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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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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以2004-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法治环境对公司欺诈行为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法治环境的改善能够抑制公司欺诈行为,且对非国有企业和屡次欺诈企业的抑制作用更强;党组织嵌入将更好地发挥法治环境对公司欺诈行为的抑制作用。在影响机制上,法治环境的改善通过缩短公司欺诈事件的稽查时间、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两条渠道,来遏制公司欺诈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研究发现,法治环境对公司欺诈行为的抑制作用在儒家文化浓厚地区更加显著。法治环境和儒家文化两种不同力量会共同规范并约束公司欺诈行为。  相似文献   

2.
利用诉讼进行欺诈的行为在理论及实务界如何定性一直存在争论。在对该行为的内涵进行语义分析及外延进行解构的基础上,将其定义为司法程序欺诈行为较为恰当;通过对司法程序欺诈行为进行刑法规制的必要性论证,借鉴国外的立法例,对我国的理论和司法实践的分歧进行梳理后,提出应当在刑法中单独设立司法程序欺诈罪的见解,以期对立法和司法活动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价格欺诈问题仅仅是所有商业欺诈行为的冰山一角,要有效地遏制商业欺诈行为的蔓延,就应从立法开始,不仅要对欺诈行为加大处罚,而且对消费者维权也应降低门槛,并实行奖励机制。  相似文献   

4.
彭真军  栗保卫 《求索》2011,(6):149-151
我国新《破产法》对破产欺诈中债权人保护规定了司法救济途径。但现有的民事救济制度仍不能有效规制破产欺诈行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目前的破产管理人制度、无效制度和撤销制度以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防止破产欺诈、保护债权人方面均存在不足,我们应借鉴国外破产立法、司法实践经验,从上述制度层面加以完善,以更好地规范破产程序,遏止破产欺诈,保护债权人利益。  相似文献   

5.
论诉讼欺诈与自由裁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欺诈是指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等为手段 ,通过提供虚假的陈述和伪造的证据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 ,从而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诉讼欺诈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具有明显的犯罪性和刑罚处罚性 ,应以妨害司法罪中的有关罪名论处。在当前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 ,法律应赋予司法机关特别是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并确立判例制度 ,对情节严重的诉讼欺诈行为以诉讼欺诈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自从1994年1月1日生效以来,就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本次修订因为规定了对经营者的惩罚性赔偿,所以备受人们瞩目。对于如何认定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消费者、经营者、欺诈三个词在此条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大量的争议也聚集在此三个关键词上。如果将其概念、范围用法律明确下来,那么此条解释和适用上的矛盾将会被很好的解决。  相似文献   

7.
国际贸易合同主体欺诈及其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际贸易在我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势头。在诸多的国际贸易欺诈形式中,具有欺诈性质的合同是尤其应当系统研究并严加防范的。国际贸易合同主体欺诈形式主要有虚构合同主体欺诈形式、变更合同主体欺诈形式、有限责任欺诈形式。国际贸易合同主体欺诈的对策主要有资信调查和主体法律性质的审查。  相似文献   

8.
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与世界各国对外经贸往来日益增多。近年来,发现有些不法外商采取各种欺诈手段,蒙骗、坑害我国的经贸人员,不仅给企业和个人带来经济损失,而且损害了国家利益,危害了国家的经济安全。不法外商欺诈行为的手段有:  相似文献   

9.
对诉讼欺诈行为的法律界定和法律应对取决于所处的价值立场.诉讼欺诈受害人的视角,强调对权利的保护;法院的视角,则强调在程序法治主义制度框架内,有效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由于我国现行刑法缺少诉讼欺诈的指导观念,在现行法律架构内实现对诉讼欺诈的规制,在合法性和实效性上都相当有限.当务之急是修改刑法,增设"诉讼欺诈罪".  相似文献   

10.
破产欺诈行为对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形成巨大威胁。我国破产法和刑法对破产欺诈行为的规制已作出较强操作性的规定,但比照国外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现实国情看,仍然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对实施了欺诈破产行为的债务人应解除其破产免责的权利,对其不予以解除债务;对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其债权请求权应后于被损失方进行清偿,即求偿权后置;对债务人的财产被非法转移至第三人手中的情况查证属实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从第三方手中恢复财产。  相似文献   

11.
信用证交易欺诈及风险法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信用证交易中欺诈表现方式、行为的分析,重点进行了风险防范的国际比较,特别是根据欺诈主体进行了分类以便更好地分析信用证风险防范的对策和思路。信用证独立抽象性原则和例外原则在审判实践中如何保护交易双方的利益是一把“双刃剑”,本文最后提出了信用证欺诈风险防范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在德国民法中,第三人欺诈属于意思表示错误的范畴,而我国对意思表示错误没有统一规定,两者在处理意思表示错误与第三人欺诈的关系时存在差异。第三人欺诈的目的各不相同,或为了自己的利益,或为了受领人的利益,或是基于其他目的而实施欺诈,其恶意程度的差异、救济方式的不同将对第三人欺诈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要对第三人欺诈中第三人范围做出一定的限制,代理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利害关系人能否成为第三人值得探讨。以可撤销法律行为的视角,从理论上研究第三人欺诈合同的效力,并在此基础上理清第三人欺诈制度与重大误解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等的关系,对理论和实务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3.
对网络消费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可义  姜瑞林 《前沿》2009,(10):80-82
网络消费日益成为网络经济时代的重要消费模式,但是网络 消费欺诈行为日益猖獗,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违背了市场竞争规律,抑制了消费增长,这对于打造诚信网络,扩大内需,提升经济十分不利。针对网络消费欺诈行为必须给予法律规制,具体包括民法规制、经济法规制、刑法规制。  相似文献   

14.
狭义的诉讼欺诈行为,指行为人虚构事实,毁灭、伪造证据,将被害人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诱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错误裁判,使被害人交付或者借助强制执行获取被害人财产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诉讼欺诈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有必要运用刑法来进行规范和调整,建议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增设一款“毁灭、伪造证据罪”,规定“诉讼当事人虚构事实,毁灭、伪造证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进行诉讼欺诈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15.
狭义的诉讼欺诈行为,指行为人虚构事实,毁灭、伪造证据,将被害人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诱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错误裁判,使被害人交付或者借助强制执行获取被害人财产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诉讼欺诈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有必要运用刑法来进行规范和调整,建议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增设一款毁灭、伪造证据罪,规定诉讼当事人虚构事实,毁灭、伪造证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进行诉讼欺诈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16.
论合同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在实践中往往交织在一起,界限不易区分。正确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在全面比较两者异同的基础上,紧紧抓住行为人主观目的这一关键环节。在合同刑事诈骗中,行为人主观上决无履行合同的意图;而在合同民事欺诈中,行为人主观上却恰恰是意图通过合同的履行来谋取不当利益。因此,必须围绕行为人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以及事后态度和承担责任的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从而为正确处理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提供可靠的前提。  相似文献   

17.
信用证欺诈是指利用信用证制度的独立抽象性原则。提供表面相符实际不能代表真实货物的单据以骗取货款支付,及受益人恶意不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无价值的商业欺诈行为。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是取得型侵犯财产犯罪中犯罪率较高的一种.在司法实践中,对诈骗罪的理解与认定,应根据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构成的理论,结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作出正确的判断,把握诈骗罪的基本结构模式.诈骗罪以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为前提;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的目的是使相对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使其基于错误认识作出处分财产的行为.诈骗犯罪的本质要素是使相对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害.  相似文献   

19.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内容。惩罚性赔偿责任构成,其责任主体须是与消费者相对应的经营者,主观方面有"欺诈的故意",客观方面有"欺诈行为",必须使消费者遭受损失,这种损失与经营者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举证责任的分担上,是否有欺诈故意的举证责任应由经营者承担。  相似文献   

20.
廖天虎 《理论月刊》2006,(12):100-102
证券市场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分析了影响证券市场发展的证券欺诈犯罪产生的原因,并据此提出在当前防治证券欺诈犯罪的相关对策,以期中国股市真正走向“和谐股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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