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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容留他人吸毒罪作为吸毒违法行为之帮助犯,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罪规定打击范围较宽泛,适用出罪或从宽制度的近亲属范围过于狭窄,有悖司法实际。通过类推适用理念,结合期待可能性理论引证,参考其他部门法相关范畴并兼顾利益考量基础上提出“类近亲属”关系,分析此类容留他人吸毒罪主体援引从宽处罚条款之合理性,以期能够实现打击毒品犯罪与人权保障相平衡。  相似文献   

2.
《决定》对毒品犯罪的11种罪行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但司法实践中此罪和彼罪往往出现交叉和混合,致使有些法律工作者认识上产生误区,尤其是对《决定》的处罚设置更易产生认识上的模糊。如何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决定》中的处罚设置之特点是正确区分毒品案件中罪与非罪和此罪与彼罪的关键,它直接关系到司法机关对一切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也是我们在司法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不枉不漏”的刑事司法基本原则的关键之所在。  相似文献   

3.
对于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竞合的案件,司法实践中呈现出定罪标准不一的现象.通过应用统计学方法对该类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应对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进一步的阐释的结论.结合刑法及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与域外司法经验,要明确不同情形下"处罚较重"的标准和方法,以在同案中处理好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竞合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职务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案情的复杂多变,法律规定本身并不详尽,导致挪用公款罪的认定和处罚在实务界并不统一。文章运用刑法理论,结合实践,对该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实务部门办案提供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5.
劳动教养虽然事实上成为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之外的第三种处罚措施,但违宪性决定了它不能分裂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之间的衔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与《刑法》第13条的规定实现了二者的贯通,架构了"二元制裁体系","处罚衔接漏洞"是个伪命题。因此,原"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要么只能被转入治安管理处罚等行政处罚范围,要么只能移出法律处罚圈;刑法上的入罪门槛不因劳教被废而降低,禁止将被劳教行为分流入刑事处罚。现存的"收容教养"、"收容教育"与劳动教养没有本质区别,劳教被废止后,这两个警察保安处分措施应当被禁止适用。  相似文献   

6.
从法条解析与评判两个角度对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进行研究.在法条解析部分提出:本罪主体以"身份说"为主,"职权说"为辅;犯罪分子仅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逃避处罚包括免受刑事处罚和轻受刑事追究.在法条评判部分提出:纯化本罪主体,可解决理论和实践中的难题;"犯罪分子"是犯罪人或罪犯的代名词,与本罪立法原意相悖,修改本罪罪名确有必要.  相似文献   

7.
吸毒者涉毒案件在司法实践当中是一个复杂而又难以界定的问题,其涉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由于涉案主体身份具有特殊性,应该对不同案件进行具体分析,参照适用合适的相关法律条款。在实务中应从持有毒品行为的目的以及持有数量对持有行为进行定性,分别根据实际情况做罪与非罪的定性处理,以求在处罚中达到教育与根治的双重目的。对于涉及到司法及实务上的争议,司法上的定性与处罚,应该符合禁毒法的立法精神。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危险驾驶入罪。危险驾驶罪包括"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两种行为方式。危险驾驶案件多为醉酒驾驶。实践中,其规定存在着不足。应当扩大醉酒驾驶交通工具的范围、增加情节的限制,完善对危险驾驶罪之醉酒驾驶的刑罚处罚,规范与醉酒驾驶行为相关的机制。  相似文献   

9.
罚款是交易所对违规的市场参与者的常用处罚措施,具有较强的威慑及惩戒作用。目前市场各方对于交易所罚款权的法律性质、权力来源、使用范围、执行等情况尚存不同的认识,我国各交易所有关处理违规行为的业务细则对于罚款也有不同规定,需比较境内外期货市场相关法规、交易所规则予以明确之。  相似文献   

10.
罚款是交易所对违规的市场参与者的常用处罚措施,具有较强的威慑及惩戒作用。目前市场各方对于交易所罚款权的法律性质、权力来源、使用范围、执行等情况尚存不同的认识,我国各交易所有关处理违规行为的业务细则对于罚款也有不同规定,需比较境内外期货市场相关法规、交易所规则予以明确之。  相似文献   

11.
现行刑事立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相对抽象,导致相关单位犯罪的犯罪认定、入罪标准、刑事处罚在理论上存有争议,由此给司法实践带来颇多困扰。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从单位犯罪的认定、入罪标准的统一、对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处理等三个方面予以具体阐述,明晰单位犯罪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2.
1997年刑法第63条规定了特殊情况的减轻处罚,但如何理解和适用这一规定,在实践中不一致,导致这一规定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通过对1997年刑法修改前后的比较,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适用特殊情况的减轻处罚案例为视角,提出适用特殊情况减轻处罚之“特殊情况”的具体把握以及完善1997年刑法“特殊情况的减轻处罚”的规定的对策.  相似文献   

13.
地方法规违反上位法律的现象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和相对人权益的保护;行政诉讼领域对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相关规定的不完善,导致相对人权益在行政诉讼胜诉后仍得不到救济甚至遭受更严厉的侵犯;北京市交管局依据的地方法规违反了上位法律而被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违法,却做出更不利于原告的变更处罚,显然失当。  相似文献   

14.
如果只作文义解释,刑法第29条第2款之"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既包括非共同犯罪的情形,也包括共同犯罪的情形;如果从规范意义上理解,则宜指非共同犯罪的情形。因此,该款的"教唆犯"不是共犯意义上的"教唆犯",而是"教唆犯罪的人",即该款的规范对象是"教唆失败"情形下的单独教唆者。该款与共犯独立性、从属性均无关系。该款没有设定构成要件,对单独教唆者,既不能以"教唆罪"定罪,也不能以"所教唆的罪"定罪,而应根据刑法分则例外规定的教唆型犯罪处罚。可将该款视为教唆型犯罪特别从宽处罚事由条款,进而指引司法者沟通实定法与社会生活,妥当进行个案权衡,缓和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之紧张关系。  相似文献   

15.
非法持有毒品罪作为常见罪名,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情节严重"量刑档,但实践中由于缺乏涉及具体操作司法解释,导致检法双方、不同法院之间认识长期存在分歧,造成同类案件量刑幅度差距很大.目前,现有的制定的相应规范,标准不一.对非法持有毒品罪"情节严重"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有必要展开分析.北京、上海出台的对非法持有毒品罪"情节严重"规范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仅是供处理相关案件时参考的内部文件,在规范内容方面还需完善.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此条规定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确立为行政处罚要遵守的一项基本原则,然而执法者在实践中往往偏好于处罚,而不注重教育。本文选取城管处罚摊贩作为标本,分析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适用的困境,并试从摊贩合法化、处罚信息公开、规范处罚行为、相对人参与等角度寻找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途径。  相似文献   

17.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及历史发展 新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就是我国刑事法律立法史上第一次明确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它的内容包括两部分。 首先是罪之法定。罪之法定是刑之法定的前提,在新刑法中主要通过以下三个层次的内容体现的:一是对犯罪概念的规定。新刑法第工3条对犯罪定义作了完整的、科学的规  相似文献   

18.
《刑法修正案(九)》将袭警行为新增为妨害公务罪第5款并规定从重处罚,一定程度上平息了理论界就是否新增"袭警罪"的纷争,为实现条文间的协调以及法律规制范围的明确迈进了重要的一步。在适用过程中,应明确妨害公务罪的主要客体为正在执行的公务行为;对"警察"的理解应不限于被授予警衔的人民警察,公务的"正在执行"也不应局限于严格的上班时间;同时还应结合社会危害性内容,将暴力限制为对警察的人身暴力,其程度应为轻微伤以上,轻伤以下,并且适当考虑暴力的原因。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九)》将袭警行为新增为妨害公务罪第5款并规定从重处罚,一定程度上平息了理论界就是否新增"袭警罪"的纷争,为实现条文间的协调以及法律规制范围的明确迈进了重要的一步。在适用过程中,应明确妨害公务罪的主要客体为正在执行的公务行为;对"警察"的理解应不限于被授予警衔的人民警察,公务的"正在执行"也不应局限于严格的上班时间;同时还应结合社会危害性内容,将暴力限制为对警察的人身暴力,其程度应为轻微伤以上,轻伤以下,并且适当考虑暴力的原因。  相似文献   

20.
佛教四波罗夷罪是"性罪",有杀、盗、淫、妄四种,在佛教中意为断除僧侣的"法命"之罪,是佛戒中的第一重罪,危害极大。自唐以后历代法律大都对僧侣犯此四罪有成文的规定,也有僧侣犯此四种罪的相关案例。以清代的案例作为视角探讨法律对佛教僧侣犯四波罗夷罪之规范,厘清僧侣犯此四罪的常见情形,并以此论证佛教戒律与世俗法律在对四波罗夷犯罪进行规范的内在契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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