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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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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庭内外》2010,(6):55-55
一是申请人因其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而到法院信访。在有些案件中,被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躲避执行下落不明,法院经过详细的财产调查后也没有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案件无法有效执结;在有的案件中,被执行人生活贫困,属于低保人员,没有履行能力,案件无法执结。  相似文献   

2.
当前,"执行难"仍然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难点之一。"执行难"问题的成因很复杂,其中一个突出的原因就是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导致法院无法执行。由于合法权益得不到兑现,造成一些申请执行人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以聊城市为例,2012年,全市涉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赔偿案件中近80%属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而这些案件中20%以上的申请执行人及其家庭非常贫困,甚至连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对此类执行案件,如果简单终结了之,将  相似文献   

3.
执行终结作为法律明文规定的一种结案方式。初衷系为解决执行不能问题提供一条出路.避免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困扰法院的执行工作,减少法院执行案件存量总数。体现司法有限救济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第五项规定,在自然人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裁定终结执行的依据是该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事实上,这一条并不具有前瞻性,同时在实践中又由于其前瞻性的缺乏,导致许多执行法院在具体的案件中适用此条有困难,仅对类似案件裁定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种无奈之举不但于法无据,而且是对终结执行本身目的的违背。  相似文献   

5.
【要点提示】在要求被执行人返还不可替代特定物的执行案中,法院有职责审查被执行人是否按照判决履行交付义务。根据判决内容无法判定被执行人返还的标的物是否为原物,只要被执行人交付的标的物符合判决的要求,申请执行人应及时受领。申请执行人以无法确认被执行人交付的标的物是否为原物为由拒绝受领的,可将执行标的物提存,案件则以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而结案。  相似文献   

6.
关于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执行公告措施的思考冯华生,陈祥利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找不到被执行人是法院"执行难"中较为突出的难点之一。一些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变硬顶硬抗为消极躲避,不打照面,致使案件长期无法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结的民商事案件大多存在“执行难”问题,这主要是由被执行人拒不履行造成的。“执行难”反映在债务纠纷案件方面尤为明显。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拒不履行,并声称没有偿还能力,无力履行,从而达到逃避执行的目的。实际上,不少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也谎称没有偿还能力,隐匿或转移资产。因此,应分清拒不履行和无力履行的界限,对于当事人拒不履行而又谎称无力履行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裁。判断被执行人是拒不履行还是无力履行的依据要分清拒不履行还是无力履行,关键是看被执行人有无履行能力。这也是执行工作中最重…  相似文献   

8.
法律点读     
《法律与生活》2013,(16):39
最高法:新规定让"老赖"无处遁逃据统计,2008~2012年全国法院执行终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长期以来,债务人欠债不还、不守信用、逃废债务、规避执行成为一种社会顽疾。为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2013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该《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法律福音: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  相似文献   

9.
在"执行难"仍然是制约目前法院工作的瓶颈的情况下,北京市一家基层法院在对该院近五年来全部"中止执行"的"骨头案"的"执行难"成因的调查研究发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和确无给付能力的"不能执行"是"执行难"的最大成因,占全部执行中止案件的70%以上。其中,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占27%;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能执行"竟占45%。 现在,法院尝试建立申请执行人救济制度,告别"法律白条"。  相似文献   

10.
在要求被执行人完成行为的执行案件中,法院应根据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标准,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如被执行人不能按判决确定的标准完成行为,而该行为在性质上可由他人替代完成的,可依法由其他主体代替被执行人履行,必要时也可交由申请执行人自行履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如果执行依据确认双方互负金钱给付义务的,法院也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不违反公平合理的原则下,将金钱给付义务进行折抵。  相似文献   

11.
执行能力是指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能力(本文主要探讨有财产给付内容案件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问题)。确认执行能力应把握哪些标准?如何查证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这对案件能否得以顺利执行至关重要,但民事诉讼法。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均未作详细、明确的规定,法学理论界也鲜有探讨此问题的。本文试从解决执行难出发,就此问题提一些观点。正确查证和确认执行能力的意义首先,从执行工作的程序和过程来看,正确查证和确认被执行人的执…  相似文献   

12.
向被执行人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的做法不妥编辑同志:现在有些法院在执行民事、经济案件的过程中,首先向被执行人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然后在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时强制执行。笔者认为这种做法缺乏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理由:一、对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依据,法律...  相似文献   

13.
对证据制度延伸至执行程序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般来说,被执行人的确切存在及其执行能力是一个案件能否得以最后执行的关键所在。现实中很多案件难以执行,都源于被执行人难以找到或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难于查清,而如何去寻找被执行人,如何查清其财产状况,以最大限度地化解当事人的执行风险,从法律上分析,则可归于证据规则的问题。遗憾的是,我国目前的证据制度于执行程序中尚是一片空白,这种法律上的先天不足,给执法带来诸多的难题,并对“执行难”的局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实有探讨和改革的必要。  证据制度延伸至执行程序的合理性及其价值  我国目前尚…  相似文献   

14.
许雪峰 《人民司法》2023,(1):75-78+85
“有能力执行”是认定行为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前提条件。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义务而隐匿行踪、下落不明,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此类案件数量庞大,且大多无法查明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是造成“执行难”更为突出的原因之一。本文结合社会危害性理论、犯罪客体理论、成本收益理论、公法理论,对被执行人隐匿行踪逃避执行行为入罪的相关法理进行了探析,并提出了明确被执行人住址、行踪等基本信息报告义务,规定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而隐匿行踪情节严重的构成拒执罪,明确公安机关协助执行调查义务,强化公、检、法机关办理拒执罪案件的监督制约等方面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读了《是中止执行,还是终结执行》一文后,笔者认为这起执行案件应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本案申请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与被执行人不经复婚登记而同居,并实际上已表示可以暂缓执行。如果同居一段时间后,被执行人确实改正了错误,就办理复婚手续,当然也就不必执行了;如果同居一段时间  相似文献   

16.
1998年 7月 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试行 )》 (以下简称《执行规定》 )正式实施了。它对推进执行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执行规定》第 61— 69条,对如何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作出了规定。在被执行人无法履行时,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无疑是解决执行难的一个重要途径。笔者就如何适用以上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对执行到期债权适用条件、具体程序和执行措施谈一点肤浅的看法。   一、执行到期债权的条件   追偿到期债权,是对案外第三人的执行。它是指案件执行中派生出来的案件,应作为…  相似文献   

17.
曹得胜 《法制与社会》2012,(30):111-112
执行难是民事执行的一大困扰,而无财产可供执行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通过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认定及处置现状的分析,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改进建议。在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认定上,应该加强当事人在财产调查中的作用从而完善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制度,完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认定程序。  相似文献   

18.
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是认定被执行人有无履行能力、决定执行方法、适用执行措施的重要前提,也是案件执行成功与否的关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第28条、第29条、第30条规定了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4...  相似文献   

19.
法院受理的大量非金钱给付义务案件中,实际执结率较低。其主要原因是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而法院又缺乏有效的应对方法。迟延履行金作为一种间接执行方式,可以作为促进执行非金钱给付义务案件的一种方式,但因法律对其规定尚不完善,导致实践中很少适用。本文分析了迟延履行金在理论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尤其是迟延履行金数额的确定方式),为该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一个参考。  相似文献   

20.
执行不能的概念和特征就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来看,一般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执行义务人有清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执行标的的足够财产,这可以称作被执行人有完全执行能力。二是被执行人经营状况不好,尚有部分资产可供执行,但不能满足或暂时不能满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全部执行额的实现,这可以叫作被执行人部分执行不能,或曰相对执行不能。三是被执行人资本运营不良,资不抵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看不到在执行期限内有恢复执行能力的希望。这通常被称作无执行能力,或曰绝对执行不能。由上述分析可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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