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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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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刑事犯罪的情况也出现了新的变化,不但案件的种类在增多,案件的数量也有增无减,有限的司法资源变得更为紧张.为了更好的保证诉讼效率和案件质量,在法定的期限内审结案件,及时有效地打击犯罪,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在刑事诉讼法中专门规定了简易程序,使办理简易案件的程序区别于办理疑复杂案件的程序.但是,在公诉实践中,简易案件也出现了很多复杂的情况,致使简易案件没有实现简易审理.  相似文献   

2.
为提高诉讼效率,确保司法公正,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各类案件的审理、执行期限 第一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  相似文献   

3.
我国法院目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国外第一审程序所有的三种类型案件,即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三种诉讼标的数额差别很大的案件适用同一种程序,与国际上公认的按照案件的类型设置民事纷争的处理程序的原理发生了明显的冲突。笔者认为,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首先应将目前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按照一定的数额标准一分为三;其次,在基层法院要专门设立简易诉讼法庭、小额诉讼法庭,以防止不同类型案件审理上的混同;最后,简易、小额诉讼程序的设置要有助于人们接近司法,有助于法治社会的形成。  相似文献   

4.
关于在民事诉讼中设立小额诉讼程序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现行法的缺陷综观世界各国关于简易与小额诉讼程序的立法,大体上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简易与小额事件合一,简易事件中包括小额事件,两者均适用简易诉讼程序;第二种类型是简易与小额事件分立,各自适用不同的程序;第三种类型是上述两种形式的结合。简易、小额事件均由同样的法院或审判庭来审理,但对小额事件又作出一些比简易事件的审理更为简易化的规定。上述三种模式中,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采用的是第一种模式,没有体现小额事件的审理特点及民事纷争的程序设置与案件类型相适应的程序法理,因此,应当予以改革。…  相似文献   

5.
刑诉法第13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时候,应当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违反诉讼程序,本质上都会对实体法的正确实施产生不良的影响。对于一般轻微违反诉讼程序,不致影响定罪量刑的,可以不发回重新审理,但必须将这一问题向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以引起足够重视,并将这一情况记录在案。对于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则应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重审。如不做具体分析,不管程度轻重将凡违反诉讼程序的案件都统统发回重审,则  相似文献   

6.
Q编辑同志:我院在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案件时,对于应在什么时间将开庭通知送达给检察机关、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时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机关可以不派员出庭,并  相似文献   

7.
一、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的概念及其意义 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是指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范围内,对某些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被告人认罪的前提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基础上,简化某些程序,以快速审理刑事案件,实现降低诉讼成  相似文献   

8.
2007年4月1日起实施的《诉讼费交纳办法》对原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其中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诉讼费收取标准也做了较大调整,《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并没有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的诉讼费进行区分,而《诉讼费交纳办法》第16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那么,《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这种区分究竟会给本身就不甚完善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会带来什么影响呢?下面就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9.
刑事审判简易程序的法律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对人民法院在一审程序中按照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所进行的法律监督。刑事审判简易程序是相对刑事审判普通程序而言,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简易轻微刑事案件时,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完全按照法律规定的一审程序,减少其中不必要的诉讼环节,缩短诉讼时间,减化诉讼手续,以提高诉讼效率,保障案件及时得以审理的一种刑事诉讼程序。刑事审判简易程序的法律监督,包括对在审理简单轻微刑事案件时作出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的监督,也包括对审判活动中…  相似文献   

10.
张敏  刘炳坤 《法制与社会》2013,(31):160-161
刑事诉讼法专门规定了适用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别诉讼程序,并在该程序中特别设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然而由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适用罪名的范围过于严格、适用条件的规定较难把握、监督考察的主体无适格性、考察制度的内容不够细化、最终作出的决定缺少救济,致使检察机关及诉讼参与人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程序的积极性不高,由此可能导致该制度设立的目的难以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本文将从提高检察机关和诉讼参与人适用该制度的自愿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着手,讨论如何构建适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11.
刘璐 《法律适用》2014,(5):97-101
纠纷的日趋多样化以及特殊案件的特殊需求要求案件解决程序也实现灵活和多元,在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单一适用诉讼程序、采用诉讼法理已经难以满足实现实体法的权利和使纠纷获得妥当解决的需求,法院适用非讼程序或采用非讼法理审理诉讼案件,成为得到合目的性判决的路径。  相似文献   

12.
程序正义论——从刑事审判角度的分析   总被引:70,自引:0,他引:70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根据1996年3月修正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典第19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这一条文对法院在刑事审判过程中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规定了法律上的后果:判决结果无效,这是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较之原法而言所发生的明显变化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  相似文献   

13.
《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颁布和施行,使得对被告人认罪案件能够适用较普通程序更简化的程序审理。从各级人民法院适用该意见审理被告人认罪的重罪案件的现状来看,该意见中的一些条文还是存在诸多缺陷的。为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和节省司法资源,我国有必要在此基础上设立重罪简易程序,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的补充。  相似文献   

14.
戴志坚 《中国律师》2009,(10):64-66
我国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简易程序,用6个条文对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适用案件、庭审程序、审理期限和变更程序等作出了规定。可以说此简易程序在中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出现,是中国刑事诉讼法上一次历史性的突破。但由于法律条文简略,缺乏可操作性,其立法目的——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分流案件等并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实现。为解决这一问题,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15.
刑事简易程序论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了简易程序,这是刑事诉讼法在审判程序上的重大变化,本文试就该程序的设置根据、适用范围、特点等作如下探讨。一、刑事简易程序的概念及立法根据所谓刑事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审理某些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诉讼程序。由于刑事诉讼法在1979年制定颁布时.我国的犯罪率正处于低谷.普通程序便足以应付刑事案件的审理;又由于按照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一方面,检察机关对可能判处一年以下徒刑的案件,有权免予起诉,所以进入审判阶段…  相似文献   

16.
2012年3月,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诉讼法律援助的规定发生了重大改变。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被纳入到指定辩护的范围,指定的主体不仅由人民法院指定,还增加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也适用指定辩护的规定。另外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相似文献   

17.
简易诉讼程序,或称简易程序,有别于通常诉讼程序(中国大陆称为“普通程序”)。宜予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或则轻微,或属简单,或应速结,均无适用通常诉讼程序的必要。因此,海峡两岸民事诉讼法都专章设立简易程序,以期诉讼进行的便捷。简易诉讼程序和通常诉讼程序同为第一审程序,但都是独立的诉讼程序,各有其适用范围,并行不悖。“民事诉讼法设立简易程序的目的,是为了适应不同案件审理的需要,及时化解民事纠纷,节省当事人的时间、费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本文以台湾1999、2000  相似文献   

18.
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合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这一规定既是对违法审理的专项规定,也是一种非严格监督方式,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根据检察机关对庭审违法审理的法律监督实践,庭审监督方式可视违法审理的性质和情形分别采用庭中监督和庭后监督两种方式,且均已收到应  相似文献   

20.
我国行政示范诉讼源于司法实践需要,缺少直接的立法依据和正当性基础,从而被质疑会减损当事人权利、影响裁判公正、程序构建缺少理论指引而呈现碎片化。证成行政示范诉讼的正当性,需应用共同诉讼理论和分析方法。根据行政共同诉讼分类的三分法,固有必要共同诉讼具有诉讼的合一确定性,该性质与示范诉讼的程序设计相冲突,故不适用示范诉讼;类似必要共同诉讼适用职权型示范诉讼,以裁判的合一确定性为正当性基础,该性质确保了示范案件裁判确认的法律、事实问题可适用于平行案件,故法院可依职权启动程序、选定示范案件、依照示范案件裁判审理平行案件;普通共同诉讼适用契约型示范诉讼,其理论基础是当事人为实现诉讼经济而自主处分诉权、自愿承担诉讼风险,故程序启动、示范案件选择均需当事人同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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