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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法律制度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了专门规定,建立了劳务派遣法律制度,使劳务派遣进入了法治轨道.但劳务派遣这种新的用工形式,在我国其法律制度尚待成熟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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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制度作了明确规定,此前这方面的立法主要局限于地方。这种变化有利于规范劳务派遣行业,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但该法实施中出现的借用劳务派遣规避企业责任的现象引人深思,有必要进一步完善该项制度,以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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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近些年来迅速发展,被视为是促进就业、解决剩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主要手段。但是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不但阻碍了其健康发展,也使其积极意义大打折扣。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已经在2012年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修订,对于相关问题进行了一个规制。本文将从劳动派遣的独特性入手,分析其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原因,并通过对比旧法和新法得出,哪些问题已得到了解决,还有哪些问题仍有待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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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对于缓解就业压力,节约企业用工成本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规制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帝六十六条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然而,实践表明,原则性、笼统性的法律规定不能解决劳务派遣适用的模糊性,致使劳务派遣泛滥,出现非正常繁荣的现象,这就需要对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做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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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大大降低了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门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该法,降低用工风险,纷纷把自己的员工改签为劳务派遣工,既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也导致了劳务派遣的不健康发展。本文试图通过对云南省Z市劳务派遣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规制劳务派遣的一些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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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新型用人形式,发展迅速。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其对于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引起了一些争议。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探讨劳务派遣发展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劳动合同法》提出了完善劳务派遣制度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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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派遣用工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小勇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6,8(6):32-41
劳动派遣为一种新型用工方式,在政府及企业的推动下发展迅猛,被视为是促进就业、解决剩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主要手段。但伴随出现的却是劳动派遣机构的高额利润、用工企业的低成本使用劳动力,劳动者权益受到极大损害。因此,应根据我国国情,参考国外劳动派遣法律规制的有益经验,构建我国的劳动派遣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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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及完善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劳务派遣是我国劳动力市场发育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就业服务方式和企业用工制度.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对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对劳务派遣制度背后的理论研究不够透彻,本法在权利义务划分、责任承担及权益保护方面还存在立法缺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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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政府干预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作为市场经济制度的两种基本经济调节力量,自由市场与政府干预二者关系问题一直是经济学界和经济法学界争论的焦点。市场缺陷导致市场失灵,使政府干预有其合理性;政府干预并非完美无缺,也有其局限性。鉴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干预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法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保障,保护市场免受任意的政府行为的干涉,需要规制政府干预,有效匡正政府失灵。经济法作为“干预政府之法”理所当然应做出相应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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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的刑事羁押与国家的赔偿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诉讼中的错误羁押与刑事错案常常相伴而生,但二者并非同一概念。错误羁押以刑事程序法为认定依据,即使没有错案发生,羁押行为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亦照样构成错误羁押。与错案相联系的错误羁押或合法羁押都应当导致刑事司法机关的国家赔偿责任,而未构成错案但构成错误羁押并因此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害的,国家也应当有条件地承担赔偿责任。国家对无错案条件下错误羁押承担赔偿责任,有利于增强刑事司法机关的程序公正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防止和减少羁押的滥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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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并由此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这些社会矛盾具有普遍性、主体多元性、持久隐性与偶发性相结合等特点.食品问题社会矛盾的增加一方面是社会转型期的必然产物,而法律体系不健全,执法体制不完善则是根本原因.因此,解决矛盾的关键因素在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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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派遣是我国近年来发展较快的一种用工形式,其雇用与使用相分离的特点,给建立在传统雇用劳动关系基础上的职务发明创造权利归属规则带来了冲击.专利法第六条规定的"本单位"的含义不能涵盖派遣职员的接收单位.基于劳动力派遣的特点以及职务发明创造权利归属规则确立的价值取向,建议专利法再次修订时应对派遣职员的职务发明创造权利归属规则予以明确规定,由派遣职员的接受单位作为"本单位"享有职务发明创造的相应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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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审案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刑事难案,其虽因“确有错误”而被提起再审,但再审后仍可能维持原判;另一类是刑事冤案,即再审前已确信原生效裁判确定的“罪犯”事实上是无辜之人,再审只是为了从法律上加以确认.对于后者,司法实践中采用实质上回归原审程序的再审程序进行审判,产生了诸多问题.鉴于此,应当专门设立在审理法院、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审理方式、审理内容、裁判依据等方面既不同于一审程序也不同于二审程序的特别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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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发展及社会伦理观念的变迁,我国与胎儿畸形相关的纠纷和诉讼呈明显上升趋势。我国侵权法应当引入错误出生的概念,确认错误出生损害赔偿责任。该损害赔偿责任侵害的是患者获得适当产前保健服务的合法权益,由此产生了一系列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为从医疗机构第一次做出错误产检报告时起,至分娩结束时止的与怀孕相关的医疗费用、特殊抚养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东西部的差异限定为5万到10万人民币的最高额;财产损害则根据原因力规则和与有过失规则加以适当限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