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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经济时代,商标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近几年,我国连续发布多个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亡作的重要文件,制定并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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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证据保全公证领域已经从财产实物证据保全延伸到知识产权证据保全,从物质空间延伸到网络空间。由于社会信息化的飞速发展,以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为背景的知识产权和网络侵权公证问题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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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在数字经济时代具有独特的价值,可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防止知识产权制度的异化。目前,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的范围仍然较为局限,未能充分回应数字经济时代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新需求。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应坚持谦抑性原则,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扮演补充性角色并严格依法提起诉讼。数字平台的知识产权垄断、数字技术引发的新型侵权行为以及侵害公共领域的行为,应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的最新面向。在现实进路上,应以类案思维为指导,总结新型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类型;以标准思维为统领,制定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标准;以利益衡量为核心,科学设定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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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促进中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目标。随着传统中医药在现代社会的市场竞争中逐渐显露出巨大的经济价值,国际社会对中医药资源的抢占和掠夺日趋白热化,因此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保障中医药健康发展甚至是保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顺利执行的关键。本文从分析当前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出发,进而提出相关完善措施,从而建立起有效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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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通过法律来保护智力成果创作人的财产权益,是一种既能激励知识产品生产又能兼顾社会利益的制度安排.我国知识产权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完整地体现了知识产权的社会经济功能,即以资源的有效利用为前提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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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经济的核心是知识产权——论高校知识产权教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着第三次技术革命的深入,人类社会将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以知识为中心的大学教育,以知识产品为客体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之间的有机联系日益凸显。知识经济必然要求发展知识产权教育。大学是知识经济社会的中心,其自身特有的知识功能决定了大学在知识产权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我国大学应发挥知识与人才密集优势,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及大学自身发展要求的知识产权教育,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 一、知识经济必然重视知识产权教育 (一)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的核心问题 从一定程度上讲,知识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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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国第一家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咨询服务的研究机构在武汉正式诞生,著名经济学家、武汉市副市长辜胜阻称此举为知识产权服务于经济建设提供了“决策支撑”。近年来,随着武汉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很多企业、科研院所,特别是一批拥有自己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参与国内外经济竞争时,深切感受到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作用,在武汉市知识权局的帮助、指导下,部分企业开始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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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一体化是指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事科学三方面及其内部各方协调一致,形成有机统二的完整系统。在刑事一体化的视野中,犯罪心理学在关于“犯罪”这一基本概念上,应当与处于规范地位的刑法学保持一致。犯罪心理学是刑事科学的基础理论学科和应用学科,同时,由于其独特的学科性质、研究视觉和研究方法,使其在一体化的刑事科学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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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立法非常活跃的时代,刑法理论不可能只是单纯地解释刑法,而是需要同时关注刑事立法本身.刑法理论不仅要规制司法,而且要规制立法.刑法理论尤其是法益保护主义与有关刑罚的正当化根据的学说,对刑事立法起着重要规制作用;刑法理论必须对刑法条文作出有价值的判断,促进刑事立法的不断完善.但是,如果能够通过修改理论或者重新解释应对社会生活事实的,就不应当修改刑法;任何知识都是一种偏见,都是不完善、不全面的,但刑法学绝不是始终拘泥于条文的形式论解释的枯燥无味的学问;刑法学者应当善于了解社会生活事实的变化,勇于反省自己的前理解,正确对待自己的偏见,从而使旧法条适应新时代.对刑事立法的批判与解释并不是对立关系,批判性解释可以使刑事立法的形式缺陷得到弥补,也能为刑事立法的完善奠定基础.刑事立法也应当善于类型化,从而为解释提供应有的空间,使刑事立法与刑法理论形成良性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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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jae Lee 《Criminal justice ethics》2020,39(2):14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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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主义与中国刑法关系论纲--认真对待刑法主观主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法主观主义作为西方刑法学说史上的重要思想,在我国刑法学界的地位却是尴尬的———刑法主观主义往往是作为被批判的对象,其本身所存在的合理内核却被人们所忽视。然而,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中国刑事立法的发展以及中国刑法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等都与刑法主观主义存在密切的联系,刑法主观主义的合理性不容抹杀,学界需要认真对待刑法主观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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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犯罪特征的犯罪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券犯罪是在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各个必要环节中发生的违法行为 ,同时证券犯罪还具有法定犯罪、白领犯罪、共同犯罪、贪利犯罪等特征 ,对此深入分析可以使我们在预防和惩治证券犯罪时更加具有针对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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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案不立,立而不查、查而不破,阻碍律师会见,无充足理由拒绝办理取保候审,强迫认罪认罚,滥用抗诉权,随意否定律师有理辩护且不在判决书中说明具体理由的行为,破坏了我国刑事诉讼秩序,侵害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的法益,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我国制定了大量规范性文件但治理乏力,需要启动刑罚手段才可能有效遏制。通过解释途径将此类行为入罪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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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拉丁美洲的独立以及社会经济文化水平的发展,其法制也得以相应发展。拉美各国主要通过移植其原宗主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法律体系。其犯罪构成体系主要包括四个内容,第一、作为犯罪构成符合性的客观要件,即犯罪行为的形式、时间与地点,第二、阻却犯罪违法性的行为,即正当性事由,第三、作为有责性要素的刑事责任,第四,作为有责性要素的责任,包括犯罪罪过、认识错误和其他有责性的抗辩理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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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的关系处理上,存在分离模式与贯通模式两种类型。我国当前的处理方式应归入分离模式,该模式的缺陷在于,不仅教义学理论的构建缺乏刑事政策上的目标指引,而且刑事政策的运作可能突破教义学的体系性逻辑。为克服这种缺陷,我国有必要改采贯通模式,将刑事政策的目的性设定与法教义学的构建相贯通。功能主义的刑法体系能够合理地解决体系的自主性与应变性之间的紧张关系,它使得犯罪论的构建不再以应罚性作为主导,而以需罚性作为主导,由此重塑犯罪阶层体系。刑法体系的功能化发展,易于对法的客观性与统一性形成冲击,并对个体自由的保障构成威胁。这样的危险根源于其方法论上的目的性思维。因此,有必要构建一种二元性的规制框架,即通过刑法教义学的内部控制与合宪性的外部控制来实现对功能主义刑法体系的正当性控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