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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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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许昌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由于保护利用意识上的不到位以及经费和人力的严重不足,许昌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保护上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途径有:市县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重视,建立稳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工作队伍,构建良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机制,做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推广和利用等.  相似文献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制度接轨,需要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情况,适用不同的知识产权来分别保护。应转变思维,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如果传承人拥有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项,就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当无法确定传承人时,则政府的责任义不容辞,应担当起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重任。  相似文献   

3.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逐渐发现与认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各国的共识,遗产热随之广泛兴起,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定位也成为广泛关注的焦点.从遗产的政治、经济、社会语义角度对政府在非物质遗产保护中的责任进行思考,对政府应当具有何种政治定位、发挥怎样的经济作用、承担哪些社会责任进行探讨,是必要且紧迫的.  相似文献   

4.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有属性决定了仅仅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远远不够的,应尽早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般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既要确立政府的主导地位,又要强调民间的广泛参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监督方面,应确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以更好地规范和保障政府权力;在法律救济制度方面,应引入公益诉讼制度以有效地保障公民维护人类共同精神财富的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经济、文化、历史和艺术诸方面均蕴含巨大价值。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应有的责任,出现了政策消极、保护意识薄弱、观念畸形等问题,以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陷入困境。如要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政府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重构政府相关责任体系。从宏观角度,政府应当落实并不断优化其政治、经济、文化和公共服务职能。从微观角度,政府应当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传承和保护,形成体系化保护模式。  相似文献   

6.
乐山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表现形式丰富、艺术价值高,是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乐山在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重申报轻保护发展、线路设计内容较为单一、部分地方存在旅游产品同质化、缺少高素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等问题。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为非遗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突出乡村非遗旅游重点区域打造,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大力开展"互联网+非遗旅游",促进乐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乡村旅游实现双赢。  相似文献   

7.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特殊,本身具有易逝性且开发保护要求条件复杂,加之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保护意识淡薄,传承过程艰难,经费不足,因此,极易被人们忽视而导致中途流产。为了获取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产业效益,政府和社会应从树立合理开发理念、抓住开发重点、完善筹资渠道、健全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产业化是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的一种有效方式,它能实现具体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经济价值,调动项目传承人的积极性,将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有机结合,激发人民群众的保护热情,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发展,使具体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具有时代意义和新的历史价值。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过程中,一是应以效益最大化为目的,而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二要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三要要始终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相似文献   

9.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其保护已经刻不容缓。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需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尽管河南省政府在保护中取得了很多成就,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制定地方法规条例,多渠道获得资金支持;积极引导,发动民间合力;加强宣传,防止“保护性破坏”等措施的实现,能够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长效发展。  相似文献   

10.
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湖南社会历史发展的见证,也是我国非常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目前湖南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工作方面法律意识仍然淡薄,政府对其投入的经费较少,保护的工作方式单一,法律保护欠缺,立法层次较低。建议加强宣传建立各种有效的传承机制,制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法规构,建知识产权法在内的法律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以知识产权保护为进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既相契合又相冲突的关系致使知识产权制度不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性的保护。对符合知识产权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保护,对知识产权不能提供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者即使可以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保护,但亦有许多制度性缺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制定特别法的形式对其提供有效的保护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相似文献   

12.
双重保护模式导致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公权保护和私权保护登记的并立,我国分别立法的模式加剧了两种登记制度的分离和相互关系的割裂.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公权保护和私权保护的内在统一性决定了两种登记制度的内在关联,其私权保护的特殊设计为两种登记制度的融合提供了可能性.我国应该建立统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3.
走向“后申遗时期”的传统文化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后申遗时期"是关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的一种阶段性认识的结果。非遗保护的第一个时期是以"申遗"活动为中心的轰轰烈烈的开端。这个时期提高了政府和社会对非遗保护的认识,扩大了传统文化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影响,但也产生了许多问题。进入"后申遗时期"意味着对前一阶段工作的反思,要求把非遗保护从重申遗转向重保护,重新认识生产性保护和文化生态保护,反思生产性保护中的权益以及非遗衍生品的经营问题,反思文化生态保护观念与措施,从而推进传统文化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4.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也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尽管甘肃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制定一些保护政策,开展了一系列的保护活动,但是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本文从实例出发对存在问题和成因进行了分析,以期对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谈知识产权法的教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量极为丰富的国家,近年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日益重视,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既缺乏法律的保驾护航,又缺乏保护人才。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服务社会三大职能的高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上的责任与义务不容回避,这就对高校的知识产权法教学提出了创新与改革的要求。  相似文献   

16.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知识产权立法在保护各种智力创作与创造之"流"时,却忽略了对"源"的保护,而传统知识,尤其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正是当代艺术作品创作之"源",因此,加强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立法和司法保护,将有助于保护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失。本文通过对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的现状分析,以中国皮影戏的保护为视角,探求建立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和知识产权立法制度。  相似文献   

17.
羌族"释比文化"已处于濒危状态:释比传承人愈来愈少面临同化,更令人担忧的是信仰的缺失。"释比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要把"释比文化"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畴内进行抢救保护,处理好羌族"释比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在羌族居住地做好羌语羌文推广工作,积极引导羌族现存宗教仪式中的积极因素与社会和谐共进,也是焕发羌族文化活力、保护和传承本民族文化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8.
我国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障立法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少数民族人权,特别是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实现问题.在中央立法层面,从《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若干规定到《文物保护法》,都涉及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保障;在地方立法层面,云南、贵州、福建等省份都有相关的地方性立法对此进行过有益的探索.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立法完善主要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国内的适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以及《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障法》的制定.  相似文献   

19.
新疆拥有丰富而独特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资源,针对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的有效制度却相对滞后,在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立法保护中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强化和完善地方立法是新疆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得到切实保护的关键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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