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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理论,在整个刑事法律科学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刑事责任的根据又是该理论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对指导刑法学、刑诉法学、劳改法学的研究,对改进、完善整个刑事立法及法律的实施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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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刑事责任的根据及立法思考重庆商学院法学系吴忆萍近年来,法人犯罪有日趋严重之势,而且其犯罪的领域、主体、对象和手段也不断变化,严重阻碍了经济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法人犯罪的表现已由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扩大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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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罪为什么要负刑事责任?其理论根据何在?这个问题对于确定过失罪的构成要件,正确认定过失犯罪,运用刑罚有效地同过失犯罪作斗争,以及深入揭示过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自己所从事的一切工作,预防、减少和消灭过失犯罪,都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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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年龄是对自然犯罪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规定,我国自西周以来历朝都有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本文对一些规定进行阐述总结出其特点,并分析了其产生背景及对今天的影响及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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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券交易中的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证券犯罪,作为一种特定的犯罪类型,可以分为证券发行中的犯罪,证券交易中的犯罪,以证券为犯罪对象的犯罪和以证券活动为行为方式的犯罪。证券交易中的犯罪,是指证券交易主体故意违反证券法规,非法从事证券交易活动,严重破坏证券交易正常秩序,侵害证券投资人的合法利益,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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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责任的根据内部的关系及特征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刑法学界普遍认为,刑事责任的根据是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但是,人们对于刑事责任的两大根据之间的辩证关系及刑事责任根据的特征则研究较少,本文试图对这两个问题进行探讨。 一、资产阶级关于责任与性格的学说及评析探讨刑事责任根据中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的关系问题,可以追溯到资产阶级刑法理论的新旧两派之争。旧派主张客观主义,认为刑事责任的基础在于犯罪人的行为责任大小,以行为所产生的实际后果或危险之大小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而新派则主张主观主义,认为刑事责任的基础不在于犯罪行为,而在于其性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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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结果加重犯的刑事责任根据的分析入手来探讨结果加重犯刑事责任的合理性问题。本文作者认为 ,在立法上应消除对加重结果既包含故意又包含过失的结果加重犯类型 ,同时合理确定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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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关涉单位犯罪立法的正当性。它不仅深刻影响着单位犯罪研究的基本立场,而且决定着单位犯罪理论的整体框架与具体内容。然而,学界对此问题并未做深入研究。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单位犯罪理论的发展。通过对自然人犯罪刑事责任根据是意志自由的把握,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的根据可从单位意志自由中得到解答,并在单位犯罪故意与单位犯罪过失中获得证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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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界对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研究越来越深入,这一重大命题在理论上日渐成熟和完善。但是,时下的研究大多立足予当前的现实和理论研究,关注的是现代社会的法学思想和成果,对于古代所实行的宽严相济政策关注不多,少数研究散见于对现代法学理论的研究著述中,本文旨在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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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监察活动历经二千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监察思想,创造出了一些惩治贪赃枉法的手段、方法和措施,对调节和维护统治集团的利益,纠举和惩治国家机关及其官吏的违法失职行为,遏制腐败,整肃国法纲纪,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认真研究我国古代监察活动,探求不同时期监察思想的基本特点,对我们有一定的启示。三代时期监察思想的基本特点。这一时期是我国古代监察思想萌芽期。这一时期监察思想的特点之一是考核官吏已成制度。据考证,西周时期已有初步的监察思想和简单的监察制度。当时设司会之职,形成“官厅”监察制度。《周礼》中就有“以参互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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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信仰是我国古代传统思想主要潮流,相对于西方社会的宗教信仰对其法律意识的影响,鬼神信仰在以儒家伦理道德为主流思想的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之下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普遍意义。中国古代社会长期推行的君主专制使鬼神信仰对于立法者(皇帝)首先是一种维护君权的王化工具,其次才关乎个人信仰问题;对司法官们来说,则是一种积累阴德、消灾避祸、助其破案的方法论;同时也是先民们渴望社会公正、抚慰心灵而寻找的法律替代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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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曾在世界上长期处于先进地位。数千年连绵不断的历史发展,不但形成了一整套对当时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而且也产生了颇具特色、卓有见识的法学理论,为我们留下了极为丰富的精神财富。其中,强调“法制协调统一”就是我国古代法律思想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至今仍具有借鉴作用。我国古代的法制协调统一思想,主要表现在要求立法、守法和执法的协调统一:既要制定准确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完备法律,又要严格奉公守法,依法办事,从法律活动各个环节的协调一致,来保证封建法律的贯彻实施。在这方面,众多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做出了理论上的贡献:如“垂法而治”,“以法治国”,强调法制的重要性;“礼法以时而定”,“刑罚世轻世重”。要求法制的顺时性;刑不“二门”,“事须画一”,主张法制的统一性;“赏厚而信”,“刑重必罚”,强调法制的稳定性,等等,都是很有见地的。本文结合这些主张,着重从法律的遵守和执行两个侧面对古代法制协调统一思想作一粗浅的考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