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家基本职能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国冢基本职能是国家本质的表现,反映着国家的使命及其活动的目的,它历来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重视,成为政治学、法学研究中必须探讨的重要课题之一。那么,国家对内的基本职能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在许多著作中早有论述,曾不止一次地指出国家对内具有两种基本职能,即统治职能与社会职能,并阐明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可是,多年以来,由于苏联理论界的影响和我国“左”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法学界关于法的概念的论争中,有一种将法的职能、功能同法的本质等同起来或混淆起来的现象.主要表现为这样一种观点,就是认为“镇压敌对阶级,以便建立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即“法的阶级性”,仅是法的本质的一个方面;法的本质的另一个方面,则是“管理公共事务”即“法的社会性”。还有人从国家统治的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的关系上寻找论据。他们引证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一段话:“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  相似文献   

3.
一、中国企业兼并的发展现状 企业间的收购与兼并行为在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西方国家,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安它对各国经济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在西方国家,每一次大的兼并过去一直被视作资本主义国家“大鱼吃小鱼”、“弱肉强食”的残酷行为和社会经济弊病。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珞程,优胜劣汰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的作用且益显见。“收购”、“兼并”这些调整汇也逐渐被人们所承认和接受。  相似文献   

4.
国家和法是自原始社会以来就有的,还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阶级社会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和法是不是一种“歪曲的形式?”到了无阶级社会,国家和法是不是要“克服这种歪曲”,恢复其非阶级性(或社会性)状态?这是法的理论中的基本问题,即如何看待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和发展的问题。关于法具有非阶级性的社会性的观点,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早在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法学家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人都表达过这一观点。如卢梭认为,在政府出现以前,人类处在一种自然状态之中,人人生来平等,享有不  相似文献   

5.
<正> “契约自由”是西方传统民商法的基本法律原则之一。根据该原则,合同关系应由“私法”规范来调整。在涉外经济合同领域,亦是如此。晚近,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西方国家对经济活动干预的加强,大量的涉外经济合同管制立法应运而生。这些管制立法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一些具有明显“公法”性质的专门立法,如外汇管理法、进出口管制  相似文献   

6.
“新三会”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老三会”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要求。我国企业领导体制应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有机统一。鉴于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必须以“新三会”作为企业领导体制的基本框架,同时从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和经营机制三方面着手,改造和调整“老三会”的活动方式与基本职能。  相似文献   

7.
《商务与法律》2004,(5):31-32
2004年我国商务领域的一大亮点就是解决“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所谓“非市场经济”(英文简称NME)问题,旧称“统制经济”问题,起源于冷战时期西方国家贸易法中处理诸如基本贸易待遇和反倾销问题时,对社会主义国家采取的一种歧视性做法。在国际贸易中,反倾销是一种被世贸组织认可的变相保护措施。作为法律技术用语,“非市场经济”是反倾销词查确定倾销幅度时使用的一个重要概念。  相似文献   

8.
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金彭年 《法学研究》1999,(4):112-124
“公共秩序”一词具有多种涵义,有时指一种法律状态,〔1〕有时则指一种法律制度。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公共秩序除了在国际私法中存在外,还存在于其他部门法,如民法。〔2〕本文研究的仅限于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一、公共秩序概说国际私法上公共秩序,主要是指法院在...  相似文献   

9.
价值是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行为目标,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产物,是人们活动的目的和方向。刑事诉讼活动贯穿着深厚的价值底蕴。“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刑事诉讼法的价值是标志该法与人的相互关系的一个范畴,是从当代中国社会、中国人的需要出发去评价该法在调整刑事诉讼关系时对人的意义和作用,是通过法律规定肯定某种诉讼关系的精神内涵。  相似文献   

10.
一、司法委员会概述 欧洲各国基本上都设有负责司法机构行政管理工作的委员会,有的称“司法委员会”,有的则称“司法官委员会”。这一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作为政府和法院之间的中间人,从而以某种方式或在某些方面保障司法机构的独立。在不同的欧盟国家,司法委员会有不同的职能。有的司法委员会是作为任命法官和监督法官违纪行为的机构(如法国和意大利),有的司法委员会则作为行政部门,在预算和法院的金融和行政管理事务中如办公用房、教育、办公计算机化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如瑞典和丹麦)。  相似文献   

11.
职能变化是编制调整的基本依据.编制调整必须与职能变化相匹配是编制管理的基本原则。为检验二者在实际编制管理中的匹配性。我们选择北京市海淀区作为样本.对其乡镇街道的职能变化以及行政、事业编制的变动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乡镇街道的职能和工作量普遍增加。但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整体紧缩,职能变化与编制调整之间已形成明显矛盾。同时还发现,在严格控制编制的情况下.乡镇街道聘用的协管员和临时工却明显增加,协管员和临时工的大量聘用已经成为消解乡镇街道职能变化和编制调整之间矛盾的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12.
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什么?监察机关作为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其作用是为了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这就决定了监察机关基本职能的范围不能超出行政系统,也为其基本职能的定位提出了目标要求。《行政监察法》中对于监察职能未作直接表述,但在审议该法的有关法律文件中则予以了明确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行政监察法(草案)》审议结果的…  相似文献   

13.
谈法律援助与社会救助的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婕 《中国司法》2008,(5):64-68
由民政部负责起草的《社会救助法(草案)》将“法律援助”作为“专项救助”的一部分,与“医疗救助”、“司法救助”等一起被纳入了该法的调整范围。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欠考虑的,甚或是错误的,法律援助不应该被纳入到社会救助法的立法调整范畴。笔者现拟从社会救助和法律援助的概念、体制机制、立法政策渊源、实践活动等探讨以下二者的区别:  相似文献   

14.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经济法理论研究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各种学说、观点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和修正,并有走向统一的趋向。至少,在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这一基本命题上,分歧很多的学界达成了大体统一的认识。一般认为“经济法最本质的属性是国家对有关全局性的、社会公共性经济关系的干预”①,“它的任务是通过确认和规范国家对经济的适度干预,建立社会主义的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构造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客观经济环境”③。虽然,有的学者没有用“干预”一词,认为经济法是国…  相似文献   

15.
<正> 法律本质争论已久。但人们普遍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法律本质到底指什么?其实,法律本质具有时代性和暂时性,它是每一时代精神在法律中的具体表现。正是法律的本质构成了一定时期法律的独特作用方向和内容,决定了这一时期法制建设的特点,构成了整个法制的存在理由,也构成了这一时期法制的评价基准。一、法律本质之谜没人能说清“法律本质”一词何时始用,因为它的渊源是太久远了。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每一时代的法学家都在不懈地对法律的本质进行艰苦的探索,因为他们感到这一问  相似文献   

16.
《中国审判》2009,(5):103-103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着不可替代的职能。以和谐司法促进社会和谐是司法最基本的职能之一。“保稳定、保发展、保民生”既是科学发展在当前的实际需要,又是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任务,而司法实现自身和谐既是司法实现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又是司法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基本前提。  相似文献   

17.
公共秩序制度是国际私法上的一项一般制度。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是目前国际私法上得到各国立法和司法以及国际条约最广泛肯定的一项一段制度。公共秩序问题也是澳门国际私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一、公共秩序的概念。“公共秩序”一词有时用于指一种法律状态,有时用于指一种法律制度,即公共秩序制度。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公共秩序存在于许多法律领域或部门,如民法和国际公法均讨论公共秩序问题,故它并不是国际私法上特有的一项制度。(一)公共秩序的名称。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在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被称为“公共秩序”(orderpublic或pub…  相似文献   

18.
政府采购法的目标是政府采购法的价值取向和所要追求的结果。政府采购法作为调整国家财政支出管理关系的部门法,它的直接目的就是节约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由于财政资金管理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而实际上政府的各种角色都要由自然人来扮演。在行政水平低下,法制不彰的情况下,以政府的名义肆无忌惮地“寻租”,权钱交易,暗箱操作,挥霍财政收入等等,使政府采购领域成为导致高频率腐败行为的重要领域,造  相似文献   

19.
闵征 《中国监狱学刊》2005,20(6):110-110
丁铁坚在《上海警苑》2005年第2期上撰文指出,《监狱法》使用“罪犯”一词不妥。准确使用和定义法律用语,是一部制定法的基本要求。监狱法对服刑人员的法律用语,也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法律地位。从其他国家的情况看,使用“受刑人”或“囚犯”等中性词的比较多。使用“罪犯”概念的,只是个别国家。我认为,使用具有法律含义上的中性词是有道理的。因为,从词义上讲,“罪犯”具有“戴罪之身”之义,可以理解为目前仍处在犯罪之中。  相似文献   

20.
傅名剑 《特区法坛》2004,(7):41-43,15
诉讼—词古已有之。《周礼&#183;秋官&#183;大司寇》称,“争罪日狱,争财日诉”。狱指刑事案件,讼指民事案件。元代《大元通判》第十三篇篇名即为“诉讼”。诉讼作为民间解决纠纷的方式古代已广泛应用,作为国家的—项重要职能活动源远流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