予以适当分级,对不同等级的权力予以递进式转换,在程序的确保和督促前提下,合理、高效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做好国家监察工作。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掌握国家权力,行使国家立法权,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根据它的意志进行具体的管理或执法活动。授权立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宪法规定由其行使的立法权部分交由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超越。在授权立法已经客观存在且具有正当性的时代背景下。与其讨论是否存在立法不作为的问题,不如规制授权立法,使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框架内运行,以保证其实然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7.
在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为了增强监督的合力与实效,必须通过《监察法》的实施形成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等的贯通,形成中国特色权力监督与制约体制。监察机关是履行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行使国家监督权。《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其他国家机关必须予以协助与配合,从而建立了以监察监督为核心,其他监督相互贯通的衔接机制。审计监督具有反腐败职能,审计机关通过审计活动监督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国有企业及其公职人员是否遵守财政经济纪律,是否涉嫌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审计机关的反腐败职能与监察机关的反腐败职能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我国应当基于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性质、特征和职能,依照《监察法》的原则、精神和具体规定,构建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协助与配合关系,实现审计监督与监察监督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8.
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从现行法律和立法体制历史沿革分析,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是同一机关。基本法律与基本法律之外其他法律划分、法律适用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和行使解释权等法律规定不能解决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务会制定法律之间的冲突,两者制定法律冲突缺乏相应法律适用规则。通过个案解决和规则解决方法决定法律适用有利于法律统一,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  相似文献   

9.
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监察机关,独立行使调查权,负责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工作,监察机关调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自此,以刑事案件为载体,完成了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衔接、监察程序向司法程序的转化、监察权力与司法权力的配合。但是由于两阶段工作各有侧重,《监察法》与《刑诉法》两部法律立法考虑各有不同,实践中还需要不断磨合,其中刑事案件的主体证据在两个阶段转化的过程中,问题较为突出,且会长期存在于监检衔接工作中,这是每一个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审查人员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实施法律监督曾是五四宪法规定的首位检察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做出了部分恢复该项检察权的重大部署。监察体制改革后,国家在修改《行政诉讼法》中,将检察机关监督行政违法行为列入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2018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中增加了"人民检察院行使上述职权时,发现行政机关有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当督促其纠正。"国家司法体制改革与监察体制改革之间还有待进一步协调,需要从顶层设计层面,厘清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在监督行政违法中的角色关系与协作共治;明晰检察机关行政法律监督的价值、定位、原则与范围等,科学构建国家的法治监督体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相似文献   

11.
论立法变通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立法交通权是我国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最高权力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仅适用于本地方具体情况的灵活变通的规范性文件的权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立法交通权有两种类型:一是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变通权;另一就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变通权。但立法变通权的行使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形,尤其要遵守法律的限制性规定。并且立法变通权的行使还要受到特定国家机关的监督。  相似文献   

12.
医方特殊干预权与患方知情同意权因权利立法缺失造成的权利冲突,成为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我国关于医方特殊干预权和患方知情同意权规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特殊干预权的行使范围比较模糊,知情同意权的行使主体不明确,关于告知义务的规定存在弊端,现有法律内容冲突,层次不统一,适用主体不明确等方面。解决医患权利冲突,要建立专门性法律以完善立法规范体系,明确医方特殊干预权和患方知情同意权的行使主体,在严格界定知情同意权的行使范围和代行使程序的问题中,建立诊前知情同意转让制度。  相似文献   

13.
为实现良法善治的目的,2015年3月我国对立法法进行了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全国范围内已有许多地方开展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赋予与行使的工作,但在此过程中存在诸多"失范"问题。因此,设区的市必须坚持立法为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思想观念、机制体制、机构队伍等方面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扎实、稳妥推进立法工作,最大化用好地方立法权。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当前的法律解释权体制下,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律解释权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法律解释权的行使不符合法律的要求,法律解释权的行使依据不明确,并且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律解释权引发立法解释与立法的矛盾。从理论上说,立法机关行使法律解释权的根据不能成立。立法机关是法律的作者,它行使法律解释权不符合解释学原理。立法机关不是法律实施机关,它不需要行使法律解释权。立法机关具有立法权,它行使法律解释权没有意义。由此,立法机关的法律解释权应当废除。  相似文献   

15.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但学术界关于政务处分的法律性质及其救济途径却未达成共识。国家政府与公职人员之间的勤务关系,实现反腐败的国家监察目的,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国家监察法律体系以义务为本位,这四个条件决定了监察委员会与公职人员之间的监督关系属于特别权力关系,具有特别权力关系的一般特征。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视角出发,政务处分属于国家机关内部惩戒行为,即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对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的政务处分,本质上是国家机关对其内部成员违法违纪施加的一种惩戒,只能寻求监察机关内部程序予以救济,不能被纳入行政诉讼救济范围。  相似文献   

16.
依据"职权法定"原则和"职权宪定"原则的法治精神以及现行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制度,目前在我国依法享有立法职权的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其他国家机关享有的立法权都不具有法律上的自主性和独立性,都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立法法》享有的国家立法权的某种形式或某种意义上的"授权"。由于现行宪法和《立法法》没有明确其他国家机关享有的立法权的基本法律特性是一种"授权",故在立法权限的划分上出现了自相矛盾的制度设计,并且也没有能够有效解决实践中出现的立法权限相互冲突的问题。因此,可以通过修订《立法法》的方式来进一步理顺立法授权关系,或者是通过修订《立法法》创制与国家立法权相对应的具有独立意义的地方立法权概念,从而围绕着"职权法定"原则来处理不同国家机关在立法上的基本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7.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是国家的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和对国家重大问题决策的权力。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并对如何建立市场经济,如何进行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作了具体的部署。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人大如何加强立法工作呢? 一、立法步伐要加快 没有法律规范的经济将是一种无序的经济。现在的经济生活太需要法律规范了。目前立法步伐虽然加快了。但法律滞后的局面仍未根本改观。问题的关键是我们一些同志对依法治国的重要性至今还认识不足,总觉得法律碍手碍脚,或者从局部利益出发,只要在立法过程中感到某个条款、提法于己不  相似文献   

18.
我国目前的破产立法中 ,有关别除权制度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 ,如交叉立法导致法律规定不一致 ,条文过于笼统 ,缺乏可操作性。为进一步完善立法 ,需从立法意图出发 ,进一步明确别除权的设定范围、除外规定及别除权的行使等 ,以充补法律规定的空白。  相似文献   

19.
授权立法是立法权行使的重要方式之一 ,合法性则是法治原则对授权立法的基本要求。授权行为本身能否合法成立则是衡量授权立法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授权主体只能在合于法律目的前提下 ,依照法定程序将宪法赋予自己且可依法转授的立法权进行转授 ,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在权力被授出之后 ,授权主体也可能通过行使所授之权 ,或者通过撤销决定的方式 ,使授权归于消灭。  相似文献   

20.
外国行政立法制度述评谢子传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有明确的分工,所以,一般地说,资本主义国家的行政机关都不享有立法权,立法权只能由议会统一行使。然而,随着行政活动领域的不断扩大,行政职权的不断膨胀,议会立法已根本无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