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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实践》2021,(2):60-60
案例小故事:老王有一儿一女,名下一房一车。老伴去世得早,老王写了一份遗嘱,将车子给女儿、房子给儿子。后老王生病,只有女儿尽心照料,老王又到公证处立了一份公证遗嘱,把车子给儿子、房子给女儿。又过了几年,两个老友来看他,老王又让老友帮忙代写了一份遗嘱,确定把房子给儿子、车子给女儿。老王去世,兄妹两人收拾遗物时发现了三份遗嘱。儿子把女儿告上法庭,要求继承房子。法院依据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法规最终认定了公证遗嘱的效力,女儿继承房产,儿子继承车辆。民法典生效后,对类似情形有不同的裁判依据。  相似文献   

2.
以案说法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可否代位继承遗嘱处分财产案由:李某是一位工程师,早年丧偶,有一子李A和一女李B。2007年6月,李某立下遗嘱:在其去世后,自己的房屋一套由儿子李A继承,另有存款5万元由女儿李B继承。  相似文献   

3.
《实践》2021,(2)
正案例小故事:老王有一儿一女,名下一房一车。老伴去世得早,老王写了一份遗嘱,将车子给女儿、房子给儿子。后老王生病,只有女儿尽心照料,老王又到公证处立了一份公证遗嘱,把车子给儿子、房子给女儿。又过了几年,两个老友来看他,老王又让老友帮忙代写了一份遗嘱,确定把房子给儿子、车子给女儿。老王去世,兄妹两人收拾遗物时发现了三份遗嘱。儿子把女儿告上法庭,要求继承房子。  相似文献   

4.
<正>案例1公证遗嘱效力更高现年60岁的熊女士育有两子王大和王二,王二从小深得母亲的欢心。五年前熊女士来到公证处,将其名下唯一的一套房产办理了遗嘱公证,欲在其百年后将该套房产留给小儿子。但没想到小儿子在拿到母亲的遗嘱公证书后,暴露了本性,对母亲不管不顾,使得母亲大为伤心。为了使自己的晚年有所依靠,熊女士提出  相似文献   

5.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为代书遗嘱见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  相似文献   

6.
传统的民法理论认为,继承是指在公民死亡时,其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近亲属按照死者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或者法律的规定,依法取得死者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笔者认为,现行法律意义上的继承应当是对涉及财产权利的继承,而非对财产本身的继承。一、财产继承的实质是财产权利  相似文献   

7.
遗嘱自由是私法意思自治原则在《继承法》中的具体体现,它充分表明了法律对个人财产所有权的保护,但遗嘱自由也需要加以限制。限制遗嘱自由制度被称为“必留份制度”,它存在许多缺陷:“必留份制度”适用的主体不够明确,而且范围过窄;“必留份”数额不确定;“必留份制度”缺乏与之相配套的法律规定等。实践中,我们要构建中国特色的特留份制度,以达到科学限制遗嘱自由的目的。建立我国特留份制度应明确特留份权利人、特留份份额的计算、扣减权制度的设计等规定,应使特留份制度与“必留份制度”并存。  相似文献   

8.
1925年3月11日,孙中山在病逝前一天签署了《国事遗嘱》、《家事遗嘱》和《致苏联政府遗书》.《国事遗嘱》自签署之日起,相关当事人就对其订立经过存在着不同说法.通过对各种相关资料的考察和分析,可以断定,《国事遗嘱》是由汪精卫起草、1925年2月24日在孙中山病榻前读给孙中山、得到孙中山首肯后定稿的.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邻居王大妈有两个儿子,丈夫去世后她一直与大儿子一起生活。房改时,王大妈让大儿子一家出钱将他们居住的公房买了下来,但房子的产权人是王大妈。之后王大妈写了一份遗嘱,内容是在自己去世后,自己名下的房产由大儿子继承,并作了公证。去年冬天王大妈病故了,但房屋管理部门没有给她的大儿子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而是要求他去办理其他合法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公证手续。于是王大妈的大儿子就请其弟弟一起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但是遭到了弟弟的拒绝。弟弟认为自己对这套房子也有继承权。因此,王大妈的大儿子一直都未能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请问,房屋管理部门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10.
为民 《支部生活》2006,(5):43-43
邻居王大妈有两个儿子,丈夫去世后她一直与大儿子一起生活。房改时,王大妈让大儿子一家出钱将他们居住的公房买了下来,但房子的产权人是王大妈。之后王大妈写了一份遗嘱.内容是在自己去世后,自己名下的房产由大儿子继承,并作了公证。去年冬天王大妈病故了,但房屋管理部门没有给她的大儿子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而是要求他去办理其他合法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公证手续。于是王大妈的大儿子就请其弟弟一起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但是遭到了弟弟的拒绝。弟弟认为自己对这套房子也有继承权。因此,王大妈的大儿子一直都未能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相似文献   

11.
任其挣扎     
小野 《党建文汇》2002,(15):42-42
有这样一个故事:在新英格兰的一个小镇上,住着两个律师。同行是冤家,他们在法庭上以极其刻薄的言辞相互攻击,他们都想打败对方。这两个律师一个是羊身汉,一个是鳏夫,并有一个儿子。小镇上还住着一个富裕的老处女。她终生笃信宗教。在鳏夫儿子18岁那年,老处女死了。单身的律师去查证遗嘱时,整个小镇都为之轰动。人们都想知道,这笔丰厚的遗产会捐给哪家教堂?然而,谁也不曾料到,遗产的得主竟然是鳏夫律师的儿子。  相似文献   

12.
正案情孙超的父亲于2015年5月因车祸去世。同年6月,其爷爷因病突然去世,留下房屋一套、存款10万元等遗产,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孙超的爷爷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孙超的父亲、叔叔和姑姑。孙超的奶奶于2009年去世后,一直由孙超的父母在生活上照料爷爷,所以,在料理完爷爷的丧事后,孙超找到叔叔和姑姑,称爷爷的遗产中应有自己的继承份额。但二人以他们是第一顺序继承  相似文献   

13.
老太太去世留下24.57万元遗产,两个子女却拿出了两份内容截然不同的遗嘱。一份遗产两份遗嘱,孰是孰非?古先生的母亲张兰英去世了,母亲留下遗嘱,遗产悉数归他,可当他拿着遗嘱到妹妹家,索要母亲留下的绝大部分遗产时,却碰了钉子。妹妹古育晴告诉他,这笔钱几个子女人均一份。她向古先生出示了自己手中的母亲遗嘱。原来,张兰英生育了5个子女,一男四女,古光生是长子,古育晴是老闺女。1991年自老伴去世后,张兰英一直随女儿古育晴共同生活。2001年4月,张兰英老人的原住房赶上了拆迁,获得了一大笔拆迁补偿费。一个月后,古先生  相似文献   

14.
沈宫轩  朱俊骏 《党建》2009,(7):38-38
一位老人在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用尽最后的力气写下了一份遗嘱,把自己所有的家产留给了一位毫无血缘关系的民警。 这位民警叫徐兆华,13年来,他对待这位老人就像对待自己的父亲。  相似文献   

15.
《北京支部生活》2006,(9):67-67
我有三个儿女,其中小女儿对我照顾比较多,我想把一套檀木家具送给她。但又担心其他几个子女不同意,囚此我想立一份公证遗嘱。可我身体不是很好,我想委托小女儿去公证处办理,不知道公证处能否给办理,另外办理公证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供哪些材料?  相似文献   

16.
订立 孙中山遗嘱的订立过程有三种不同的说法: 1.汪精卫临时草拟根据汪在《“接受总理遗嘱并努力履行之”提案》所作的说明,1925年2月24日,汪精卫同孙科、宋子文和孔样熙4人一起到孙中山病榻前请求订立遗嘱。汪精卫说:“去年1月1日先生由天津进京时吩咐过几句话,他积四十年革命之日的,是求中国之独立、自由、平等……除这句话以外,先生此时还对我说明革命的方法,要特别注重两点:  相似文献   

17.
方圆 《党建文汇》2002,(5):44-44
法律赋予了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处理自己遗产的权利。因遗嘱种类较多,部分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对各种遗嘱的效力缺乏正确的认识,造成了遗产继承中的一些麻烦,甚至引起矛盾和纷争。  相似文献   

18.
1999年 10月,赵某和几位朋友到某高级饭店就餐。饭店里有个游泳池,赵某在经过游泳池边时,因地面较滑而摔倒在地,造成小腿骨折,经住院治疗已痊愈,但花去近万元医药费。为此,赵某多次向饭店提出,要求饭店承担其医疗费。但饭店称:是赵某自己不小心摔倒的,不应由饭店来承担责任。赵某一纸诉状将饭店告上了法庭。   如果你是法官,请问:赵某的医疗费应由谁承担 ? 上期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朱、刘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所立公证遗嘱,具备法律要件,合法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相似文献   

19.
不久前,本市某法院判决:王金祥的遗产由其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陈坤继承。这个判决,引起了一些人的非议。他们说,王斌是王金祥的儿子,是他的法定继承人,为什么王金祥的遗产一点也不给王斌,太不合理了。这些人为什么会有这种议论呢?原因之一,是对遗嘱可以改变法定继承关系的道理缺乏了解。让我们先看看这件事的经过吧。王金祥一九五五年与李秀英结婚,次年生子王  相似文献   

20.
1993年9月16日邓小平同弟弟邓垦谈话提出生产发展后财富分配是个大问题;四个坚持是成套设备,其中任何一项都不能动摇。这两个问题的提出有很大的现实性和针对性,是邓小平对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政治遗嘱,我们必须完整准确地加以理解和贯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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