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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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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田梅  周新国 《人民论坛》2011,(11):96-97
从犯罪构成体系实现过程和要件结构来看,除了实体性以外,我们更应注意到其所必须具备的程序性。通过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分析发现:犯罪构成依靠刑事诉讼实现,而犯罪构成决定刑事诉讼结构,因此具备外部程序性;同时犯罪构成本身包括实体性要素和程序性要素,所以具备内部程序性。  相似文献   

2.
我国犯罪构成在体系结构上与司法实践存在着严重背离,将犯罪客体驱逐出犯罪构成体系并将独立的违法性判断引入犯罪构成体系是解决这一现状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3.
4.
程序性法律责任是一种同实体性法律责任相对应的法律责任类型 ,有着自己独特的外在特征和责任方式 ,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产生。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三阶层递进式犯罪论与传统四要件犯罪构成论的比较分析,发现其明显优于传统四要件犯罪构成论。对三阶层递进式犯罪论,不能完全照搬,而是要吸收其优势——阶层式犯罪构成理论,有关三阶层递进式犯罪构成理论的具体内容还有待我国刑法学界的进一步研究和完善,以适合我国的刑法体系。  相似文献   

6.
主张抛弃我国传统犯罪构成体系的学者对其批评之一是认为四要件体系不具有出罪功能,缺乏人权保障的机能。其实不然,我国传统犯罪构成体系同样具有出罪功能,只是与德日递进式的出罪方式不一样,逻辑思维不同而已。一方面,四要件本身就包括积极的入罪要件和消极的出罪要件,缺乏任何一个要件都会将行为进行出罪。至于正当化事由的出罪问题,根本没有必要在犯罪构成体系进行讨论。另一方面,我国传统犯罪构成体系的定罪过程具有逻辑严密性的特点,为行为人留下了多次出罪机会。此外,部分学者论证我国传统犯罪不具有出罪功能时存在预设立场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孙彩虹  李佳 《人民论坛》2010,(11):102-103
程序性辩护作为与实体性辩护相对应的辩护形态,其功能的发挥必须依赖良好的运行方式,而辩护要素的确定,是该辩护方式能正常运行的前提。明确的权利主体和辩护对象、中立的裁判者及完善的程序、有效的制裁制度是程序性辩护得以存在并在诉讼中顺利运转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  相似文献   

8.
向前  许昊娟 《前沿》2006,(6):123-126
程序性辩护是律师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它是指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所享有的向法庭提出程序性请求,从而影响或改变审判程序的权利,其主要内容包括辩护律师的排除证据申请权、程序选择权、终结审判申请权和程序抗辩权。程序申请权是辩护律师进行程序性辩护不可或缺的权利,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的程序申请权没有作出系统的规定。因而,有必要进行理论上的研究,并逐步在制度上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吴丽菲 《前沿》2007,(7):169-170
程序性辩护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辩护",与实体性辩护不同,程序性辩护并不是从消极防御的角度所进行的答辩活动,而是积极地将侦查、检察或审判行为的合法性诉诸司法裁判程序的诉讼活动。这种作为诉权行使方式的程序性辩护在诉讼中发挥重要功能。程序辩护的诉讼功能在我国没有得到真正发挥,目前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性辩护名存实亡,加强程序辩护是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阶段与犯罪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的犯罪构成结构模式还不能够完全适应定罪程序性活动的具体需要。在刑事诉讼阶段,诉讼主体在不同阶段和环节服从于不同的诉讼任务而扮演着不同的诉讼角色,使其在以犯罪构成标准衡量案件事实时,并非一概需要同时运用四个要件,确认立案条件时仅需一个要件,庭前审查也只要两个要件。在不需要四个要件的情况下人为地要求确认四个要件,不仅会妨碍诉讼程序的正常展开,而且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因此,实体刑法学根据刑事诉讼的要求,对不同阶段及环节实际运用的犯罪构成要件给予阐明,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11.
犯罪构成体系既是刑法中的犯罪构成体系,又是刑事程序运作中的犯罪构成体系,故应该从刑事一体化的视角来重构我国现行犯罪构成体系。犯罪构成体系应由积极的犯罪构成要件与消极的构成要件构成,其中,积极构成要件包括:危害行为及其程度、罪过、危害行为能力;消极构成要件包括:法定的正当化行为和超法规的正当化行为。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存的犯罪构成理论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引起了越来越多的质疑和探讨,需要在结构上更加完善.为了将排除犯罪性事由纳入犯罪构成理论中,应该采用犯罪构成理论的双重结构.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各式各样合同诈骗犯罪出现得越来越多.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其犯罪构成并给予相应的刑罚处罚显得十分重要。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隐匿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文章就合同诈骗的犯罪构成进行了分析.以期对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件处理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4.
犯罪构成理论被誉为刑法学王冠上的宝石,是公正定罪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具有缺陷,对其所进行的反思一直持续地进行着。王志远博士的《犯罪成立理论原理——前序性研究》一书以“如何构建最有利于定罪公正的定罪思维模式”为中心,对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的立体化重构这一论点进行了全新的论证。但是该书在正确认识犯罪构成理论在公正定罪实现过程中的作用等问题上仍值得反思。  相似文献   

15.
刘庆明 《前沿》2013,(2):54-55
如果将刑法学比作一座宝塔,那么犯罪构成理论无疑是塔尖上的最为耀眼的明珠,因此作为刑法学理论的核心要素,犯罪构成理论对刑法学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四要件构成理论暴露出来的问题逐渐增多,对其必须进行改革与完善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笔者将在这一背景下结合当前的司法实践详细论述四要件构成理论的缺陷,并在此基础上借鉴域外相关理论及国内学者的观点,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以期能够为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完善提供一点思路上的帮助.  相似文献   

16.
段启俊 《求索》2008,(4):118-120
罪与非罪之疑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导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难以作出正确判断的情形。罪与非罪之疑罪完全可以用犯罪构成去考察。只要犯罪构成中的任意一个构成要件存在合理怀疑,该案就不属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犯罪案件,就应当按照疑罪来认定和处理。  相似文献   

17.
目前,无论从理论还是司法实践来看,对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依然存在众多疑难之处.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界定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调整,以实现一定经济利益为目的,能够直接体现和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双务合同.对合同诈骗罪"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理解,必须符合刑法所限定的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基本特征;对"单位"的认定应正确把握刑法的立法原意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该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不应成为其罪过形式.  相似文献   

18.
海盗罪及其犯罪构成条件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鉴于当今海盗犯罪的猖狂和肆虐以及在犯罪主体、犯罪地点、犯罪对象等方面所呈现的新特点,现行国际公约中关于海盗罪构成条件的规定已明显不能适应打击和惩治此种犯罪的需要的实际,笔者提出应将海盗罪表述为“登上船舶,旨在行窃或进行其他犯罪行为,且有使用武力继续犯罪的任何行为”。  相似文献   

19.
丁志 《前沿》2011,(8):81-83
犯罪构成是指犯罪成立的条件,因而又称为犯罪构成要件。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来源于前苏联的理论模式,时至今日,仍然残留着很多前苏联理论模式的痕迹,改变甚微。现行的犯罪构成理论不仅制约了刑法学的发展,并且窒息了犯罪构成的犯罪识别功能。因此,必须重新构建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  相似文献   

20.
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设定需要厘清六个基本问题。一是问题域,其基本问题域应该是为法律的解释设定解释的方法或解释的话语环境;二是价值追求,犯罪理论的构建应遵循法的实质安全性、法的逻辑合理性、法的实务操作性三个价值前提;三是多样性与一致性,即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多样性可能与研究内容的一致性;四是体系的选择问题,这需要考虑文化传统、现有体系的合理度、改造的可能性、理论研究的现实基础等;五是当务之急的工作,在比较的基础上评判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六是具体问题的研究,作为理论构建的基础工作,具体问题的研究应该先行,其研究的深广度对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构建具有至关重要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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