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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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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开展以来,本土资源说与移植说分庭抗礼,而在本土资源说中,少数民族习惯法无疑成为了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当学者们对各少数民族习惯法进行整理研究后却发现,少数民族习惯法由于缺失现代法治的重要基础,而不能简单地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直接渊源,相对于我们一直致力于发展的法治现代化来说,它们呈现出突然的断裂状态。而现代法治在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统一实施中,具体的运行于少数民族地区时,却显得有些难以掌控。于是,习惯法与现代法在这些地区冲突着交织并行。本文试图以凉山彝族习惯法为对象,从后现代主义法学解构的角度剖析习惯法的断裂及国家法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失范,进而重构两者通过良性对话后的衔接,以期能加强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少数民族习惯法主要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调节少数民族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少数民族习惯法在少数民族生活的区域源远流长,它在该地区的影响深刻,维持该地区的社会秩序.少数民族习惯法这个法律现象的存在依赖于其独特的社会基础,价值基础及其法律基础.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都追求通过调整社会关系,实现社会秩序及公平正义等共同的价值追求.但是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不仅在本质上存在根本性的区别,在具体规则的设置上也有差异.本文指出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差异,有利于更好的了解和梳理两者之间关系.  相似文献   

3.
苏永生 《法学研究》2007,(6):115-128
在国家刑事制定法一统天下的局面下,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的地位显得非常尴尬,但其仍然保持着较强活力的事实却不可否认。由于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与国家刑事制定法遵循着不同的法理念、人们对罪刑法定原则之形式侧面的过分强调以及对法治形成机理和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简单理解,使得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存在着不可调和之处。从国家刑事制定法的立场出发,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确实存在着诸多不尽人意之处,但在补偿被害人、限制死刑和贯彻刑法的谦抑性等方面却发挥着国家刑事制定法难以发挥的作用。通过强制适用国家刑事制定法来革除或破除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的做法是不合适的,也是危险的;只有建立刑事和解制度,将少数民族犯罪纳入刑事和解的范围,才能为国家刑事制定法渗透与整合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提供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4.
就我所见,张晋藩先生专门关于习惯法、习惯法在中华法文化中的地位和价值的著述不多,他的这方面思想主要体现在《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2014年陕西人民出版社)的“总序”中,也散见在一些其他作品中。张先生在指导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的过程中,也阐述了他对习惯法的看法。我体会,张先生主要是在研究中国固有社会的民法、在思考中国少数民族法史等论题时集中阐述他的习惯法方面的思想的。  相似文献   

5.
习惯法对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团结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通过研究罗平布依族习惯法的变迁和发展,一方面了解清楚布依族习惯法的历史传统和演变方式,另一方面探讨习惯法与国家法和社会发展之间矛盾,并寻求变通式的解决方式,为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现代化提出自己的意见,在保留少数民族文化传统和精髓的前提下现实现其变通发展,使之与之俱进,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更好的维护少数民族社会的稳定与团结。  相似文献   

6.
少数民族习惯法在少数民族地区渗透于少数民族人民的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其特有方式调整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关系。这些习惯法有许多和国家法律政策存在一定的冲突,但又有着国家法律政策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如何发挥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作用,调节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的社会和谐,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指出人民调解制度就为国家法律政策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冲突的相互协调找到了稳妥地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7.
论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是中国固有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认为,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是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自然形成和智慧累积的成果,其中蕴含法观念、法行为、规范准则及实物形态等丰富内容;同时具有民族性、群体性、具体性、类比性等突出特征;值得注意的是,它在当今少数民族地区仍有深刻影响,与国家制定法文化有着一致和冲突之处,我们应在承认和尊重的基础上予以慎重对待和处理。  相似文献   

8.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每个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都会形成具有强制力的民族习惯法.另一方面,我国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权.如此,少数民族地区同时存在国家制定法和习惯法的规制,处理好二者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不仅对我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有借鉴意义,而且关系整个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本文以研究民族习惯法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冲突为切入点,提出在立法活动中达到民族习惯法与民族区域自治法契合的设想.  相似文献   

9.
论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的互补与对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的互补与对接云南大学副教授田成有在多民族的国家中,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的关系非常突出。因为国家制定法是比较严格的国家行为,世界上最早的法典,是对习惯的记载和认可,即使在今天的现代比法制过程中,立法也回避不了一个民族的风俗、习...  相似文献   

10.
对凉山彝族习惯法的初步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正> 我国各少数民族的习惯法,内容丰富,源远流长,是我国法制历史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少数民族习惯法不仅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历史发展有重大的影响,而且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现实社会生活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发展一直存在着非常重要的关系。而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研究,至今还是一个未加展开的领域,也没有引起法学界的应有重视。本文根据我们在1985年到凉山彝族地区  相似文献   

11.
中国的习惯法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们过去的法学研究,基本上围绕国家制定法来进行,极少关注中国的习惯法。事实上,在中国社会的发展中,习惯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试图从习惯法的含义、习惯法的历史考察、中国习惯法体系、进行中国习惯法研究的意义等方面对习惯法作一初步探讨。一、习惯法含义 (一)什么是习惯法?让我们先来看看国内法学界对此的阐述。  相似文献   

12.
胡兴东 《时代法学》2011,9(3):71-79
习惯、习惯法与民间法是当今法学界常用的三个不同概念,用来分别指称不同的规范范畴。习惯是法律的重要渊源,不管在来源与形式上,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习惯法作为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概念,在人类法律史上的存在却具有特殊的时代性与价值意义。中国古代对少数民族固有法与习惯,中原汉人民间各类具有规范性作用的"俗"并不用习惯法来指称,而是用"刑"、"法"、"例"和"俗"等。习惯在法律体系中成为法律的路径有二种:概括性承认习惯在特定条件下成为法律适用时的依据和把习惯作为立法来源,写入正式的法律,上升为成文法。习惯法在法律体系结构中有两种模式:法律与习惯法并存和特定法律适用中习惯成为特定案件与事件的依据而成为习惯法。  相似文献   

13.
习惯法与羌族习惯法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少数民族习惯法作为不同于国家制定法的另一种文化现象和知识传统,是法学和法文化学研究的基本对象,尤其是文化人类学、法律人类学研究的重要内容。随着全球多元文化研究的兴起,使民族习惯法的研究尤显重要。在我国,从法学的角度对各民族的文化和传统进行研究正方兴未艾,而对某一民族的习惯法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则尚处于尝试阶段。我国西南地区的最大区位优势和地区特色之一,是众多少数民族济济一堂。我们生活工作于斯,又以法文化的学习和研究为职志,瑰丽多姿而又略带神秘的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习惯法自然成为我们关注的热点,而羌族习惯法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则成了我们调研的首试对象。Ⅰ 历史上,我国的许多少数民族并未建立过国家,或虽曾经建立过割据的甚至独立的国家但为时短暂,并早已消失,因此,若固守国家与法的理论模式,以国家作为法的产生前提就必然会把这些民族排除在法律史乃至法学研究的视野之外,更遑论民族习惯法研究了。法律人类学对法则有不同的理解。《原始人的法》一书的作者E·霍贝尔说:“在  相似文献   

14.
习惯法是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同制定法处于同等地位,在社会控制系统中,分别形成了"道德——国家制定法"和"禁忌——习惯法"两个相对封闭又相对开放的法律体系,两个体系是一个动态的进化过程,共同在社会控制系统中起着维系民族文化、规范社会秩序和引导法治方向的作用。在法治至上的现代社会,通过对习惯法主体地位以及其他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来构建中国语境下以善为主导的法治社会,使中国传统的"礼治"文化渗透进现代法治建设的进程,这对于民族记忆的保存和国家法治的建设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正> 由湖南出版社出版、高其才撰写的《中国习惯法论》一书,以关于中国习惯法的独特认识为前提,通过对大量散落于社会各个角落的习惯法规范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和分析,构架了一个内容丰富的中国习惯法体系。全书广泛地涉及了中国宗族习惯法、村落习惯法、行业习惯法、宗教寺院习惯法、行会习惯法、秘密社会习惯法和少数民族习惯法等多方面的内容,尤以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研究见其力度与深度。通读全书,有以下两点较深的印象。一、独特的学术视角 中国法学在近一、二百年的变迁中,受法治模式改变的影响,较多地带有大陆法系的学术特点,  相似文献   

16.
姜世波 《时代法学》2011,9(2):24-30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化和全球公民社会的发展使商人习惯法的发展再次驶入快车道,有人认为已经进入崭新的商人习惯法阶段。饱受批评的商人习惯法的确定性因规范的编纂而增强,相应地,商人习惯法的理论研究也活跃起来。有学者提出商人习惯法从一开始就是一种独立于国家法和国际法之外的法体系,并用"自创生"理论加以论证。但反对者甚至从商人习惯法的历史基础入手来解构这一论点,指出中世纪商人习惯法就不是自治法而独立于其他正式法运行和发展。支持商人习惯法的学者和反对者之间展开了激烈论战,这些论战加深了人们对商人习惯法体系的认识,也使这一法律部门进一步为跨国商业界所熟悉。  相似文献   

17.
国家法在任何社会都不是法律的唯一或全部,而只是整个法律秩序中的一部分,在国家法之外,还有各种各样其他类型的法律,它们填补了国家法遗留的空隙。特别是在广大少数民族地区,除国家法之外,还存在着大量民族习惯法。本文指出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有助于拓宽法学研究领域、解决目前少数民族法制建设中面临的问题、正确对待法治化进程中的法"本土资源"。  相似文献   

18.
"赔命价"习惯法:从差异到契合——一个文化社会学的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赔命价"习惯法是藏族习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仍然在藏区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等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赔命价"习惯法遭到了学界和实务界前所未有的批判与否定,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赔命价"习惯法与刑事制定法在基本理念上存在较大差异。然而,用发展的眼光来看,"赔命价"习惯法在强调限制死刑的适用、刑事和解的积极意义以及赔偿刑事被害人等方面,与刑事法治具有一定的契合之处。因而,一方面,应当认清"赔命价"习惯法与国家刑事制定法冲突的真正原因,另一方面,应当通过刑事和解制度来实现刑事制定法对"赔命价"习惯法的规范化诱导。  相似文献   

19.
藏族赔命价习惯法是贯穿于整个藏族历史文化中的最重要的本土法律文化,是中国本土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至今仍然在藏区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误杀、误伤、过失致人死亡等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发挥着其他制度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应正面评价和借鉴藏族赔命价等少数民族习惯法中的合理因素,促进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20.
谭万霞 《法学杂志》2013,34(2):80-86
广西融水苗族村规民约在财产权保护上十分重视,以较大篇幅对财产权的保护以及财产权纠纷的规制进行规定,在承继和发展苗族习惯法有益部分的基础上有力地维护了村民利益,同时明确地将自己定位在国家法的框架内,逐步向国家法治靠拢.因此,对广西融水苗族村规民约的阐述更明确了村规民约作为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不断调适的首要选择和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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